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论
1.1 项目建设背景及评价工作由来
为满足国内外市场对热镀锌和热镀铝锌板的需求,××镀锌彩涂钢板有限公司决定投资8512万元,新建一条高水平连续热镀铝锌钢板生产线,厂址位于××市××县××工业园区内,该项目已通过××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初审。
热镀锌和热镀铝锌钢板是一种高品质的合金镀层产品,具有优异的耐腐蚀性能和耐湿热性能,广泛用于建筑、汽车、家电及彩涂、包装等行业,是彩涂板的基板原料。目前,我国现有热镀锌生产线160条,由于生产工艺设备的良莠不齐,部分装备水平落后的生产相将被淘汰,致使该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能力不能够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拟建热镀铝锌钢板生产线厂区占地40226.8m2,主要构筑物有镀锌厂房、办公楼和库房等,总建筑面积16530㎡。建设的热镀铝锌钢板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0万t/a,热镀锌板产品和热镀铝锌板产品各15万t/a,该条生产线由上海欧达海威自动化成套有限公司承建,预计于2010年3月建成投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对该项目厂址及工艺进行了详细现场勘察和调研,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编制了本报告书。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市环保局和建设单位等的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予以致谢。
1.2 报告书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建设地点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及监测,掌握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特征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确定项目主要污染特征、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种类及产生量,分析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以及项目建设后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预测和评价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程度,以及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综合影响。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环境标准、法规,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
步减轻污染的初步方案意见和清洁生产建议,提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建议,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1.3 主要编制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
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2002年10月13日发布,2003年1月1日执行);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⑹《××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9.27);
⑺《××市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
⑻《××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规定》(鞍环保发[2002]24号);
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日);
1.3.2 环评导则及有关技术文件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HJ/T2.3-93、HJ2.2-2008、HJ/T2.4-1995);
⑵《××镀锌彩涂钢板有限公司热镀铝锌生产线工程》环评委托书;
⑶《××镀锌彩涂钢板有限公司热镀铝锌生产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
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初审意见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09.1);
⑸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
1.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4.1 环境空气
a)评价等级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气导热油炉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由于是以天然气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很少。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HJ2.2-2008)中规定,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计算,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见表1-1。
表1-1 主要大气污染物等标排放量
序号 | 污染物 | 排放量(t/h) | 最大地面浓度(mg/m3) |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1 | 锌烟颗粒物 | 趋于0 | 趋于0 | 趋于0 |
2 | 碱雾 | 2.5×10-4 | 6.78×10-3 | 0.75 |
3 | 铬酸雾 | 8.0×10-7 | 3.45×10-5 | 2.30 |
从表中可见,最大污染物—铬酸雾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2.30%,小于10%,按《导则》规定分级,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属于三级。
b)评价范围
项目建设在规划的工业区内,按《导则》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排气筒的实际高度,确定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为评价范围,面积为3.14×2.52=0.0532km2。
1.4.2 声环境
a)评价等级
按照××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所在地为3类区,即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项目建设规模为中型,且改建前后受影响的人口变化不大,因此,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属于三级。
b)评价范围
根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和项目噪声源可能影响的区域,评价范围确定为厂界外1m。
1.4.3 水环境
a)评价等级
项目排放的废水量约为116.4m3/d,水质复杂程度中等,主要污染物为PH、COD、石油类等,受纳河流为小河,水域功能为Ⅳ类,因此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b)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限定在项目排水口上游500m到下游500m约1000m的河段。
1.5 评价因子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及本项目产生环境污染情况,项目评价因子见表1-2。
表1-2 项目评价因子
类别 | 环境现状评价因子 |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
环境空气 | TSP 、SO2 | TSP、 SO2 |
地表水 | pH、COD、石油类、SS | pH、COD、石油类、SS |
声环境 | 连续等效A声级 | 连续等效A声级 |
1.6 采用标准
1.6.1 环境质量标准
⑴ 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见表1-3。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二级)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浓度限值(mg/m3) |
SO2 | 年平均 | 0.06 |
日平均 | 0.15 | |
1小时平均 | 0.50 | |
TSP | 年平均 | 0.2 |
日平均 | 0.3 | |
1小时平均 | 0.9* | |
铬酸雾(Cr6+) | 1小时平均 | 0.0015* |
备注:*铬酸雾标准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TSP1小时平均标准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日平均浓度3倍值推算。 | ||
⑵ 评价环境噪声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见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等效声级LAeq:dB
功能区 | 昼间 | 夜间 |
3 | 65 | 55 |
⑶评价地表水环境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1
主要指标 | PH | COD | 石油类 | NH3-N | BOD5 |
浓度限值 | 6-9 | 30 | 0.5 | 1.5 | 6 |
1.6.2 排放标准
⑴ 评价项目排放的锌烟颗粒物和铬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2001)二级标准,见表1-6。
表1-6 项目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
项目 | 浓度限值 (mg/m3) | 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监控浓度(mg/m3) |
15m | |||
颗粒物 | 120 | 3.5 | 1.0 |
铬酸雾 | 0.07 | 0.008 | 0.006 |
⑵ 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见表1-7。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LAeq:dB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3类 | 65 | 50 |
⑶ 评价排放污水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见表1-8。
表1-8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 pH | COD | BOD | 石油类 | NH3-N | 悬浮物 |
标准限值(mg/L) | 6-9 | 50 | 10 | 3.0 | 8 | 20 |
备注:PH参照执行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标准 | ||||||
1.7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县工业园区内,其东侧、南侧和北侧现均为待开发工业用地,西临迎宾路,隔路约40m以远为秸秆环保板生产厂,周边方圆3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距项目厂区最近的居民居住区为西北方约360m以远的张家窝棚村民组,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区域。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要求和区域环境不受本建设项目影响,
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九股河水质及项目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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