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1日发(作者:房子装修设计网站)
根据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0682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
工需要,融通地产(广东)XX公司现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号改造项目
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号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 ********0682
二、招标单位: 融通地产(广东)XX公司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第21楼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联系人: 吴昀阳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7层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4楼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号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号改造项目施工总承
包,主要包括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2.1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62.45平方米(不
含室外面积),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室外面积750平方米;包括室内装修、外
立面改造、门窗工程、外立面泛光灯照明改造工程、电梯改造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2.2.1 包括但不限于: 内装修、外立面改造、门窗工程、外立面泛光灯照
明改造工程、电梯改造工程等
2.3 最高投标限价:********.4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7元,暂列金额为********.85元,暂估价为********.00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1 年 月 日 至 2021 年 月 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网址】)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公布的项目日程信息。
3、开标开始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
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
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网址】) 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平台(网址: 【网址】)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
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6、投标担保的金额: 为人民币30万元,缴纳时间: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
址: 【网址】) 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网址: 【网址】)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网址】) 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
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
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
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
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
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
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
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
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
以上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
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
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
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
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
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网址】
s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
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址】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
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
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网址】)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
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
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
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
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
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
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 文件截止时间的,
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
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融通地产(广东)XX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杨工 ********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14号院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网址:【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网址】)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
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
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
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
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
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
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招标代理:XX公司
2021 年 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
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
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
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
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
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
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
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
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由银行代发工资,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
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
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
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
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
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
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
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
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
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
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
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
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
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由银行代发工资,保证农民工工资按
月足额发放。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
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
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
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
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
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
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
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1
2
3
4
……
姓名
岗位
职称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1
、“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
确提出,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
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
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
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
(
投标截止时间前可
以补充、修改、替代
)
。
3
、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
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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