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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发(作者:哥特式风格图片)
天津市装修合同
(标准模板word版)
甲 方:XX公司或XX个人
乙 方:XX公司或XX个人
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XXX省XX市XX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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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装修合同
发包方:委托代理人: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包方:住所: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工程设计师:职称:证书号: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职称:
证书号: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住宅结构:户型房厅厨卫阳台。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
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以上工
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包含水电项目□.不含水电项目隐蔽工程
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
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
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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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
幅度不超过总价款的10%。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
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
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
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
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
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
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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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不得有下列行为: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外墙上开窗、
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
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
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
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
第五条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
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
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对现有房
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无房屋管理部门
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
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不得扰民及污
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
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
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
偿的责任。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保证居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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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
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
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
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
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
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
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
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
和内容进行提供。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
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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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
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
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
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
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工
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甲方未按合同约
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
响正常施工的;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
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
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
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
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
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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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材料验
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
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
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
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
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工程决
算单,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同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
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
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
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甲方
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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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
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当日60%隐蔽工程竣工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验
收通过3日内全款工程进度过半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35%竣工竣工验收
通过3日内5%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
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
《工程报价单》、《工程决算单》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
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
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
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
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
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
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
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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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
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
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
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
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
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
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
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
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
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
述第解决方式;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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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
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
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
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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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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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柜子效果图-兔狗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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