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2021-01
村政北路简易厂房租赁合同书
租赁物名称:村政北路简易厂房
出租方名称:东莞市麻涌镇川槎股份经济合作社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东莞市麻涌镇川槎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麻涌镇交易平台以网上交易方式由乙方中标租用甲方位于村政北路简易厂房作工程使用事宜,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用面积、地址、经营用途
1、甲方将位于村政北路简易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红线图〕。
2、租用川槎村政北路简易厂房757平方米〔1.14亩〕。
3、租赁物属于甲方所有。
4、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作工程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
1、租赁期为20年,即从2021年4月1日起至2041年3月31日止。
2、乙方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即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3、计租期为19年零10个月,即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41年3月31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按竞投成交价,从2021年6月1日开始计收,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正〔¥元〕,平均每月租金〔¥元〕。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递增幅度为10% ,即从2023年 4月 1日开
始,每年租金人民币〔¥元〕,平均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如此类推〔详见租金计算表)。
2、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缴交。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交付2021年6    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租金人民币〔¥元〕。之后,乙方于每月5日之前将当月租金人民币〔¥
3、履约保证金:签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自签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都不出场的,作为自动弃权措置,履约保证金归属甲方集体所有。如乙方履行条款,没有违约的,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如在合同期内要提前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行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在一个月内应结清所有账目方可终止合同,且甲方不退还所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甲方只开具麻涌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据收取租金,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的,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含所得税〕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租赁物移交
1、甲方于2021年4月1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只提供现有村政北路简易厂房给乙方使用。方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租赁物现场,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有贰言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从头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五天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不得撤消租赁物的固定装修及配套设施。租赁物及其装修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抵偿。所有不动产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转租分租规定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局部或全部转租他人。
2、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但租赁期间改变转租分租方案的,须经甲方同意,双方草拟补充协议后实施。
3、乙方原未转租分租租赁物,但租赁期间因经营规模收缩等特殊情况,确需转租分租的,租期、租金、转租分租改建方案、转租分租新增租户数量等须经甲方同意,双方草拟补充协议后实施。
4、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的,转租分租合同必需交甲方审查和备案 。
5、乙方转租分租的,不得向次承租人收取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得向次承租人跨月预收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必需按有关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与次承租人结算,不得随意调高收费价格,不得自立名目向次承租人滥收费用。
6、乙方转租分租的,乙方应当与次承租人共同向本合同甲方履行和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次承租人与乙方之间因租赁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7、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分租的,转租分租合同只在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期内有效。如因乙方原因致甲乙双方合同解除〔半途终止〕的,转租分租合同同时终止;次承租人因此遭受损掉的,由次承租人与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转租分租合同必需明确规定此项转租分租条件,方可转租分租。
第六条租赁物的使用、维护、改〔扩〕建和装修
1、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租赁用途。
2、乙方损坏租赁物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打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期查抄租赁物。除租赁物呈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布局问题外,租赁物的维护打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物呈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布局问题,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局部甲方不负有补葺的义务。
5、乙方认为租赁物呈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布局问题的,应采纳适当方法防范损掉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采纳适当防范方法和通知甲方造成的扩大损掉,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租赁物主体和承重布局或者扩建,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抵偿损掉。如乙方对租赁物从头改造的,从头改造的效果图必需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经甲方同意加建的设施,其权属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发生当局征地或甲方开展需要提前终止合约时,加建设施或加建设施的抵偿归甲方所有。
8、乙方如需进行装饰装修的,须将工程清单、预算价格、工程图纸等资料报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方可执行。合同期满、发生当局征地或甲方开展需要提前终止合约时,甲方不负任何装修费用及抵偿责任。
第七条消防安然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向消防机关打点消防申报〔验收〕手续,办领有关消防证照。乙方在租赁物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前方能才投入使用、营业,否那么,甲方有权防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或对外营业。如租赁物不符合消防安然条件而被消防机关要求整改或处分,或造成财富、人身损害的,由此发生的费用、损掉〔包含 但不限于乙方的损掉、甲方的损掉、第三方的损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制定和严格执行消防安然制度和方法,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然责任书》,并按照乙方所经营行业的要求自行承担费用安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负责按消防局部的要求打点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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