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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发(作者:)

装修现场管理制度3

【第1篇】施工装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

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遵守劳动纪律

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

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

打闹。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 60 度为宜,在光滑地面

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

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7、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

现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

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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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产生噪音、振动及异味的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三、现场与个体防护

1、凡在 2 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

须高挂低用,拴挂牢固,严禁拴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拴

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2 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

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

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

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3、施工临时用电 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

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

可投入使用。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

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工作。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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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并应有人监护。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

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

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7、施工现场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

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电缆线路应采用沿支架或墙壁架空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

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

腐蚀。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

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缆。

10、配电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应设置总配电箱、分

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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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

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

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3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

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

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

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

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

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

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

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1、焊接机械

a. 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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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c. 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d.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

长度不应大于 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 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22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一般场所可使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

明器,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行灯及潮湿等特殊场所应使

用安全低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

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路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4、施工完成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应报知项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临时用电不可作为租户办公的正式用电使用。

26项目管理人员如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停电处理、

其停工整改。

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在楼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

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

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

4、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对不申报而进行动火

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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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责任。

甲方签字(盖

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第2篇】装修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 制定施工现场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由项目经理及工长负责。

2) 制定可燃易燃物品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一切用火,:熬炼、烘烤、

电气焊、喷灯、锅炉等明火作业,必须经现场保卫部门批准,并严格执

行清理、浇湿、看管、检查、控制用火范围。

3)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违章现象进

行消除和整改,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相对的应急措施。

4) 施工现场材料加工,现场照明严禁使用明火,禁止设立吸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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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

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

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及考核,应做到经常化

和制度化。

6) 施工现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等必须在消防部门制定的明显位

置放置。

7)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插座和更换照

明设备,保险丝等。

8) 木工油工作业时严禁烟火,应在明显处设立“严禁烟火”警示标

,且严禁与明火作业同时操作。

9) 木工油工作业后的刨花、锯末、木屑、油漆、废布、废纸、垃

圾等可燃物品应在结束当日工作前清理干净。木工油工作业点不得存

放原材料及与工程无关的可燃物品。

10) 焊接、切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

的距离不得少于10,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

不到以上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 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

不烧“规定。作业完毕后,应认真检查现场,确定无火险隐患方可离开。

12) 保证生活饮食区尽可能远离作业区域。

:凡构成以下之一者,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

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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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违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而引发火险、

火灾,造成经济损失者。

b. 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拒绝整改而引发火险、火灾者。

c. 玩忽职守、不学习、不重视、不负责任而造成火险、火灾者。

d. 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或破坏消防器、设备者。

e. 蓄意纵火及破坏消防设施者。

【第3篇】装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标管理

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

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

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

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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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

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

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

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

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

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

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

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

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

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

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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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

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

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20条电动工

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

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

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 附则

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22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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