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发(作者:)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适儿化
改
造
要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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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托育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要点 ............................................... 3
二、幼儿园适儿化改造要点 ........................................................... 5
三、中小学适儿化改造要点 ........................................................... 7
四、学校门前适儿化改造要点 ....................................................... 8
五、游乐设施和体育运动设施分龄设计要点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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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托育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要点
(1)托育服务设施的选址应满足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具备良
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宜设置在社区相
对中心区域,可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设施联合设置,宜设置独立
出入口。
(2)独立托育服务设施的抗震、消防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
标准进行设计。合建托育服务设施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抗
震、防火、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3)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每托位不应小于2平方米,宜具有良好
的日照和通风条件,并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
(4)独立托育服务设施宜为低层或多层建筑,婴幼儿活动用房
不应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5)托育服务用房室内房间高度和走廊宽度应符合婴幼儿活动
和照护的要求,楼梯扶手、栏杆应满足婴幼儿使用、保护婴幼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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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要求。
(6)托育服务用房中婴幼儿活动区域宜采用柔性、易清洁的楼
地面材料;有水房间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墙面宜选用环保、耐久、
易清洁和美观的材料;宜选用吸声降噪材料和适合婴幼儿心理特点
的色彩。
(7)婴幼儿活动用房窗台、阳台、落地窗等重点部位,应采取
防护措施保护婴幼儿安全。
(8)婴幼儿卫生间宜临近活动区或睡眠区设置,宜分间或分隔
设置;卫生间不宜设置台阶,宜设置婴儿护理台和婴儿冲洗设施;
托小班和托大班宜设置适合婴幼儿使用的卫生器具,便器之间宜设
置隔断。可结合使用需求设置成人厕位,成人厕位应与幼儿卫生间
隔离。
(9)母婴室宜临近婴幼儿生活空间,宜设置储奶设备、尿布台、
洗手池、婴儿床、座椅等设施和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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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托育服务用房中的保健室应与班级活动单元相对远离,有
放置一张幼儿床的空间,应设置洗手池,并宜设置独立卫生间。
二、幼儿园适儿化改造要点
(1)通过适儿化改造为儿童创造安全的环境,当出入口台阶高
度超过0.3米,并侧面临空时,应增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度
不应低于1.05米。出入口平开门距离楼地面1.2米以下部分应增设
防止夹手设施。楼梯栏杆等适儿化改造要求详见3.8通则要求。
(2)可结合适儿化改造增补晨检室。晨检室可结合门厅设置,
宜设置供幼儿和成年人使用的洗手池,并设置消毒设施。门厅宜通
过适儿化改造补充童车存储等空间。
(3)宜通过适儿化改造增强幼儿园空间界面的开放性和趣味
性,通过灵活多样的功能空间组合设计,满足适龄儿童游戏活动的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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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幼儿园宜为适龄儿童提供充足的游戏活动空间,满足其身
心发展需求。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应不小于2平方米,可设
置游戏器具、沙坑、30米跑道等,游戏器具下地面及周围应设软质
铺装;每班专用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平方米,各班活
动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室外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
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5)可通过适儿化改造减少硬质铺装地面,增加草坪、沙地、
泥地、坡地等多质地的地面,为适龄儿童提供更多自然和环保的活
动场地。
(6)户外活动场地可通过适儿化改造增加植物或设施遮阴,保
护适龄儿童免受阳光长时间直晒的伤害。
(7)室内环境及设备设施应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
范》JGJ3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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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学适儿化改造要点
(1)中小学室外活动空间、建筑内部环境、附属设施等不符合
标准规范要求的应优先进行适儿化改造。
(2)室外活动空间不足的学校可因地制宜利用屋顶空间、绿地
广场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儿童活动空间。鼓励提升室内
外空间设计的开放性,以促进儿童提升自发探索、钻研学习等能力。
室外活动空间应合理减少硬质铺装地面,增加低成本、体现当地性
的自然元素。中小学校内附属绿地适儿化改造参照本导则第5章相
关要求。
(3)运动场地材料使用应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的要求;易积水操场应通过适儿化改造实施防积水措施,
操场周边宜增设遮阳避雨的临时休憩设施和直饮水装置。
(4)廊道适儿化改造可增设劳动教育空间,应保障安全,增加
趣味性,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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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在常规教室之外,通过适儿化改造增加戏剧综合教室、
学生剧场等特色化功能教室,为儿童提供优质的文化、艺术和科学
教育服务,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6)教学建筑宜结合需求每层增设饮水处,并设置等候空间,
但等候空间不得挤占疏散空间;还可增设男女分设的洗手间,并配
置高低手盆。楼梯栏杆等适儿化改造要求详见3.8通则要求。课桌
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的规定。
(7)围墙等附属设施适儿化设计可充分调动儿童参与积极性,
鼓励儿童参与创意设计。
(8)室内环境及设备设施应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
的规定。
四、学校门前适儿化改造要点
(1)应在邻近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道路设置“学校区域”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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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标识,学校门前应施划黄色网格禁停标线,保障学校门前交通秩
序和儿童进出安全。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幼儿园、中小学
校周边开展分时交通管制,采用机动车单行或限时禁行交通组织。
(2)应结合各类学校周边区域交通条件,综合采取空间挖潜、
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适度满足接送私家车临时、
短时停车的需求。
(3)城市新区、新建校区及具有改造潜力的地区,可根据需要
设置一定规模的“停车港湾”,避免接送学生车辆与道路通行车辆
的相互干扰,降低交通安全风险。
(4)老旧城区内中小学校门前接送停车需求迫切、交通拥堵严
重、安全秩序问题突出的地区,应挖潜既有空间,适当增加“停车
港湾”等停车设施;用地资源紧张的中小学校,应从更大区域统筹
既有停车资源,可积极利用学校周边公共设施和既有住区停车场,
推进停车泊位的分时共享;或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实施停车费价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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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等措施,释放学校周边道路的路内停车资源,满足接送学生的短
时停车需求。
五、游乐设施和体育运动设施分龄设计要点
依据儿童年龄层次,婴幼儿活动区(0-3岁)、学龄前儿童活动区
(3-6岁)、小学生活动区(6-12岁)和中学生活动区(12-18岁)的游乐设
施和体育运动设施设计要求如下:
(1)婴幼儿活动区(0-3岁)宜设置沙池、秋千、跷跷板、滑梯等
简单、安全的游乐设施。
(2)学龄前儿童活动区(3-6岁)宜设置沙池、浅水池、秋千、跷
跷板、滑梯、转马和其他游乐设施。
(3)小学生活动区(6-12岁)宜设置滑板、溜冰、羽毛球、乒乓球、
篮球、足球等体育运动设施,以及攀爬探索类游乐设施和其他可发
展儿童组织能力、增强体力的游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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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学生活动区(12-18岁)可设置更为复杂的体育运动设施,
大型攀爬类游乐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自然探索类游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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