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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浅谈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

防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生产经营租住村

(居)民自建房火灾频发,“小火亡人”居高不下,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重大火

灾事故时有发生。本文结合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现状,提出

了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和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

自建房;消防安全;防火措施

引言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计,2021年全年发生居住场所火灾25.9万起,

造成1460人遇难、117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9亿元。其中自建房火灾

15.6万起、造成848人遇难,占居住场所总数的60.5%58.1%。贵州省毕节市

2021年共发生火灾1481起,造成5人遇难、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08万元,

居住场所火灾864起,自建房火灾715起,占火灾总数的56.5%48.3%,两起

分别造成2人遇难的火灾均是发生在自建房,居民自建房已成为亡人火灾多发地。

对此,加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势在必行。笔者以

贵州省毕节市为例,通过对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的调研和分

析,谈谈对加强和改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环境的粗浅认识

和应对措施。

1

毕节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的现状

毕节市位于贵州西北部,总面积2.69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690余万,

农村居住人口达559余万。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很多

老百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纷纷把自建房改建为生产、经营、租住等盈利性用房,

用于开办旅馆、民宿、超市、农家乐等。这种改变,使自建房成为了集生产、经

营、仓储及人员生活住宿等多种使用性质于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加之

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将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租住性用房后,大多都未

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装修改建,普遍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分隔、

电气线路不按规范敷设、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和

消防安全隐患,火灾风险骤升,形势尤为严峻。针对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

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生产经营租住村

(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经初步调研统计,全市自建房总数约

94.6万余栋,经营性自建房约9万余栋。

2

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案例分析

201911日凌晨542分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某某养生店发生火

灾,过火面积280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63万余元。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养生店神龛处燃烧的供香香灰在无人看管下掉落,引燃神龛

下方抽屉内可燃物蔓延成灾。该养生店是由自建房改建而成,建筑为三层砖混结

构,只有一部疏散楼梯,店内除设置有几具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

识外,未配置其他消防设施。

2020386时许,黔东南州天柱县竹林镇竹林街13层砖混结构居

民自建房发生火灾(一层为电器销售维修,二、三层为住人),过火面积75

方米,共造成9人死亡。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使用的电热取暖器引燃烘烤的衣物

等周围可燃物蔓延所致。该起火灾过火面积小,死亡人员多,教训十分深刻,损

失十分惨重,暴露出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条件差和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等突

出问题。

2020831150分,毕节市黔西县莲城街道莲城社区公园巷55

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84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50余万元。起火建筑位于黔西县莲城街道莲城社区公园巷55号,为8层砖混结

构建筑自建房。该自建房第一层为废品回收站,属于废品回收、储存及经营场所;

第二至七层为住房,为房东一家和外来出租人员居住,火灾发生时有5户共16

人在房内。经查,该起火灾起火原因为电动三轮车充电过程中充电电源线路发生

故障打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引发火灾。

上述三起火灾,均属于典型的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案例,分

析这几起火灾事故的灾害成因,都存在擅自改建、改变使用性质,经营场所与住

居场所未完全防火分隔,堆放大量可燃物,疏散楼梯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和消防设

施配置不符合标准等共性问题,而此类自建房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发生亡人火

灾的风险极大。

3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3.1 规划审批缺失,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

经统计调研,大多数自建房均集中在乡镇农村、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而这

些自建房建设时并没有经过规划审批,施工时也不是正规的施工单位,很多老百

姓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建房时凭着个人的想法和经验,基本没有考虑消防安全的

问题。因此,很多自建房均是一栋靠一栋,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防火分区、

消防设施等均未按照标准设置。加之由于历史原因,很多乡镇农村、城中村和城

乡结合部的地理位置特殊,市政供水设施建设滞后,更何谈消防水源问题。随着

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很多老百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又将自建房擅自改为生

产加工作坊、出租屋、民宿、商店、酒吧和农家乐等,这些场所因建筑用途改变

问题,根本就无法通过消防审批。而这种行为使自建房先天性火灾隐患问题剧增,

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耐火等级低,如发生火灾,

火灾蔓延速度快,房屋极易倒塌,扑救难度大,人员逃生难;三是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

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四是建筑疏散楼梯设置形式不符要求,大多自建房的

疏散楼梯为敞开式“通天”楼梯,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烟囱效应,人员无法

能复杂,使用户主多,且又未明确专门的人员对公共消防设施、疏散走道进行统

一管理,导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堵塞,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逃生,极易造成

群死群伤事故。

3.4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缺失,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难。一是管理机制不健全,

未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管理范畴。虽然要求农村宅基地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但均属于规范文件中的兜底条款,在宅基地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环节

中未对消防安全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农村自建房“三合一”、“通天楼”问题突

出。二是部门职责不明晰,未形成监管合力。国家机构改革后,部分县级政府和

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职责不清,认为农村自建房的监管是农业农村部门一家的

自建房参考设计图集。确保新建村(居)民自建房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

散等方面满足消防安全需要,从源头上杜绝“烟囱楼”、“三合一”建筑增量。

要建立健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做实消防网格管理,实行县领导包乡镇、

镇领导包村、村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重点户的责任划分措施,推行“五户联管、

十户联勤”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积极发动各级政府、

党员干部和基层网格员,全员参与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推广运用“黔小

消”APP开展自建房排查,建立消防安全危险性“红、橙、黄、蓝”4色预警机

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定向推送至相关行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进行综合整

治,形成消防监管闭环。

4.2因地制宜整治,推进自建房改造示范打造

建中心、自然资源所、安监站人员力量,对自建房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加强对乡镇人员的业务培训和

工作指导,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委托乡镇执法,加强对自建房的安全监管。督促

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不同的用地条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

制定多套符合当地实际的通用设计图集,供群众参照使用,有效防范自建房“三

合一”、“通天楼”问题。

4.4坚持宣传教育引领,构建群防群治新格局

各级政府部门一是要积极收集一项典型的自建房火灾案例,结合实际,高质

量制作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广泛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公安派出所、

政府专职队、驻村干部、基层网格人员积极采用上门入户宣传、流动广播宣传、

集中观看《村居民自建房火灾警示片》、媒体曝光等方式,广泛开展“三合一”

[2]彭朝显.自建房存在的消防隐患及对策建议[J].管理科

,2021,9(04):107.

[3]GA 703-200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S].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2007.

[4]GB 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

[5]GB 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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