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棚隔音用什么材料-日系风格

2023年4月21日发(作者:墙排式马桶怎么样安装)
家电品类
执行标准手册
二0一五年六月
目录
前文 1
第一节 电视音响类商品执行标准..................................................................................................................... 1
第一条 电视 ............................................................................................................................................... 1
第二条 音响 ............................................................................................................................................... 1
第三条 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 ....................................................................................................... 2
第二节 冰洗类商品执行标准 ........................................................................................................................... 2
第一条 冰箱、冰柜 ................................................................................................................................... 2
第二条 洗衣机 ........................................................................................................................................... 5
第三节 空调类商品执行标准 ........................................................................................................................... 9
第一条 空调 ............................................................................................................................................... 9
第四节 小家电品类商品执行标准 ................................................................................................................. 10
第一条 饮水机(生活电器) ................................................................................................................. 10
第二条 加湿器(生活电器) ................................................................................................................. 10
第三条 空气净化器(生活电器) ......................................................................................................... 12
第四条 电风扇(生活电器) ................................................................................................................. 12
第五条 吸尘器(生活电器) ................................................................................................................. 14
第六条 饮水机(生活电器) ................................................................................................................. 15
第七条 电热毯(生活电器) ................................................................................................................. 15
第八条 水族箱(生活电器) ................................................................................................................. 16
第九条 电热油汀(生活电器) ............................................................................................................. 19
第十条 电熨斗(生活电器) ................................................................................................................. 19
第十一条 电磁灶(厨房电器) ............................................................................................................. 20
第十二条 豆浆机(厨房电器) ............................................................................................................. 21
第十三条 面包机(厨房电器) ............................................................................................................. 24
第十四条 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厨房电器) ...................................................................................... 25
第十五条 食物搅碎器(厨房电器) ..................................................................................................... 25
第十六条 洗碗机(厨房电器) ............................................................................................................. 25
第十七条 消毒柜(厨房电器) ............................................................................................................. 26
第十八条 电饭锅、电饭煲(厨房电器).............................................................................................. 26
第十九条 电炒锅(厨房电器) ............................................................................................................. 27
第二十条 微波炉(厨房电器) ............................................................................................................. 28
第二十一条 电水壶(厨房电器) ......................................................................................................... 29
第二十二条 电动剃须刀(个人护理) ................................................................................................. 29
第二十三条 电热烫发器(个人护理) ................................................................................................. 30
第二十四条 应急呼叫器(个人护理) ................................................................................................. 31
第二十五条 毛发护理器(个人护理) ................................................................................................. 31
第二十六条 保健按摩垫(健康电器) ................................................................................................. 32
第二十七条 手持式电动按摩器(健康电器) ...................................................................................... 33
第二十八条 保健按摩椅(健康电器) ................................................................................................. 34
第二十九条 腿脚按摩器(健康电器) ................................................................................................. 34
第三十条 循环运动按摩机(健康电器).............................................................................................. 35
第三十一条 保健按摩床(健康电器) ................................................................................................. 35
第三十二条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健康电器) ...................................................................................... 36
第三十三条 直饮机(健康电器) ......................................................................................................... 37
第三十四条 镇流器(五金工具) ......................................................................................................... 37
第三十五条 电器开关(五金工具) ..................................................................................................... 37
第三十六条 插座(五金工具) ............................................................................................................. 37
第三十七条 灯具(五金工具) ............................................................................................................. 40
第三十八条 护眼灯(五金工具) ......................................................................................................... 41
第三十九条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五金工具) .......................................................................... 43
第四十条 插排(五金工具) ................................................................................................................. 43
第四十一条 原电池(五金工具) ......................................................................................................... 44
第四十二条 蓄电池(五金工具) ......................................................................................................... 44
第四十三条 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用品).......................................................................................... 44
第四十四条 车载卫星导航(汽车用品).............................................................................................. 45
第四十五条 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汽车用品) .................................................................................. 46
第四十六条 汽车上光蜡(汽车用品) ................................................................................................. 46
第四十七条 防盗保险柜(办公用品) ................................................................................................. 46
第四十八条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办公用品) .......................................................................... 46
第四十九条 电子计算器(办公用品) ................................................................................................. 47
第五节 厨卫类商品执行标准 ......................................................................................................................... 47
第一条 快热式热水器 ............................................................................................................................. 47
第二条 储水式电热水器 ......................................................................................................................... 48
第三条 热泵热水机(器) ..................................................................................................................... 50
第四条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50
第五条 吸油烟机 ..................................................................................................................................... 50
第六条 灶具 ............................................................................................................................................. 51
第七条 排风扇 ......................................................................................................................................... 52
第八条 电子坐便器 ................................................................................................................................. 52
第九条 浴霸 ............................................................................................................................................. 53
第六节 手机电器类商品执行标准 ................................................................................................................. 54
第一条 手机 ............................................................................................................................................. 54
第二条 手机壳/套 ................................................................................................................................... 55
第三条 耳机 ............................................................................................................................................. 55
第四条 移动电源 ..................................................................................................................................... 55
第五条 数据线(充电线) ..................................................................................................................... 55
第七节 电脑电器类商品执行标准 ................................................................................................................. 56
第一条 台式机 ......................................................................................................................................... 56
第二条 笔记本 ......................................................................................................................................... 56
第三条 平板电脑 ..................................................................................................................................... 57
第四条 耳机 ............................................................................................................................................. 57
第五条 键盘 ............................................................................................................................................. 58
第六条 鼠标 ............................................................................................................................................. 58
第七条 音箱 ............................................................................................................................................. 58
第八节 数码照材类商品执行标准 ................................................................................................................. 59
第一条 摄像机 ......................................................................................................................................... 59
第二条 照相机 ......................................................................................................................................... 59
第三条 学习机 ......................................................................................................................................... 60
第四条 收音机 ......................................................................................................................................... 60
第五条 录音笔 ......................................................................................................................................... 61
前 文
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
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大家都遵纪守法,有序经营,
社会才会正常发展,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才会灭绝。也只有监督与服务充分结合起来,才
能达到预期目的,也才能真正树立起技术监督的形象。
第一节 电视音响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电视
GB 24850-2013 平板电视能效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电视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以及能源效率、被
动待机功率的测量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
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以下简称平板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
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显示设备。
第二条 音响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由电网电源、电源设备、电池或远程馈电系统供电的,预定
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被设
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设备,但也可以是
在公共聚集的场所中使用的,诸如在学校、剧院、礼拜场所和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本标准
也适用于供上述场所使用的专业设备,除非这些专业设备在其他标准范围内已有专门的规定。
本标准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或性能。如果上述设备被设计成诸
如用一种集成的调制解调器与通信网络或类似网络相连,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这种设备。本标准
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设备:单相交流电源250 V或直流电源250V;对连接到
非单相电源的设备为交流433 V。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高度不超过5000m、主要在干燥地区和
温带或热带气候下使用的设备。预定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设备,除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可能
还需要有附加要求。对被设计成预定要由电网电源供电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预定要与瞬态
过电压不超过GB/T 16935.1规定的过电压类别II的电网电源相连的设备。
1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控制这类设
备骚扰的限值。对于多功能设备应该同时满足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见4.1。
本标准适用于接收广播和类似传输的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能,频率范
围9kHz~400GHz。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不需要进行测量。用于集体接收的接收系统,特别是电
缆分配系统前端(共用天线电视,CATV)和共用接收系统(主天线电视,MATV)属于GB 13836的范
畴。用于接收数字信号的广播接收机的要求见附录A和附录B。不包括信息技术设备(ITE),
即使它与电视接收机相连。广播接收机与电信网络连接的电信端口,属于GB 9254的范围。此
外,当电信端口具有广播接收功能时,可独立于电信功能的广播接收功能应该单独进行测量,
测量期间电信功能不工作。PC调谐卡应按照本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测量。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采用了下列标准IEC 61000-3-2-2009电磁兼容(EMC)--第3-2部分: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
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第三条 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
GB25957-2010 数字电视接收器(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普通用途数字电视接收器(以下简称接收器),是指在 220V、
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的接收器,包括有线接收器、地面接收器和卫星接收器。
第二节 冰洗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冰箱、冰柜
GB12021.2-2003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500L及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电冰箱。
GB19153-2009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GB19153的现行有效版本规定的电动机驱动的微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全无油润
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直联便携式往复活塞空气压缩
机、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一般用喷油滑片空气压缩
机。
GB19577-2004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GB/T 9098-2008 电冰箱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制冷剂为R600a和R134a的低背压类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制冷器具使用
的、其名义制冷量按本标准规定的工况不超过400W的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剂为其
他类型的同类压缩机可参照使用。
不适用于车载冰箱压缩机。
GB 21551.4-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冷藏箱、冷藏冷冻箱、冷冻箱在抗菌、显著阻碍真(霉)菌生长、消
除异味功能方面的卫生要求、检测方法和标志。
适用范围:适用于具有抗菌功能或同时具有去除异味装置的电冰箱。
GB/T 23135-2008 电冰箱分子筛过滤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以R134a或R600a制冷剂制冷的电冰箱、冷冻箱、饮水机、酒柜、制冰机
用的分子筛过滤器。本标准所指的分子筛过滤器包括普通型分子筛过滤器和带焊接管的分子
筛过滤器。
GB/T 2310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生态设计 电冰箱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的生态设计。本标准也适用于家用电冰柜、
酒柜、展示柜等(以下称电冰箱)的生态设计。
GB/T 20154-2014 低温保存箱
适用范围:适用于封闭式电动机驱动压缩式低温保存箱(以下简称低温箱)。适用于通用用
途低温保存箱,如用于其他用途应符合相应标准。
GB/T 8059.1-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箱
适用范围:适用于500L以下的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冷藏箱。
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冷藏箱 。
GB/T 8059.2-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冷冻箱
适用范围:适用于500L以下的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冷藏冷冻箱。
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冷藏冷冻箱。
GB/T 8059.3-1995 家用制冷器具 冷冻箱
适用范围:适用于500L以下的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冷冻箱。
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冷冻箱。
GB/T 8059.4-1993 家用制冷器具 无霜冷藏箱、无霜冷藏冷冻箱、无霜冷冻食品储藏箱和无
霜食品冷冻箱
适用范围:适用于500L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无霜冷藏箱、无霜冷藏冷冻箱、无霜冷冻
食品储藏箱和无霜食品冷冻箱。也适用于具有一个制冷系统的冰箱,其中有些间室采用强制
3
空气循环冷却,而其他间室采用自然对流冷却,但都是具有自动处理化霜水的自动化霜。 如
冰箱中某些间室采用自然对流冷却,具有一单独制冷系统的,则这些间室按GB 8059.1~8059.3
进行考核。
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无霜冰箱。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GB 19606-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电风扇六类家用
电器的噪声限值做了规定。
GB 4706.1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1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和以电池供电,直流电压不
超过24V的下述器具: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制冷器具;
-带有一个电动机-压缩机的制冰机和打算装入冷冻食品储藏室的制冰机;
-用于野营、旅游车和休闲船上的制冷器具和制冰机。
这些器具可由电网供电、由单独的电池供电或由电网和单独电池中的某一种方式供电。
本部分也适用于打算作为家用的冰淇淋机,其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
480V。
本部分也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压缩式器具。
GB 4706.17-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动机-压缩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机-压缩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装置所用的,密闭式(全封闭式和半封闭式)电动机—压缩机及
其保护 装置和控制系统(如有的话)。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使用要符合相应装置的标准。本部
分适用于额定电压单相不超过250V,三相不超过480V的电动机—压缩机在正常使用时最严酷
条件下单独试验。
注1:装有电动机—压缩机的装置如下:
——电冰箱.食品冷冻箱和制冰机(GB 4706.13);
4
——空调器、热泵和除湿机(CB 4706.32);
——商用自动售货机种售卖机(cB 4706.72);
——用于制冷、空气调节或加热用途或这些用逮的组合而传递热量的由工厂制造的装配组件。
注2:本部分并不取代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器具的有关器具标准。但是,如果使用的电动机—
压缩机机型符合本部 分,上述器具标准中涉及到的电动机—压缩机试验则不必在器具或装配
组件上进行。如果电动机—压缩机控制系统与器具的控制系统是一体的,则需要在器具上做
附加试验。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在器具中使用电动机—压缩机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
宅周围
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3;应注意以下情况;
——用于车辆或船上的器具中所使用的电动机—压缩机,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部门、负寅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
部门规定。
注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电动机—压缩机;
——打算用于特殊插所的器具上的电动机-压缩机,例如腐蚀性或易爆环境(尘埃、蒸汽或煤
气)。
注5:对于具有跨临界制冷系统的器具,如果使用以R744作为制冷剂的电动机一压缩机配备
有释放压力的装置,那么通过在最终器具上进行的试验来检查该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条 洗衣机
GB12021.4-2004 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不适用于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
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
GB/T 2311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滚筒式洗衣干衣机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带有或不带有冷水水源、加热元件的,在家庭、商店、学校等场所由非专业人员
使用的滚筒式干衣机和滚筒式洗衣干衣一体机。
GB/T 22938-2008 商用干衣机
适用范围:由专业人员操作的对织物进行烘干的商用干衣机。
5
GB/T 22937-2008 商用洗衣机
适用范围:由专业人员操作的,对织物进行水洗或干洗的洗衣机,包括商用洗衣机、商用(离
心式)脱水机和以四氯乙烯为洗涤剂的商用干洗机。
GB/T 428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
适用范围: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在家庭、商店、学校等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洗衣
机(包括脱水机)。
GB 21551.5-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具有除菌功能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电动洗衣机除菌功能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
要求和标识。
适用范围:器具上或使用说明书中明示具有抗菌、除菌功能的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使用的全自
动电动洗衣机。
GB/T 23149-2008 洗衣机牵引器技术要求
规定了洗衣机牵引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在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中驱动部件(如排水阀、离合器等)作直线运动的
牵引装置,其单相交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
GB/T 23127-2008 与水源连接的电器 避免虹吸和软管组件失效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应有防虹吸功能,防止非饮用水流入水源。对将此类器具连接 至
水压不超过1M Pa供水水源的软管组件进行了规定。
适用范围: 安装在家庭、商店、饭店、洗衣店及公共场所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不适用:
用于干式清洁的器具; 以医学为目的的器具;用于工业目的的器具; 集成于供水系统的水
加热器;集成于供水系统的水冷却器。
GB/T 22939.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电动洗衣机和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洗衣机和干衣机包装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等内容。
适用范围: 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由电力驱动的洗衣机、干衣机的包装。
GB/T 22088-2008 家用电动洗衣机 不用洗衣粉洗衣机性能测试方法及限值
规定了家用电动不用洗衣粉洗衣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在13kg及13kg以下的不用洗衣粉洗衣机。如果有使用洗衣
粉的程序,在该程序下应满足GB/T 4288-2003的要求。 本标准对家用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
的定义、洗净、漂洗的测试方法和限定值做了具体规定。
GB/T 22758-2008 家用电动洗衣机可靠性试验方法
6
规定了家用电动洗衣机的可靠性鉴定和可靠性验收试验的试验要求、试验、故障分析处理及
统计、试验结果的判断、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适用范围: 额定洗涤容量不大于13kg的家用电动洗衣机(包含脱水机,不包含干衣机)。
对于洗衣干衣机可只验证其洗衣功能部分的可靠性。
GB 4706.20-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滚筒式干衣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滚筒式干衣机的安全性,对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对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注:101:本部分适用于带有干衣循环的具有干以功能的洗衣机。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
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02:此类器具例如在公寓大楼或投币洗衣店中使用的滚筒洗衣机。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的环境中所有的人
可能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2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离心式脱水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干燥负载容量不
超过10kg,旋转桶线速度不超过50m/s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离心式脱水机的安全。
注101:对于洗涤和脱水具有单独容器的洗衣机,其脱水机部分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
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02:例如在住宅区或洗衣房公用的离心式脱水机。
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3: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7
—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
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GB 4706.2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洗衣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洗涤衣物和纺织物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
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本部分也适用于用电解液代替洗涤剂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安全,这类器具的附加
要求见附录CC。
注101:对于装有电动挤水器的洗衣机,确保其电气防护和热危险达到一个可接受水平的要求,
见附录DD的指导。
不打算普通家用的器具,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例如商店中的体弱者使用或在轻工业
和农业使用的器具包括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102:例如在住宅区或洗衣房公用的洗衣机。
本部分涉及在家庭或其周围环境中所有人可能遇到的器具产生的普通危险。然而本部分通常
不考虑这些人员(包括幼儿):
——身弱、感知或智力能力缺乏;
——缺少知识和经验。
防止他们在没有监护或指导下使用器具;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3:以下事实应当引起注意:
——对于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
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洗衣机;
——用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腐蚀性或易爆环境(尘埃、蒸气或煤气)。
8
第三节 空调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空调
GB12021.3-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
型为T1的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变频式、多联式空调机组。
GB19576-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
屋顶式空调机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GB21454-2008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气候类型为T1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不适用于双制冷循环系统和多制冷循
环系统的机组。
GB21455-2008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适用范围: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
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包括采用交流变频、直流调速或其
它改变压缩机转速的方式。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定速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和带风
管式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 22257-2008 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制冷量14000W及以下的移动式空调器,包括了分体移动式与整体移
动式空调器两大系列。
GB/T 7725-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14000W
以下家用和类似用途等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 15765-2014 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适用范围:适用于制冷剂为R22和R410A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以下
简称压缩机,包括转子式压缩机、涡旋式压缩机和活塞式压缩机)。制冷剂为其他类型的同
类压缩机可参照使用。
GB 21551.6-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调器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具有抗菌、除菌、室内空气净化功能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和标志。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抗菌净化空调器。
GB 1779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9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产品出厂后,为用户安装时所涉及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周围环
境、实现产品预定功能以及安装要求、安装操作、检查和试运行、检验方法、安装人员资格
确认等。
适用范围:适用于采用直接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
GB/T 23130-2008 房间空调器用热交换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GB/T 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中规定的各种型式空气调节器上使用的整体
管束式热交换器。
GB/T 24985-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可靠性试验方法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可靠性鉴定和可靠性验收试验的试验要求、试验实施、
故障分析处理及统计、试验结果的判定、试验的记录和试验报告等。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家用和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
其他类似产品的可靠性试验方法可参照执行。
GB 4706.32-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
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
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第四节 小家电品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饮水机(生活电器)
GB/T 30307-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
第二条 加湿器(生活电器)
GB/T 23332-2009 加湿器
规定了加湿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
贮存。
适用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加湿器。也适用于在公共场所使用的加湿器。
GB 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10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室内加热器的安全,单相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
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
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室内加热器,也属于本部分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
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此器具;
—儿童玩耍器具。
GB 4706.48-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加湿器的安全。
注1:以下器具在适用范围内:
—雾化水的器具;
—由加热蒸发水的器具;
—使空气吹过潮湿介质的器具。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加湿器,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
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加湿器也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加湿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
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加湿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
定了附加要求。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
—液体加热器(GB 4706.19);
—打算使用在加热、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的加湿器(IEC 60335-2-88);
11
—医用电气设备(GB 9706.1);
—工业专用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加湿
器。
第三条 空气净化器(生活电器)
GB/T 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
适用范围:单相额定电压220V、三相额定电压380V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也适用
于在公共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不适用专为汽车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经常产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医疗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GB 21551.3-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器在抗菌、除菌功能方面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和标识。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具有除菌功能空气净化器。
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动空气净化器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空气净化器,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
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空气净化器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空气净化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
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
第四条 电风扇(生活电器)
GB12021.9-2008 交流电风扇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由交流电动机驱动的台扇、
转页扇、壁扇、台地扇、落地扇和吊扇。具体范围包括:1、规格为200~600mm的电容式台
扇、转页扇、壁扇、台地扇和落地扇;2、规格为200~250mm的罩极式台扇、转页扇、壁扇、
12
台地扇和落地扇;3、规格为900~1800mm的电容式吊扇。
GB/T 13380-2007 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
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
存。
适用范围:由交流电动机驱动的台扇、壁扇、台地扇、落地扇、吊扇、顶扇、转页扇、柱式
扇和装饰型吊扇及其调速器。 不适用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电风扇。
GB/T 23333-2009 蒸发式冷风扇
适用范围: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通过水的蒸
发吸热原理来冷却空气,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冷风扇。
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冷风扇;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冷风扇。
GB 19606-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电风扇六类家用
电器的噪声限值做了规定。
GB 4706.2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涉及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
途的电风扇的安全。
注101:本部分范围内所包括的风扇示例:
——吊扇;
——管道扇;
——隔墙扇;
——落地扇;
——台扇。
本部分也适用于和风扇一起提供的独立控制部分。
非家用但对公众来说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范围内使用的器
具,也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家庭和家庭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
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13
第五条 吸尘器(生活电器)
QB/T 1562-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
适用范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使用,不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电驱动的真空吸尘器。适用于
GB4706.7范围内的真空吸尘器。
下列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湿式吸尘器;
地毯清洗机;
吸尘式地板抛光机;
专门用于清洁衣服或汽车等特殊用途的吸尘器;
工业用吸尘器;
家用自动清洁器具。
GB/T 20291.1-2014 家用真空吸尘器 第1部分:干式真空吸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真空吸尘器的基本性能特点并描述测量这些特点的方法。适用于家
庭和类似条件下使用的干式真空吸尘器的性能测试。
GB/T 22939.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包装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和包装标志。
适用范围: 家庭和类似场合使用的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包装。
GB 4706.7-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
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包括动物清洁用真空吸尘器的安全。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本部
分也适用于中央真空吸尘器。
本部分也适用于带有动力清洁头和载流软管的特殊真空吸尘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被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真空吸
尘器和其他具有一般家务用途的真空吸尘器,也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101:例如打算在旅馆、办公室、学校、医院以及类似场合使用的具有一般家务用途的真空
吸尘器。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2:注意下述事实:
14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和飞机上使用的吸尘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
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目的专门设计的吸尘器;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
器具。
第六条 饮水机(生活电器)
GB/T 22090-2008 冷热饮水机
适用范围: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饮水机,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或具有其他产品功能的组
合型饮水机可参照相关特殊要求标准或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GB/T 30306-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
GB/T 30307-2013 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
GB 21551.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通则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标识
等。
适用范围:具有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的各种家用电器,其他电器可参照执行。
第七条 电热毯(生活电器)
QB/T 2994-2008 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褥垫。
GB/T 2310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热毯性能测试方法
定义了电热毯的主要性能特征及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家用电热毯。不适用于电热被。
GB/T 2310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热垫性能测试方法
定义了电热垫的主要性能特征及测试方法。对性能特征不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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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家用电热垫。不适用于使用时不覆盖的类似柔性发热器具。
GB/T 31299-2014 家用储热式室内加热器性能测试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储热式室内加热器的性能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打算放置在室内供热的、有日常循环操作的电储热式加热器。
本标准说明储热式加热器的基本特性和规定测试这些特性的方法,以供用户参考。
本标准未规定性能特性要求值。
GB 4706.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
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
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本部分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
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
在无监管的情况下使用器具。
注10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
定了附加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刚性床取暖器,如金属或陶瓷材料的床;
—水床加热器(GB 4706.58);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GB 4706.47);
—暖脚器和热脚垫(GB 4706.80);
—医疗监护中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IEC 60601-2-35)。
第八条 水族箱(生活电器)
GB/T 31305-2014 水族箱用及类似用途的电磁振动式气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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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族箱用及类似用途电磁振动式气泵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命
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250V、直流不超过40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电磁振动
式气泵;主要用于在水族箱及水产养殖场种增加水的氧气量,也可用于需提供气压、气量的
其他类似场所。
保健、卫浴配套的气泵和类似专门用途的气泵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输送除空气以外的泵。
GB/T 31306-2014 水族箱用及类似用途循环水温调节机
本标准规定了水族箱用及类似用途循环水温调节机(以下简称水温调节机)的术语和定义、产
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作为冷(热)源,基
于直接制冷(制热)系统,名义制冷(热)能力≤12000W,用于调节水族箱及类似用途水温度的
水温调节机。
其他用途的水温调节机,例如在商店、餐馆和水产养殖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水温调节机可
参照使用。
GB/T 31307-2014 水族箱用及类似用途的单级电磁活塞式气泵
本标准规定了水族箱用及类似用途的单级电磁活塞式气泵的术语和定义、命名、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单级电磁活塞式气泵。该类气泵主要用于水
族箱及水产养殖场,通过向水中泵入空气而增加水中的含氧量;也可用于需提供气压、气量
的其他类似场所。
GB 4343.1-2009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适用范围:GB 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实现的器具产生的
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特意产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频能量除外。
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
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
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
―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
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发射要求。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
―在其他国家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
17
注1:例子如下:
―灯具、包括便携式儿童用灯具,放电灯具和其他照明装置:GB 17743;
一音像设备和电子乐器,玩具除外:GB 13837和GB/T 9383(见7.3.5.4.2);
―电网通讯装置,包括婴儿监视系统:IEC 61000-3-8;
―产生和使用射频能量用于加热和治疗目的的设备:GB 4824;
―微波炉:GB 4824(但应了解1.3关于多功能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如家用电脑、个人计算机,电子复印机:GB 9254;
―用在机动车辆上的电子设备:GB 14023;
―无线电控制器、对讲机和其他类型的无线电发射装置,包括使用在玩具中。
―装有额定输入电流。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采用了下列标准 IEC 61000-3-2-2009 电磁兼容(EMC)--第3-2部分:限值--谐波电
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4706.7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固定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以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本部分涉及预定安装在与大气相通的水箱中,用于将水加热至沸点以下温度的家用和
类似用途固定浸入式电加热器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可以用其他方式给水箱中的水加热,例如由独立锅炉提供循环热水。
注2:中心加热锅炉中作为可替代加热源,其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25 kW的浸入式加热器也在
本部分范围内。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
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器具出现的普通危险,而这些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
所有的人可能碰到的。
本部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3:注意以下情况:
18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部门规定了一些附加要求。
注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打算专门使用在经常产生诸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
场所的器具;
——用于下述器具中的加热元件:
● 液体加热器具(GB 4706.19/IEC 60335-2-15);
● 储水式热水器(GB 4706.12/IEC 60335-2-21);
● 快热式热水器(GB 4706.11/IEC 60335-2-35)。
——水族箱加热器(GB 4706.67/IEC 60335-2-55);
——便携浸入式加热器(GB 4706.77/IEC 60335-2-74);
——轿车和公共汽车等的引擎预热器。
第九条 电热油汀(生活电器)
GB/T 28199-2011 电热油汀
适用范围: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可以是便携式、固定式、驻立式的各类油汀。
不适用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油汀;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或打算使用在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
殊环境场所的油汀。
注:其他充液式散热器可参照本标准。
第十条 电熨斗(生活电器)
GB 4706.2-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烫斗和蒸汽电熨斗的安全,包括带有一个容量不超过5L
的分离式水箱或蒸发器的蒸发电熨斗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
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电熨斗,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
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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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1:注意下述事实: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
规定了附加要求;
——高压容器的附加要求由负责高压容器安全的国家相关部门来规定。
注102:本标准不适用于:
——夹烫机(IEC 60335-2-44)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
器具。
第十一条 电磁灶(厨房电器)
GB21456-2014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包括组合式器具中的电磁灶单元),每个
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3500)W。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GB/T 23128-2008 电磁灶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磁灶。
对于气、电组合型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电磁加热部分应符合本标准。
不适用于工业用电磁灶。
GB 4706.2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替代。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便携式电磁灶,对于气、电组合型家
用和类似用途灶具中的电磁加热部分应符合本部分。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
险。然而,本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1:需要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
似的部门来规定。
—对于涉及电磁兼容、电磁辐射的测量,需参照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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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本部分不适用于:
—用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腐蚀性或易爆环境(尘埃、蒸气或煤气);
—打算用于商业用途的器具(但其中的一些要求可供这些设备参考);
—微波炉(GB 4706.21);
—保温板(GB 4706.55)。
—驻立式电灶、灶台(GB 4706.22);
—非电磁原理加热的便拥式灶具(GB 4706.14);
—工频电磁灶。
第十二条 豆浆机(厨房电器)
GB/T 26176-2010 豆浆机
适用范围:海拔不超过1000m地区使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容积不超过2.5L的豆浆
机,对于商用豆浆机参照附录A。
GB 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不锈钢为主体制成的食具容器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
GB 4706.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安全要求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液体加热器。
注101:有些器具也可加热食物。
注102:属于本部分范围的例子如下:
—咖啡壶;
—烹调平锅;
—煮蛋器;
—电水壶和其他产生沸水、顿定容量不超过10L的开水器;
—热奶器;
—喂食瓶加热器;
—额定蒸煮压力不超过140kPa,额定容量不超过10L的压力锅;
—炖锅;
—蒸锅;
—煮沸清洗器;
—酸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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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
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点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注103:这类器具有:
——带有水套的煮胶锅;
——家畜饲料蒸煮器;
——消毒器。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到的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
同的危险。
本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4:注意下述情况:
注意下述事实: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105:本部分不适用于:
——油煎锅和深油炸锅;
——储水式热水器;
——快热式热水器;
——用液体或蒸汽的表面清洁器;
——便携浸入式加热器;
——商用分配器和自动收货机;
——医用器具;
——工业专用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
具;
——高频加热器;
——压力消毒器;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加湿器。
注106:在许多国家应注意对压力容器的要求也适用于压力锅。
GB 4706.3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
22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厨房机械的安全。
注101:属于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如下:
—豆类切片机;
—果浆汁榨取器;
—搅拌器;
—开罐头器;
—离心式榨汁机;
—搅乳器;
—柑桔果汁压榨器;
—漏斗容量不超过500g的咖啡碾碎器;
—奶油搅打器;
—打蛋机;
—食物混合器;
—食品加工器;
—漏斗容量不超过3L的谷类磨碎器;
—磨碎器;
—冰淇淋机,包括在冰箱冷冻室或冰柜中使用的;
—磨刀器;
—刀具;
—纹肉机;
—面条机;
—土豆剥皮机;
—切碎器;
—筛分器;
—切片机。
打算作为一般家庭及类似用途使用的器具和也可能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
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但是,如果是打算专用于在商业消费中加工食物的器具,不考虑为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
注102:例如,在床上和准备早餐时使用的厨房机械,作为家用器具考虑。
23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可能遇到的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普通
危险。
但是,本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或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第十三条 面包机(厨房电器)
GB/T 1893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面包片电烘烤器 性能测试方法
定义面包片烘烤器的主要性能特性,描述测量这些特性的标准方法并给出某些用于评价试验
结果的准则。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面包片电烘烤器。注:如带面包片烘烤功能的三明治炉、电烤箱、
多士炉等都属于面包片电烘烤器。
QB/T 4135-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全自动面包机
适用范围:海拔不超过1000m地区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全自动面包机。
不适用于工业用面包机。
GB 4706.1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面包片烘烤器、烤架、电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
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家用的具有烘、烤、炙(烧)等烹调功能的便携式电器的安全。
这些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不超过250V。
注101:适用于本部分的器具有:
—室内用烧烤炉;
—面包机;
—接触烤架(炙盘);
—电灶;
—食物脱水器;
—灶头;
—便携式电烤箱;
—干酪烤架;
—辐射烤架;
—电烤炉;
—旋转烤架;
24
—烤肉叉;
—面包片烘烤器;
—华夫饼炉。
器具的示例见图101。
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本
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102:需要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驻立式烤箱和驻立式烤架(GB 4706.22);
—保温板(GB 4706.55);
—油煎锅和深油炸锅(GB 4706.56);
—微波炉(GB 4706.21);
—户外用烧烤炉(IEC 60335-2-78);
—打算用于商业用途的器具;
—医用器具(GB 9706);
—用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腐蚀。
第十四条 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厨房电器)
GB/T 22802-2008 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
规定了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的分类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适用范围: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废弃食物处理器。
第十五条 食物搅碎器(厨房电器)
GB/T 15854-2008 食物搅碎器
适用范围:在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容器内的刀片高速旋转以搅拌或搅碎食物
的搅碎器。
第十六条 洗碗机(厨房电器)
QB 1520-92 家用电动洗碗机
25
适用范围:家用电动洗碗机,有洗碗功能的其它洗涤机械亦应参照使用。 不适用于商用洗碗
机和在腐蚀性或爆炸性介质环境下工作的洗碗机。
GB 4706.2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洗碟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打算用于洗涤和漂洗盘子、刀叉餐具和其他用具的家用电动洗碗机的安全,其单
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
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2:本部分不适用于:
—商用电动洗碗机(GB 4706.50);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第十七条 消毒柜(厨房电器)
GB 17988-200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适用范围:以电能作为主要能源的电热方式、臭氧方式、紫外线辐射(只能作为辅助)方式
以及上述这几种消毒方式相互组合的食具消毒柜。
第十八条 电饭锅、电饭煲(厨房电器)
GB12021.6-2008 自动电饭锅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电热元件为加热源的在常压下工作的额定功率小于2000W的自动电饭锅。
GB 4343.1-2009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适用范围:GB 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其主要功能由电动机、开关或调节装置实现的器具产生的
射频传导和辐射骚扰,特意产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频能量除外。 这些器具包括: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
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 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还有:―上述提及设备的单独部件,诸如
电动机、开关装置如(电源或保护)继电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则对这些单独部件没有
26
发射要求。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的有:―在其他国家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
发射要求的设备。
注1:例子如下:
―灯具、包括便携式儿童用灯具,放电灯具和其他照明装置:GB 17743;
一音像设备和电子乐器,玩具除外:GB 13837和GB/T 9383(见7.3.5.4.2);
―电网通讯装置,包括婴儿监视系统:IEC 61000-3-8;
―产生和使用射频能量用于加热和治疗目的的设备:GB 4824;
―微波炉:GB 4824(但应了解1.3关于多功能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如家用电脑、个人计算机,电子复印机:GB 9254;
―用在机动车辆上的电子设备:GB 14023;
―无线电控制器、对讲机和其他类型的无线电发射装置,包括使用在玩具中。
―装有额定输入电流。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QB/T 4099-2010 电饭锅及类似器具
适用范围: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2000W、额定容积不超过10L的电饭锅及
类似器具。
第十九条 电炒锅(厨房电器)
QB/T 1237-2012 电炒锅
适用范围: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功率不超过2000W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炒锅。
GB 4706.5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深油炸锅、油煎锅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额定容量不超过5 L深油炸锅、油煎锅、炒菜锅及其他可能用于家用的、用
油进行烹调、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器具的安全要求。
注1:当在下面情况使用时还要注意:
——当器具使用在机车、轮船及航空器上时,可能需要增加附加的要求;
——器具用在热带国家时,可能需要一些特殊的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
似部门来制定。
注2:本部分不适用于:
27
——商用深油炸锅(GB 4706.33);
——商业用途多功能烹饪平底锅(GB 4706.40);
——打算用在特殊条件下的器具,如存在腐蚀剂和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气和瓦斯气体)的场
所。
第二十条 微波炉(厨房电器)
GB24849-2010 家用和类似途微波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利用频率在工科医(ISM)频段(2450MHz)电磁能量以及电阻性发热元件
来加热,额定输入功率在 2500 W以下的微波炉,包括微波单功能的微波炉、带组合烧烤功
能以及带热风对流烧烤功能的微波炉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
波炉。
GB/T 22939.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包装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等内容。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微波炉。也适用于组合型微波炉。
不适用于:用于工业的微波炉;用于医疗用途的微波炉。
GB/T 18800-2008 家用微波炉 性能试验方法
定义了家用微波炉基本性能的特性,并描述测量这些特性的标准方法。
适用范围: 家用微波炉和组合型微波炉。本标准不涉及:放置负载直径小于200mm的微波炉;
安全要求(见参考文献中的IEC60335-2-25和IEC60335-2-90)。
GB 4706.2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以下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微波炉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也适用于组合型微波炉,具体要求见附录AA。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
的人员可能会遇到的。
本部分一般不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101:注意下述事实:
—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公共卫生部门、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制定的。
注102:本部分不适用于:
28
——商业用微波炉;
——工业用的微波炉加热设备;
——医疗用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
具;。
第二十一条 电水壶(厨房电器)
GB/T 22089-2008 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水壶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V、额定容量不超过2.5L的电水壶。本标准只适用于海拔
800米以下使用的电水壶。 不适用于打算在周围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和腐蚀性气体及导电
尘埃的使用环境;额定容量为2.5L以上的电水壶的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GB 4706.36-199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不作家用的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用来煮沸或加热制造饮料
的液体。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具有电极加热器的器具;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等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的器具。
对于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增加特殊要求。
还应考虑许多国家的卫生部门、供水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规定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为压力容器规定了附加要求。
第二十二条 电动剃须刀(个人护理)
GB/T 23132-2008 电动剃须刀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利用电能驱动的用于剃须的交流式、直流式、充电式、干电池式电
动剃须刀。
GB 4706.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安全。
注101:类似器具的例子有用于修手和修脚的器具。
29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
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02:这样的器具的例子有动物用剪毛器、动物用电推剪以及理发店用的器具。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
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3:注意下述事实: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
具;
——按摩器具(GB 4706.10);
——医用器具(IEC 60601)。
第二十三条 电热烫发器(个人护理)
QB/T 4502-2013 电热烫发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热烫发器。
GB 4706.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
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
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本部分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
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
在无监管的情况下使用器具。
注102:注意下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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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
定了附加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刚性床取暖器,如金属或陶瓷材料的床;
—水床加热器(GB 4706.58);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GB 4706.47);
—暖脚器和热脚垫(GB 4706.80);
—医疗监护中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IEC 60601-2-35)。
第二十四条 应急呼叫器(个人护理)
GB/T 26200-2010 应急呼叫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有线电话网络连接的家庭用应急呼叫器和使用移动通讯网络的
手机式应急呼叫器。
第二十五条 毛发护理器(个人护理)
GB/T 4214.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家用及类似用途的通过电网供电且利用空气流动进行工作的手持式电吹风。还适
用于类似的电动器具,如利用风扇产生气流的毛发定型器。不适用于头盔式电吹风;带有有
辐射加热的毛发护理器具。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GB 4706.1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器
具的安全。
注101: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的例子:
——卷发梳;
——卷发棒;
——带独立加热器的卷发辊;
——面部桑拿器;
——干发器;
31
——干手器;
——带可拆卸卷发夹的加热器;
——毛发定型器。
注102:本部分范围内的器具可以装有蒸汽发生装置或喷雾发生装置。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
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注103:理发店使用的器具属于这类。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
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4:注意下述事实: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105: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
具;
——剃须刀、电推剪和类似器具;
——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皮肤器具;
——桑拿浴加热器具;
——医用器具。
第二十六条 保健按摩垫(健康电器)
GB/T 26254-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保健按摩垫
适用范围:适用于安装了以电能驱动的按摩部件,对人体的颈、肩、背、腰、臀、腿、手、
足等部位进行按摩的按摩垫。
不适用于作为医疗用途的按摩垫。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32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第二十七条 手持式电动按摩器(健康电器)
QB/T 4412-2012 手持式电动按摩器
适用范围:规定了手持式电动按摩器(以下简称按摩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等。
适用范围:人体保健按摩器。
不适于用作医疗用途的按摩器。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33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第二十八条 保健按摩椅(健康电器)
GB/T 26182-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保健按摩椅
适用范围:家庭及类似场所用按摩椅。但不适用于作为医疗用途的按摩椅。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第二十九条 腿脚按摩器(健康电器)
QB/T 4704-2014 腿脚按摩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人体保健腿脚按摩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作为医疗用途的按摩器。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34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第三十条 循环运动按摩机(健康电器)
QB/T 4414-2012 循环运动按摩机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循环运动按摩机。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第三十一条 保健按摩床(健康电器)
QB/T 4409-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保健按摩床
适用范围:家庭和类似场所使用的按摩床。
不适用于作为医疗用途的按摩床。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35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第三十二条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健康电器)
GB/T 26206-2010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足浴器。
GB 4706.1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或类似
用途的按摩器具的安全。
注1:本部分范围内器具的例子:
—脚部按摩器;
—手持式按摩器;
—按摩床;
—按摩带;
—按摩椅;
—按摩垫;
—注水式足部按摩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对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2:这些场所中使用的器具例子如用于美容院或保健中心的类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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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直饮机(健康电器)
QB/T 4133-2010 直饮机
适用范围;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直饮机。
第三十四条 镇流器(五金工具)
GB 16917.1-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1部分:
一般规则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
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
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适用范围:准备接入到公共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第三十五条 电器开关(五金工具)
GB 16917.1-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第1部分:
一般规则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
定短路能力不超过25000A,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的
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第三十六条 插座(五金工具)
GB 17466.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1部分:通用要
求
适用范围:GB 17466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和
1500V(d.c.)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外壳或外壳部件(以后统
称“安装盒”和“外壳”)。
注: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类型的要求见相应的GB 17466第2部分。
符合本部分的安装盒和外壳适用于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下。
注:考虑我国地理气候环境,我国部分地区为湿热带气候,因此,规定外壳的使用环境温度
为“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IEC 60670-1中该条规定的环境温度为“通常不
超过25℃,偶尔会达到35℃”。
本部分适用范围是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67)和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 189)中家用断路器及类似设备(对应IEC/SC 23E)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注:本部分也可作为其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参考文件。
37
成为电器附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能为电器附件提供防外部影响(如机械冲击、固体或水进入
等)的安装盒和外壳,适用于该电器附件相关标准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
—天花板灯线盒;
—照明支承配件;
—为GB/T 19215电缆槽管系统专门设计且不打算安装在这些系统之外的安装盒、外壳和外壳
部件。
GB 17466.2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1部分:用
于悬吊装置的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7466.1的本章增加下述内容后适用:
第四段后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装有悬吊装置的安装盒和外壳。
GB 1746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2部分:连
接盒与外壳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7466. 1的本章增加下述内容后适用:
在第四段后面增加:
本部分适合用于接头和/或抽头的连接盒。
GB 17466.2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3部分:地
面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7466.1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
在第四段后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预订要安装在任何类型地板上的安装盒和外壳,并且要保护电器附件能够承受
不大于1000N的载荷压力。
注:户外要求在考虑中。
GB 17466.2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4部分:住
宅保护装置和类似电源功耗装置的外壳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7466.1的本条款被替代为:
GB 17466的本部分适用于预期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00V,输入总负载电流不超过125A,家
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的空壳体和其部件,在正常使用中的最大功耗容量
由制造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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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壳体预期用于家用的保护装置和带有或不带有电源功耗装置。它们预期被安装在预期短
路电流不超过10kA的场合,除非它们有被限制电流保护设备提供保护,其带有切断电流不超
过17kA。
在安装好之后,符合本部分的外壳,适合于通常不超过35℃,偶尔会达到40℃,在24h内,
最高40℃和最低-5℃的环境温度中。外壳中,凡成为某电气附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能为
该附件提供对外部影响(例如,机械冲击、固体异物的进入或有害进水等)的防护者,应符合
该附件有关标准的要求。
GB 16915.1-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 l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 装
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最大16 A。 注1:正在考虑将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电压
高于440 V的开关。 本部分亦适用于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暗装式开关的安装盒。 注2:
对暗装式开关用的安装盒的要求见GB l7466。 本部分还适用于: ——装有信号灯的开关; —
—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
部分给出);——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电
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
B)。 注3:上述开关所用的软缆最小长度可由国家布线规范规定。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
于在通常不超过35℃但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 注4: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仅
适于在安装方法和安装位置均不可能使开关周围的环境温度超过40℃的设备里 使用。 在特
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
构。
GB 2099.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 2099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
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但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
式或移动式插座。
对于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额定电流最大仅限为16A。
本部分不包括暗装式安装盒的要求:只包括对插座进行试验所必须的明装式安装盒的要求。
注1:对安装盒的通用要求由GB 17466给出。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在电线组件中的插头和装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本部分
还适用于作为电器的一个部件的插头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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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灯具(五金工具)
GB19573-2004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作为室内外照明用的,且带有透明玻壳,额定功率为50W、70W、100W、
150W、250W、400W、1000W的普通型高压钠灯。
GB 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适用范围: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作为光源
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
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
分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
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标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加其他标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不包括在本部分中。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触发器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
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
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提供通常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
型式的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而且被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所引用。
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看作对任一型式灯具本身的技术要求,本部分的条文只适用于GB 7000
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确定范围内的各类特定型式的灯具。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在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
和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 7000系列
其他灯具标准规定。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必再引用其他类别灯具标准。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出现“应用GB 7000.l中第…章要求”
句子,其意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
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40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
是为光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应注意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光源性能标准中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但本部分不要
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考虑工艺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安全是制定和修订本部分的基础。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衍
生的标准中声明产品符合制造厂或标准化机构早先的文件。在此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
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GB 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需要限制外表面温度灯具的要求,灯具的使用场所没有爆炸的危险
性,单灯具上有可燃性粉尘堆积的危险性。灯具使用光源的电压不超过1000V。
GB 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普通室内使用的钨丝灯特低电压照明系统
的要求。并联的灯具由自由悬吊连续支承的导体或型材供电。系统输出电路的电流不超过25A。
GB 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的要求,灯具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
的钨丝灯,包括IEC 60357规定的357-IEC-3155低气压卤钨灯或特制光源在内。
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用于照明的具有产生和(或)
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主要功能之
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专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紫外线和红外线
辐射设备;霓虹广告标志。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第三十八条 护眼灯(五金工具)
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设备发射(辐射和传导)的射频骚扰:用于照明的具有产生和(或)
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电源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照明设备;主要功能之
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部分;专用于照明设备的独立的辅助设备;紫外线和红外线
辐射设备;霓虹广告标志。
GB 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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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作为光源
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
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
分中提出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其他引用标准的相关章节一起阅读。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具体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
的要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标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加其他标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电气、热及机械)的安全要求。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正在考虑提出之中,不包括在本部分中。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触发器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
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离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
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提供通常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
型式的灯具的一般要求与试验,而且被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所引用。
因此,不应将本部分看作对任一型式灯具本身的技术要求,本部分的条文只适用于GB 7000
系列其他灯具标准确定范围内的各类特定型式的灯具。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在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
和一些必要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 7000系列
其他灯具标准规定。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都是独立的,不必再引用其他类别灯具标准。
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引用本部分某一章的要求时,出现“应用GB 7000.l中第…章要求”
句子,其意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 7000系列其他灯具标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
以外,本部分该章的所有要求都适用。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
是为光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应注意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光源性能标准中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但本部分不要
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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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工艺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安全是制定和修订本部分的基础。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衍
生的标准中声明产品符合制造厂或标准化机构早先的文件。在此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
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第三十九条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五金工具)
GB19044-200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标称功率为5W-60W,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
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
灯。不适用于带罩的自镇流荧光灯。
GB/T 17263-201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以下简称“灯”)的分类和型号、技术要
求、验收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为220V频率为50Hz,额定功率为60W及以下,采用螺口式、卡口式、插
脚式灯头或相关标准规定的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
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
本标准的性能要求是对GB 16844的补充。
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环境温度为-10℃-40℃之间的条件下
应能启动并正常工作。
GB 16844-2008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作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
为一体的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自镇流灯)。本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
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功率不超过60W;
—额定电压100V~250V;
—爱迪生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
本标准的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
关于全部产品的检验和批量产品的检验方法正在考虑之中。
第四十条 插排(五金工具)
GB 2099.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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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GB 2099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
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但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32A、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
式或移动式插座。
对于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额定电流最大仅限为16A。
本部分不包括暗装式安装盒的要求:只包括对插座进行试验所必须的明装式安装盒的要求。
注1:对安装盒的通用要求由GB 17466给出。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在电线组件中的插头和装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本部分
还适用于作为电器的一个部件的插头插座。
第四十一条 原电池(五金工具)
GB/T 8897.2-2013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电池的外形尺寸、放电检验条件、放电性能要求、检验规则、检验
方法、抽样和质量保证、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电化学体系已标准化了的原电池。
第四十二条 蓄电池(五金工具)
GB/T 22084.2-2008 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
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
适用范围:GB/T 22084的本部分规定了适合于任何方位下使用的便携式小方形、圆柱形和扣
式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单体蓄电池的型号、标志、尺寸、试验和要求。
GB 4706.18-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的是输出为安全特低电压且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池充电器的
安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电池充电器,例如:打算在车库、商店、
轻工部门及农场使用的电池充电器,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
危险。但是,本部分一般不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第四十三条 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用品)
GB/T 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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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标志、标
签和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设计、制造、检验及使用。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由电网电源、电源设备、电池或远程馈电系统供电的,预定用来分别接
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被设计成专门与
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
本标准主要适用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设备,但也可以是在公众聚集的场所中使用的,诸如在
学校、剧院、礼拜场所和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供上述场所使用的专业设
备,除非这些专业设备在其他标准范围内已有专门的规定。
本标准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或性能。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控制这类设备骚扰的
限值。对于多功能设备应该同时满足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收广播和类似传输的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能,频率范
围9kHz~400GHz。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不需要进行测量。
用于集体接收的接收系统,特别是电缆分配系统前端(共用天线电视,CATV)和共用接收系统
(主天线电视,MATV)属于GB13836的范畴。
用于接收数字信号的广播接收机的要求见附录A 和附录B。
不包括信息技术设备(ITE),即使它与电视接收机相连。
广播接收机与电信网络连接的电信端口,属于GB9254的范围。
此外,当电信端口具有广播接收功能时,可独立于电信功能的广播接收功能应该单独进行测量,
测量期间电信功能不工作。
PC调谐卡应按照本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测量。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第四十四条 车载卫星导航(汽车用品)
GB/T 19392-2013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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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车载卫星导航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以无线通信和卫星导航相结合,
并具备路径导航功能的其他车载电子产品可参照采用。
GB/T 20267-2006 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定义了道路功能等级及颜色表示、
背景信息的样式、图式符号及地址编码规则等。
第四十五条 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汽车用品)
GB/T23436-2009 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风窗玻璃洗液产品的生产和检验。
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产品类型、冰点、最低使用浓度、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 汽车上光蜡(汽车用品)
GB/T23437-2009 汽车上光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车身涂层表面使用的上光蜡的生产和检验,但不适用于“非防水性上光蜡”、
车身涂层修补蜡以及涂层抛光剂。
第四十七条 防盗保险柜(办公用品)
GB 10409-2001 防盗保险柜
本标准规定了防盗保险柜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保险柜的生产和检验。也适用于附有报警、防火及遥控等功能的防盗保险
柜。
标志:产品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志应有 以下内容 :
a)应有商标、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符合 4. 2的产品标记 ,并有柜体质量及容积 。
b)应有企业名称 、原产地,并有详细的地址。
c)在柜门内应牢固设置标牌 ,标牌应包括操作说明、警示说 明及出厂编号、生产日期。
GA 166-2006 防盗保险箱
本标准适用于防盗保险箱的生产和检验。
第四十八条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办公用品)
GB21521-2014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普通用途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以下简称为“产品”),
适用于在220V、50 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标准幅面的产品,不适用于以下产品:(1)仅
由数据接口(如USB、IEEE1394等接口)供电的产品;(2)具有数字接收前端(DFE)的产
46
品;(3)输出速度大于等于70页/min的产品;(4)打印头针数大于48的针式打印机。
第四十九条 电子计算器(办公用品)
GB/T 4967-1995 电子计算器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计算器的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内容包括: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计算器,并作为制定产
品标准的依据。
第五节 厨卫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快热式热水器
GB20665-2006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含冷凝式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不适用于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GB/T 26185-2010 快热式热水器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快热式热水器的产品分类、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制造和
生产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适用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快热式热水器。本标准所涉及的热水器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
4706.1和GB 4706.11的要求。
GB 4706.1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且预定把水加热至低于沸点温度的快热式热水器的安全,单相
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注101:装有裸露电热元件的快热式热水器在本部分范围内。
不打算作为家用但对公众可能构成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专
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
就实际而言,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可能遇到的由器具产生的公共危险。
本部分通常不考虑:
——由无人照管的幼儿或残疾人使用器具的情况;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GB 4706.7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固定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以下述内容代替:
47
GB 4706本部分涉及预定安装在与大气相通的水箱中,用于将水加热至沸点以下温度的家用和
类似用途固定浸入式电加热器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可以用其他方式给水箱中的水加热,例如由独立锅炉提供循环热水。
注2:中心加热锅炉中作为可替代加热源,其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25 kW的浸入式加热器也在
本部分范围内。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
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器具出现的普通危险,而这些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
所有的人可能碰到的。
本部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3:注意以下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部门规定了一些附加要求。
注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打算专门使用在经常产生诸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
场所的器具;
——用于下述器具中的加热元件:
● 液体加热器具(GB 4706.19/IEC 60335-2-15);
● 储水式热水器(GB 4706.12/IEC 60335-2-21);
● 快热式热水器(GB 4706.11/IEC 60335-2-35)。
——水族箱加热器(GB 4706.67/IEC 60335-2-55);
——便携浸入式加热器(GB 4706.77/IEC 60335-2-74);
——轿车和公共汽车等的引擎预热器。
第二条 储水式电热水器
GB21519-2008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储水式电热水器。不适用于带电辅助加热的新能源热水器、热泵热水器。
GB/T 20289-2006 储水式电热水器
48
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储水式电热水器的产品分类、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制
造和生产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适用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储水式电热水器。采用其他辅助能源的电热水器也应符合本标
准。
GB 4706.12-200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贮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本部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
类似用途热水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储水式热水器的安全。
对于不准备作为一般家用,但仍可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器具,诸如:准备由商店、轻工业和农
场中没有用电知识的人使用的器具也本部分的范围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器具出现的一般危险,而这些危险是在家中和周围环境中的所
有人员都能遇到的。
本部分通常没有考虑下述情况:
——无人照管的儿童、老、幼、病、弱等人员使用的器具;
——儿童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GB 4706.7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固定浸入式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以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本部分涉及预定安装在与大气相通的水箱中,用于将水加热至沸点以下温度的家用和
类似用途固定浸入式电加热器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可以用其他方式给水箱中的水加热,例如由独立锅炉提供循环热水。
注2:中心加热锅炉中作为可替代加热源,其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25 kW的浸入式加热器也在
本部分范围内。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
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在本部分的范围之内。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涉及器具出现的普通危险,而这些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
所有的人可能碰到的。
本部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3:注意以下情况:
49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劳动保护部门和类似部门规定了一些附加要求。
注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打算专门使用在经常产生诸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
场所的器具;
——用于下述器具中的加热元件:
● 液体加热器具(GB 4706.19/IEC 60335-2-15);
● 储水式热水器(GB 4706.12/IEC 60335-2-21);
● 快热式热水器(GB 4706.11/IEC 60335-2-35)。
——水族箱加热器(GB 4706.67/IEC 60335-2-55);
——便携浸入式加热器(GB 4706.77/IEC 60335-2-74);
——轿车和公共汽车等的引擎预热器。
第三条 热泵热水机(器)
GB29541-2013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源,提供热水为目的
的热泵热水机(器)。不适用水源式热泵热水机(器)。
第四条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GB26969-2011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在0.6 m3以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五条 吸油烟机
GB29539-2013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的外排式吸油烟机。
GB/T 17713-2011 吸油烟机
适用范围:在家用厨房环境中的吸油烟机。
不适用于: 为工业和商业目的安装的吸油烟机;
安装在特殊场合的吸油烟机,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存在的场合。
GB/T 22939.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规定了吸油烟机包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等内容。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吸油烟机。
50
GB 19606-200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适用范围: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电风扇六类家用
电器的噪声限值做了规定。
GB 4706.2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列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的电动吸油烟机的安全,其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注101:炉灶可以是用电或是其他嫌料,例如以嫌气为能源。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庭用,但在公共场所使用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
部门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吸油烟机,也属于本部分范围之内。
尽可能从实际情况考虑,本部分涉及到了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由人为因素而使器具造
成的共同危险。
本部分通常未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和体弱者使用;
—儿童将器具作为玩具。
第六条 灶具
GB 470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及类似用途
器具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于相线和中线
之间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对于其他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
注101:适用于本部分的器具有:
—烤盘;
—烤架;
—电磁灶台;
—热解式自洁烤箱;
—蒸汽烤箱。
本部分涉及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通常危险。然而,本
部分一般未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此器具;
—儿童玩耍器具。
51
注102:需要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
定。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用于商业用途的器具;
—用于特殊环境中的器具,例如腐蚀性或易爆环境(尘埃、蒸气或煤气);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和类似便携式烹饪器具(GB 4706.14);
—微波炉(GB 4706.21)。
第七条 排风扇
GB/T 23174-2008 排风扇
排风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适用范围:由交流电动机驱动为工业用途(如车间、仓库)及其他类似环境下安装在墙壁上作
通风换气使用的轴流式排风扇。 不适用家用和类似用途及其他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排风扇。
GB/T 28198-2011 窗用动力通风器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窗用动力通风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适用范围:同时适用于非动力驱动的窗用自然通风器的相关要求。 不适用于橱窗式排风扇、
隔墙式排风扇及风管连接的排风扇。
GB/T 14806-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
用于不超过250V的单相交流线路上,输人功率不超过500W,叶轮直径不超过0.5m,由单相
交流电动机驱动的,用作机械通风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交流换气扇及其调速器的定义、产品
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适用范围:适用于隔墙型(A型);自由进气型(B型);自由排气型(C型);全导管型(D型)
换气扇。不适用于其他用途的换气扇,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计的换气扇;预定用于特殊条
件,例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汽或煤气)所存在的地方用的换气扇;用于空气加
热器、冷冻设备或空气调节器的换气扇;装人器具中(如炉灶和微波烹调器具)的换气扇;
船用换气扇。
第八条 电子坐便器
GB/T 23131-2008 电子坐便器
52
规定了电子坐便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适用范围:在家庭、商店、学校等场所,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电驱动坐便器。 不适用于模制
式、包装式、冷冻式以及真空式坐便器,也不适用于与电子坐便器配合使用的冲水水箱部分。
GB 4706.5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坐便器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以存储、干燥或者销毁方式处理人体排泄物的电子坐便器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
压不超过250 V。
注101:电子坐便器可以用于处理如纸张和剩余食品类的垃圾物。
本部分也适用于与普通坐便器一同使用的电子设备的安全。
注102:电子设备举例:
——自动盖板装置;
——切碎组件;
——加热坐垫;
——抽吸水组件;
——冲洗用水加热组件。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坐便器,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
业的人员使用的坐便器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所涉及的坐便器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3: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坐便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
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坐
便器;——用化学方式处理人体排泄物的坐便器;——用燃烧方式处理人体排泄物的坐便器。
第九条 浴霸
GB/T 22769-2008 浴室电加热器具
规定了浴室电加热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53
适用范围:固定安装在浴室使用的非储热式室内加热器。 不适用既能在房间使用、又能在浴
室里使用的便携式室内加热器,比如电热油汀。
第六节 手机电器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手机
GB/T 22450.1-2008
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
适用范围:GB/T 22450的本部分规定了发送和接收语音和/或数据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GSM
900MHz和DCS 1800MHz 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的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测
量方法、频率范围、限值和性能判据。
本部分适用于便携和车载使用的移动台,也适用于那些由交流电源供电且在固定位置使用的
移动台,同时适用于各类GSM 900MHz和DCS 1800MHz数字蜂窝通信系统的数据终端。
GB/T 19484.1-2013
800MHz/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
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适用范围:GB/T19484的本部分规定了800 MHz和2GHz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用
户设备(UE)及其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测量方法、限值、性能判据等。
本部分适用于发送和接收语音和/或数据的CDMA、CDMA1X、cdma2000和cdma2000HRPD 用户端
设备,包括便携和车载使用的用户设备,以及由交流电源供电且在固定位置使用的用户设备
等。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
法、质量评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
称电池)及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其他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可
参照执行。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信息技术设备(ITE)。
54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ITE 所产生的电磁骚扰电平的程序,规定的A 级和B 级设备骚扰限值适用
于9kHz~400GHz。对于尚未规定限值的频段,不必测量。
本标准旨在对适用范围内的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电平给出统一的要求,规定了骚扰限值、测量方
法、运行条件和结果的处理。
第二条 手机壳/套
GB/T 26572-2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本
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
和多溴二苯醚(PBDEs)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第三条 耳机
GB/T 14471-2013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头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
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信息、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
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
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线耳机或降噪耳机。
第四条 移动电源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
法、质量评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
称电池)及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其他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可
参照执行。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4943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
第五条 数据线(充电线)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
法、质量评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
称电池)及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其他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可
55
参照执行。
第七节 电脑电器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台式机
GB28380-2012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普通用途的台式计算机、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
体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以上统称“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不适用
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电 源额定功率大于750W
的微型计算机;也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小于0.2946m(11.6英寸)的便携式计算机及一体
机。
GB21520-2008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普通用途计算机使用的独立的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以下
简称CRT显示器)和液晶显示设备(以下简称LCD显示器),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计算机显示
器的带有调谐器/接收器的显示设 备。普通用途计算机包括家用、办公用的台式计算机,控
制智能仪表 用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等,不包括对生产过程及其机电设备、工艺装备进行
检测与控制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微型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微型机(包括台式微型机、便携式微型机、PC-工作站和PC-服务器)的设计和
制造。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第二条 笔记本
GB28380-2012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适用范围:适用普通用途的台式计算机、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
体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以上统称“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不适用
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微型计算机;不适用于电 源额定功率大于750W
的微型计算机;也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小于0.2946m(11.6英寸)的便携式计算机及一体
机。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4943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
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56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信息技术设备(ITE)。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ITE 所产生的电磁骚扰电平的程序,规定的A 级和B 级设备骚扰限值适用
于9kHz~400GHz。对于尚未规定限值的频段,不必测量。
本标准旨在对适用范围内的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电平给出统一的要求,规定了骚扰限值、测量方
法、运行条件和结果的处理。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微型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微型机(包括台式微型机、便携式微型机、PC-工作站和PC-服务器)的设计和
制造。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第三条 平板电脑
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4943的本部分规定了信息技术设备安全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网电源供电的或电池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
GB 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信息技术设备(ITE)。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ITE 所产生的电磁骚扰电平的程序,规定的A 级和B 级设备骚扰限值适用
于9kHz~400GHz。对于尚未规定限值的频段,不必测量。
本标准旨在对适用范围内的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电平给出统一的要求,规定了骚扰限值、测量方
法、运行条件和结果的处理。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第四条 耳机
GB/T 14471-2013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头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
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信息、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57
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及耳内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
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
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线耳机或降噪耳机。
GB/T 26572-2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本
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s)
和多溴二苯醚(PBDEs)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第五条 键盘
GB/T 14081-2010 信息处理用键盘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息处理用键盘(以下简称键盘)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梭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处理用键盘,其他电子设备用键盘可参照使用.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
依据。
第六条 鼠标
GB/T 26245-2010 计算机用鼠标器通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鼠标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用鼠标器(以下简称鼠标器或产品)。
第七条 音箱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由电网电源、电源设备、电池或远程馈电系统供电的,预定
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被设
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设备,但也可以是
在公共聚集的场所中使用的,诸如在学校、剧院、礼拜场所和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本标准
也适用于供上述场所使用的专业设备,除非这些专业设备在其他标准范围内已有专门的规定。
本标准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或性能。如果上述设备被设计成诸
如用一种集成的调制解调器与通信网络或类似网络相连,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这种设备。本标准
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设备:单相交流电源250 V或直流电源250V;对连接到
非单相电源的设备为交流433 V。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高度不超过5000m、主要在干燥地区和
温带或热带气候下使用的设备。预定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设备,除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可能
还需要有附加要求。对被设计成预定要由电网电源供电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预定要与瞬态
58
过电压不超过GB/T 16935.1规定的过电压类别II的电网电源相连的设备。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控制这类
设备骚扰的限值。对于多功能设备应该同时满足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见
4.1。本标准适用于接收广播和类似传输的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能,频
率范围9kHz~400GHz。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不需要进行测量。用于集体接收的接收系统,特别
是电缆分配系统前端(共用天线电视,CATV)和共用接收系统(主天线电视,MATV)属于GB 13836
的范畴。用于接收数字信号的广播接收机的要求见附录A和附录B。不包括信息技术设备(ITE),
即使它与电视接收机相连。广播接收机与电信网络连接的电信端口,属于GB 9254的范围。此
外,当电信端口具有广播接收功能时,可独立于电信功能的广播接收功能应该单独进行测量,
测量期间电信功能不工作。PC调谐卡应按照本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测量。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采用了下列标准 IEC 61000-3-2-2009 电磁兼容(EMC)--第3-2部分:限值--谐波电
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第八节 数码照材类商品执行标准
第一条 摄像机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
法、质量评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
称电池)及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其他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可
参照执行。
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中信息传输、交换、控制的互联结构、通信协议结
构,传输、交换、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性要求,以及控制、传输流程和协议接口等技术要求。
本 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及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检测、
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研发、生产。其他信息系统可参考采用。
第二条 照相机
GB/T 29298-2012 数字(码)照相机通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码)照相机(以下简称照相机)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
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一般数字照相机,带数字照相功能的手机、座式和
专用照相机及其他其有数字照相功能的设备也可参照使用。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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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质量评定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以下简
称电池)及蓄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其他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可
参照执行。
第三条 学习机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由电网电源、电源设备、电池或远程馈电系统供电的,预定
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被设
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设备,但也可以是
在公共聚集的场所中使用的,诸如在学校、剧院、礼拜场所和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本标准
也适用于供上述场所使用的专业设备,除非这些专业设备在其他标准范围内已有专门的规定。
本标准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或性能。如果上述设备被设计成诸
如用一种集成的调制解调器与通信网络或类似网络相连,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这种设备。本标准
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设备:单相交流电源250 V或直流电源250V;对连接到
非单相电源的设备为交流433 V。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高度不超过5000m、主要在干燥地区和
温带或热带气候下使用的设备。预定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设备,除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可能
还需要有附加要求。对被设计成预定要由电网电源供电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预定要与瞬态
过电压不超过GB/T 16935.1规定的过电压类别II的电网电源相连的设备。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的测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控制这类设
备骚扰的限值。对于多功能设备应该同时满足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相关条款的要求,见4.1。
本标准适用于接收广播和类似传输的声音和电视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所产生的电磁能,频率范
围9kHz~400GHz。没有规定限值的频率不需要进行测量。用于集体接收的接收系统,特别是电
缆分配系统前端(共用天线电视,CATV)和共用接收系统(主天线电视,MATV)属于GB 13836的范
畴。用于接收数字信号的广播接收机的要求见附录A和附录B。不包括信息技术设备(ITE),
即使它与电视接收机相连。广播接收机与电信网络连接的电信端口,属于GB 9254的范围。此
外,当电信端口具有广播接收功能时,可独立于电信功能的广播接收功能应该单独进行测量,
测量期间电信功能不工作。PC调谐卡应按照本标准的相应条款进行测量。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可能产生的输入电流谐波分量的限值。
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第四条 收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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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374-1988 声音广播接收机基本参数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广播接收机的基本参数、分类及其相应的测量条件。 本标准适
用于声音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收音机),不适用于特殊机种和签订协议的产品。
第五条 录音笔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被设计成由电网电源、电源设备、电池或远程馈电系统供电的,预定
用来分别接收、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被设
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设备,但也可以是
在公共聚集的场所中使用的,诸如在学校、剧院、礼拜场所和工作场所中使用的设备。本标准
也适用于供上述场所使用的专业设备,除非这些专业设备在其他标准范围内已有专门的规定。
本标准仅涉及上述设备的安全,而不涉及其他特性,如式样或性能。如果上述设备被设计成诸
如用一种集成的调制解调器与通信网络或类似网络相连,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这种设备。本标准
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设备:单相交流电源250 V或直流电源250V;对连接到
非单相电源的设备为交流433 V。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高度不超过5000m、主要在干燥地区和
温带或热带气候下使用的设备。预定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设备,除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可能
还需要有附加要求。对被设计成预定要由电网电源供电的设备。本标准适用于预定要与瞬态
过电压不超过GB/T 16935.1规定的过电压类别II的电网电源相连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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