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项目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临时设施、办公设施、办公用品、施工常规试验、业务招待、卫生清洁、项目协调、项目保安、项目食堂经费补贴、项目团队建设经费、仪式活动等各类费用总称为项目施工管理费,对项目施工管理费的核定、调整、控制、监督、检查称为项目施工管理费管理。
第二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是项目管理费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 项目管理费中包含的各类费用的核定,必须纳入项目策划。项目管理费的核定实行上限指标控制,项目管理费总额占项目自营产值的比例上限指标为:采用直管作业队管理的项目部的项目管理费总额上限指标为4%,采取劳务分包管理的项目部的项目管理费总额上限指标为3%,采取整体分包管理的项目部的项目管理费总额上限指标为1%,对于暂估价项目,由业主招标确定,公司签订合同且进行产值报量的分包工程,项目部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总额上限指标为分包合同额的0.3%
第四条 项目管理费中的各类费用的核定坚持刚性原则,与合同工期无关的费用刚性控制不得调整,与工期有关的费用严格控制。在合同工期内的,项目策划书中包含的各类费用由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任何超过合同工期的、计划外的各类费用必须由项目部提出报告,经项目管理部审定后,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过程中,财务管理部应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与合同工期无关的费用,按已完工作量占工程总工作量的比例控制;与合同工期相关的费用,按已完工期占计划总工期的比例控制。项目部各项管理费用的开支情况,财务管理部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报表提供给项目管理部。
第五条 下列情况,项目部提出报告,项目经理通过公司网络协同办公平台将报告上传给项目管理部业务主管,项目管理部业务主管及时下载报告,进行编号,按照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1、公司未及时下达项目策划书,已经发生项目管理费需要财务报销时;
2、发生项目策划书中未预见的项目管理费时;
3、超过合同工期的、计划外的项目管理费发生时。
第六条 直营项目部、区域公司下属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分公司、事业部等管理的项目部参照执行。本办法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从201081日起实施。
第二章 项目部工资总额管理
第七条 直营项目部、区域公司下属项目部的工资总额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核定,区域公司(事业部、分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核定参照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项目部工资总额的核定具体执行《项目部工资总额核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项目部必须制定项目部工资发放总计划。项目部在制造成本下达项目后,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工资发放总计划,工资发放总计划与自营月计划完成工程量相对应,同时参照第九条的发放限制。项目部工资发放总计划必须报公司项目管理部核准。
第九条 月度工资申请额度:将项目施工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施工前两个月为施工准备期,竣工前两个月为竣工期,过程中划分为正常施工期和高峰施工期。每月申报工资额度比例不得超过上月监理确认的自营产值工程量占全部自营工程量的比例,同时不得超过以
下限制:施工准备期的月度工资额度不得超过平均额度的80%,正常施工期的月度工资额度不得超过平均额度的110%,高峰期不超过平均额度的120%,项目竣工期不超过平均额度的85%
第三章 交通费管理
第十条 公务交通补贴执行公司《公务交通补贴核定办法》。
第十一条 项目部员工人数严格按照公司核定人数计算,补贴期限为合同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后的交通补贴,项目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交通补贴费用报销的票据必须与车辆、交通有关,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章 临建管理
第十三条 临时设施的配置执行公司《临时设施配置标准》。
第十四条 项目临时设施的费用核定执行公司《项目管理费指标临时设施费用指标》。
第十五条 公司对可周转使用的临建设施实施集中管理,临建管理执行公司《施工现场临建管理办法》。
1、机具分公司对项目的临建办公用房、工人宿舍、门卫室、大门、围挡统一运营管理(购置、建设、转场、拆除),费用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与机具分公司核定。机具分公司使用的劳务队伍执行公司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2、项目其他的一次性建设、不周转的临时设施比如道路、场地硬化、木工棚、钢筋棚等由项目部建设、管理。费用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与项目部核定。
3、临建设施使用维护由项目部实施。费用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与项目部核定。
4、项目临建方案由项目部提出。
第十六条 其他管理要求
1、临建结构和基础必须结合项目场地情况进行单独设计,标准活动房使用厂家提供的标准设计,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批准,不得以总平面图代替临建设计。
2、临建必须编制专门的预算。
3、项目临时设施验收必须在临时设施施工结算完成后进行。
4、临建验收的内容必须包括结构安全符合性、消防符合性、卫生防疫符合性、标准化达标、监控设施符合要求等。
第十七条 为业主(监理)提供办公场所
    1合同没有约定时,提供给业主或监理的现场办公、住宿用房在项目策划中明确。标准同项目部办公用房,一般提供给业主或监理的办公、住宿用房不超过60平方米。
2合同有约定的规模、标准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
3、合同约定需要提供办公设施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办公设施,提供办公设施的计划与预算由项目部提出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厉行节约,不得超标准。
第十八条 各类标牌标志管理
    1、项目部的标牌标志包括旗杆、承建标牌、十板一图、导向牌、其他CI标牌、安全标志、宣传标语、责任制标牌、理念标牌、宣传照片等。
2、旗杆、十板一图、大门口承建公示牌、导向牌由机具分公司统一配置、管理。
3、其它的标志、标牌、标语、责任制标牌、CI用品全部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4、安全标志的设置归口公司安全部管理,项目设置的各类安全标志、标牌、标语要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CI管理归口公司党群部管理,项目的CI设施、宣传标语、照片等要符合中建股份关于CI管理要求。
6各类标牌标志的明细、费用在项目策划书中列出,费用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并增加费用时,及时报告项目管理部,按实调整。
第五章 临时水电管理
第十九条 临水、临电管理执行公司《临水、临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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