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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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导读】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公司参与。

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公司参与。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

2、交易内容:施工图中装饰装修部分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包含厂房、电房、餐厅、水泵房、办公楼、卫生间、楼梯间等区域装饰工程及二次机电工程;

3、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汽车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06410m2,本项目拟划分东区、西区,东区包含1#-8#厂房及9#-13#、15#附属楼,建筑面积140245m2;西区包含16-18#厂房及19#-22#附属楼,建筑面积66165m2。

5、项目概况:

(1)一标段内3#、4#、5#厂房建筑面积为1796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6#、7#、8#厂房建筑面积为15685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0#电房建筑面积22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3m;11#水泵房建筑面积70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12#餐厅建筑面积850m2,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0.15m;13#门卫建筑面积4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

(2)二标段内1#厂房建筑面积为1942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2#厂房建筑面积为1796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6#厂房建筑面积为1058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4.8m,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结构;17#厂房建筑面积为23325m2,地上三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18#厂房建筑面积为31100m2,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98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9#办公楼720m2,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0.15m;15#门卫建筑面积3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19#办公楼建筑面积890m2,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0.15m;20#电房建筑面积170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3m;21#门卫建筑面积3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22#门卫建筑面积45m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3天,各关键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按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投标申请人

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成立年限大于五年以上;

4、类似业绩不少于三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

5、近三年营业额不少于8000万元;

6、投标人必须具备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12、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1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询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发现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不得参加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

的地点、时间

1、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10:00时至2022年5月5日上午10:00时。

2、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5日上午10:00前。(线上或线下)

3、集中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浦江东路(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4、联系人:刘畅/魏鹏;电话:15086749609/18796648211;邮箱:763209177@qq.com/958167859@qq.com;

5、公示地点:“扬州洪泉医院官网”


投标人报名时

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7、业绩证明资料;

8、营业额证明资料;

9、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2月-2022年4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资格审查(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应于2022年5月15日10: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于2022年5月15日上午10:00时发送招标文件至资格预审合格单位邮箱;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6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浦江东路(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开启

时间:2022 年6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浦江东路(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发出前

账户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2001747746059777777

银行行号:105312500066

联系人:伍红英

电话:18662392761

备注: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扬州市洪泉实业标准化厂房项目)。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出。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其他事宜

1、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与招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沒收保证金!然后与第二中标人商谈,以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投标。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本招标范围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工程量见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



扬州市洪泉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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