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电磁炉商品品质抽检规范
前言
为维护自营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不定期对商品进行抽检,抽检商品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判定。一旦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将依据双方协议要求,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商城电磁炉商品品质抽检规范由制定,有权对本规范进行相关修订。
第一章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自营商用电磁炉类商品;包括不作为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磁灶、及类似电磁
感应加热源的灶炉类器具。
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第二章抽样方式
2.1采用购买线上店铺的商品的方式。
2.2采用抽检线下仓库中的商品的方式。
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第三章检验依据
3.1以下所示标准以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5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2 部分: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
元的特殊要求》;
3.2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3.3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第四章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 CNAS 与CMA 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五章检验要求
5.1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见表 1)
5.2产品质量检验要求说明
5.2.1分类
器具应具有适当的电击防护类别、防水等级。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6 章中规定的要求。其中特别注意:要求器具电击防护类别,应当是Ⅰ类电击防护类别;对有害进水的防护等级,在桌面上使用的防水等级应至少IPX3,其他的至少为 IPX4。
5.2.2标志和说明
为正确引导用户使用产品,器具应有相应的标志和说明。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7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3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8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4电动器具的启动
器具中用于降温的风扇电动机,应能在实际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所有电压条件下启动。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9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5输入功率和电流
如果器具标有额定输入功率(电流),器具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电流)的偏离不应过大。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0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6发热
在正常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环境不应达到过高的温度。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1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7正常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应满足相应规定的要求。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3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8耐潮湿
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并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潮湿条件。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5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9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应满足相应规定的要求。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6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0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器具带有由变压器的电路时,其结构应使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短路时,该变压器内或与变压器相关的电路中,不会出现过高的温度。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7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1耐久性
装有感应加热源的器具,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电气绝缘、电气连接在结构上造成影响,并持续耐久。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8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2非正常工作
器具的结构,应可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误操作导致的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
电子电路的设计和应用,应使其任何一个故障情况都不对器具在有关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性功能失效方面产生不安全。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19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3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除固定式器具和手持式器具以外,打算用在例如发面或桌面等一个平面上的器具,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器具运动部件的放置或封盖,应在正常使用中对人身伤害提供充分的防护,应尽可能兼顾器具的使用和工作。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0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4机械强度
器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其结构应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会出现的粗鲁对待和处置。
固体绝缘的易触及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防止利工具的刺穿。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1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5结构
器具的防尘、防电、防水、机械等结构方面,应与其功能相匹配。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2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6内部布线
器具内部布线的通路、支撑、结构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3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7元件
只要是在元件合理应用的条件下,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 IEC 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4 章中规定的要求。
另,产品所用关键元件应与其认证认可报告中相一致。
5.2.18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为了确保器具的电源连接安全可靠,器具使用电源线和外部软线的规格、连接和固定方式等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5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19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是器具用于连接内外导线的手段,恰当地选择和使用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将保障器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同时可以避免误码接线、触及带电部件等安全隐患,故对于器具外部导线用
接线端子的选择和施加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6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20接地措施
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 0Ⅰ类和Ⅰ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
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7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21螺钉与连接
失效可能会影响符合相关标准紧固装置、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且对于他们的连接方式、材料使用等方面也应符合标准要求。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8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22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器具的结构应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足够承受器具可能经受的电气应力。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29 章中规定的要求。
5.2.23耐热和耐燃
器具上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料材料零件,其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标准其它相关要求的,应充分耐热。
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
应符合 GB4706.1、GB4706.52 标准中第 30 章中规定的要求。
第六章判定原则
6.1判定总则
6.1.1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6.1.2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
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判定。
6.1.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6.1.4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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