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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7日发(作者:夏学崇)
2016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征收房产税并不是说见房子就征税,而是要求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时,才会对该房屋开征房产
税。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税征收范围的相关知识。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
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国家征收每一种税费都不是平白无故征收的,都有它的计税依据,房产税也不例外。那房产
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
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
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
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
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
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
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
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
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
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
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
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
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
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
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
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
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
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
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屋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
租金标准,依率计征。
如果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
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核
定其应纳税款。具体办法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
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
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
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
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
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
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
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出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
将共有住房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
照租金计征。
2016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如何计算,成为很多买房者或卖房者最关心的事情。比较购房款金额大,房产税也会
缴纳的比较的。那么在房屋买卖或出租的时候房产税该怎么计算呢?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
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
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
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
据。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
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
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
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
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2016年房产税如何征收
2013年出台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房产税调控楼市,2016房产税如何征收呢?华律
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房产税的所有有关问题,帮助你解决对楼市新国五条政策的疑问以及房产
税、房产税20%个税等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读: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房地产政策,房地产政策新国5条。很多人不知道
2013年楼市政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具体内容,细则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
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
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具体请查看>>>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全文
新国五条实施细则全文解读
2013新国五条内容是什么?应该如何解读?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让您全面了
解新国五条的内容。
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
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2013年出台的"国五
条"则是第五次调控升级。
1、"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
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
内容。
权威解读: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这无疑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及时举措。此次重
申,是因为有些城市区域市场发生了变化。所以目前应该是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加强制度的
执行和管理,有针对性地稳定市场。具体请查看>>>新国五条内容解读
新国五条20%如何征收
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内容发布,出售自有住房,个税按20%计征楼市调控,假离婚低首付买二
套房,行不通了。
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即"新国
五条"全文,以下简称"新国五条")证实,此前楼市关于调控紧缩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
"新国五条"中不仅要求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还特别强调,出售自有住房所得须缴
20%的个税。具体请查看>>>新国五条20%如何征收
二手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
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
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
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具体
请查看>>>二手房房产税如何计算
2016年企业的房产税如何计算
二手房房产税有哪些计算方法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企业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从价计征房产税。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从租计征房产税。具体请查看>>>2016年企业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范围是很多风闻房产税征收的房主和购房人想知道的,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
问题问的太泛泛了,很多人不是能很有效的回答出来,为了给大家解除疑问,特意总结了一
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多大,首先先要说说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
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
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具体请查看>>>2016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20%什么时候实施:
国五条房产税个税20%的规定出来之后,各地对房产税个税的实施执行时间特别关注,但是
现在虽然进入倒计时阶段,但是新国五条的实施各地均未开始,要等到5月1日以后开始实
施。
国务院上月出台的楼市调控"国五条"及其细则,因其严厉性,不仅对市场造成心理冲击,也
令部分地方政府一时进退两难,只好"等等看",致使中央、地方政策衔接上的"空窗期"尴尬
延续。
除了交易井喷外,关于地方细则的内容也是传闻满天飞。具体请查看>>>房产税20%什么时
候实施
房产税什么时候执行:
新房产税指我国将计划实施的税收体制改革中推进房产税改革后所形成的新模式的房产税。
那么,新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知识,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新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房产税并非是个新税种,目前个人和单位出租住宅和非住宅就
要征收房产税。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
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但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
税。也就是说,房产税并不是新的东西,以前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具体请查看>>>20%
房产税什么时候执行
广州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广州房产税如何征收
广州市地税局目前尚未收到广州试点房产税的相关通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
调控政策措施包括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范围以及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
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等。
广州市、区(县级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公共租赁住房,通过积分制解决部分优秀异地
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具体数量和准入条件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公
布。具体请查看>>>广州房产税如何征收
深圳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无疑成为本次"两会"的热词。在昨天2013年全国两会广东开放团组会议上,
当有记者问及深圳会不会推出房产税时,深圳市市长许勤回答:"要看国家的统一部署"。
昨晚,有多个新浪认证账号发微博称:深圳市长说,深圳房产税方案已经提交中央待审。此
说引发热议。在现场采访的本报记者,证实现场无此说法
许勤表示,房地产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圳的房地产形势是"在现有的政策下面,去年
房地产的销售量大幅度增加,但是价格是时高时低"。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许勤强调,"
这要看国家的统一部署,如果落实到深圳,我们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来进行这项工作,同时按
照国家的要求来确保房地产的平稳健康发展。"具体请查看>>>深圳房产税如何征收
天津房产税如何征收:
天津房产税怎么计算,天津房产税如何收?
要视情况而定房子过没过五年有没有二套如果过五年的房子成交单价在区域房屋指导价之
上的征收5.65%差额营业税如果业主名下有二套住房则加收1%个人所得税如果没过五年的
房子成交价无论如何都征收5.65%全额营业税也不考虑业主名下有没有二套都征收1%个人
所得税。具体请查看>>>天津房产税如何征收
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
一、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理论上可由地方政府对各项税收构成要素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差别化
的设置。公民可依据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及财产税的征收情况,选择在更优的区域居住生
活。理论上,房产税会使各地方政府竞争性提供公共服务,以吸引更多居民,推动本地房价
上涨并以此获得更多的财产税收入,然后再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达到良性循环状态。
二、房产税的税率: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具体
请查看>>>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
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
重庆房产税版本1:针对高档住房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6月8日表示,重庆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重庆不会针对所有商品房征收
房产税,房产税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具体方案是对价格高于市场均价3倍的"高价房"
收取1%的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版本2:基数参考面积和套数
记者了解到,目前房产税开征的基数倾向于重点参考持有房产的套数和面积,目的仍是打击
投机炒房者和抑制高端消费,绝大多数拥有普通自住房户并不受影响。具体请查看>>>重庆
房产税如何征收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
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
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
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具体请查看>>>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2016房产税如何征收:
"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
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
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新房产税如何征收2016,主要内容如下: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
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
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
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新房产税税率
新房产税税率一直牵挂着很多人的心,对于那种拥有多套房产的人来说,及时了解房产税税
率能够让自己及早决定如何处理房产,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一、房产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
如下: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经营自用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
1.2%
出租房屋
房产租金收入
12%
个人出租住房
房产租金收入
4%
注: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
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二、城市房地产税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个人,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
体税率如下: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经营自用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
1.2%
出租房屋
房产租金收入
18%
个人出租住房
房产租金收入
4%
注: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8%
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是每年都交吗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按照房产价格和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
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关房产税是否每年都交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房产税是每年都交吗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按照房产价格和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
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因此,房产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产原值是指
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
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
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
纳税;(4)纳税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
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
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
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
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
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
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
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双人床-即将摘帽的st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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