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HGJ  28—90
1  总则
1。1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
1.2  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
    (1)生产过程中尽量少产生静电荷;
    (2)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中和物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
    (4)屏蔽带静电的物体;
    (5)使物体内外表面光滑和无棱角。
1.3  静电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泄漏和导走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是静电接
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4  本规程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设计技术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而对增滑措施、静置时间、空气增湿和地坪导电等,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1.5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可参照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  一般规定
2。1  静电接地的范围
2.1.1  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以下简称静电接地)。
2.1.2  对无爆炸和无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物体,如因其带静电会妨碍生产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使人体受到静电电击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3  在生产、贮运过程中的器件或物料,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可能产生和
积聚静电,或可能产生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
    (1)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保护接地、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连接时;
    (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
2。1。5  对任何流送或喷射中的带电体,严禁用接地的导体去导走其静电荷.
2.1.6  当设备及管道需作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接成一个导电整体,并与大地相导通。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
2。1.7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2.2  静电接地连接方式
2.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按照其电阻率、表面电阻率或电导选择下列静电接地连接(以下简称接地连接)方式;
    (1)静电导体应直接接地。
    (2)静电亚导体应作间接接地。
    (3)下列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尚应配合必要的静置时间:
    a.电阻率为1010~1012Ω·m的非金属体;
    b.表面电阻为1011~1013Ω的固体表面;
    c.电导率为1O-10~10—12S/m的液体.
2.2.2  对2.2。1(3)规定以外的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还应采取加静电消除器,加静电消除剂等其它措施来防止静电危害。
2.3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电阻值
2.3.1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一般情况应小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场所,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0Ω.
2.3。2  静电接地支、干线等金属体的电阻值可忽略不计.
2.3.3  单个静电连接点应按照2.7条的要求进行装配和维护。其连接的电阻值可不考核。
2.3.4  当其它接地装置用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2.4  静电接地连接点和接地端头
2.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用的接地连接端头,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设备内部有关部件间的连接点和钢筋混凝土基础接地引出点,可参照本规程有关条款设置。
2.4.2  接地连接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易受到外力损伤;
    (2)便于检查维修;
    (3)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4)不妨碍操作;
    (5)不易形成和积聚有爆炸、腐蚀等混合物。
2.4.3  当设备直径大于和等于2。5m或容积大于和等于50m3时,其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管道接地连接点的要求见3。2。1.
2.4.4  可供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
    (1)于设备、管道外壳(包括其支座)上预留出的裸露金属表面。
    (2)设备、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3)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可焊(或紧固)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或支座上.
    b.金属接地板或螺栓的材质,应根据设备、管道金属外壳的材质而定。
    (I)当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黑色金属材质时,金属接地板应选用镀锌钢材。
    (II)当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有色金属材质或不锈钢时,金属接地板应选用与设备、管道外壳相同的材质。
    (III)螺栓一般用镀锌钢材。
    c.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10mm。接地连接用的最小有效长度,对小型设备宜为6Omm(1孔φ11),大型设备宜为110mm(2孔φ11)。
    接地用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10。
    d.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时,应选择适当部位预埋200×200×6钢板,在钢板上再焊专用的金属接地板.预埋钢板的锚筋应与基础主钢筋(或通过一段钢筋)相焊接.
    (4)接地端子排板。
2。4.5  可供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
    (1)贮藏液体、粉体的金属容器壁体.
(2)埋设在带电体里并与带电体的接触面积大于2000mm2的金属物体。
(3)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专用的金属接地板与非金属固体表面应紧密结合,其接触面积应大于2000mm2.
    b.结合面内可填充导电涂料、接触导电膏或金属箔等,其材质应使接触电阻不大于10Ω。
    c.在金属接地板上应焊上挠性引出线或符合2.4.4(3)要求的金属接地板等.
2。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2.5.1  作接地支线和连接线的导体,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接地支线和连接线的长度应按实际需要,且留出必要的裕度.
2.5。2  固定设备的接地支线,推荐按表3.1。3选用。
2.5.3  大型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软绞线或铜芯橡套软电缆.
    一般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0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2.5.4  振动、频繁移动的器件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绞线.
2.5.5  在设备、管道上作机械固定用的金属螺栓,可兼作被固定物体的静电连接用.如需要另做静电连接线时,可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2.5。6  不应采用链条类作接地连接导体。
2.5.7  在设备内部有关部分之间的连接,可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软铜编织线。
2.5.8  圆钢、扁钢、软铜编织线等材料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2.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2.6.1  在工程设计中,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装排。
2.6.2  应将生产装置内的各个建(构)筑物适当地划分成若干组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群),并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静电接地干线的设计。
    各个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群)内静电接地干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利于有关设备、管道和需要在现场作静电接地的移动物体等进行接地;
    (2)在不同标高的静电接地干线之间应不少于两处相连接;
    (3)静电接地干线与第一类工业建(构)筑物的独立防雷装置应符合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并保持必要的距离。
2.6.3  可利用电气保护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
2。6。4  下列接地干线和线路不得用于静电接地:
    (1)照明回路的工作零线和三相四线制中工作零线;
    (2)整流所各级电压的交流、直流保护接地系统;
    (3)直流回路的专用接地干线;
    (4)电子线路的“工作地”干线;
    (5)雷电引流线(兼有引流作用的金属设备本体除外)。
2。6.5  静电接地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静电接地干线在建(构)筑物内与保护接地干线有两点相连,或保护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2)当独立设备有防雷、防杂散电流等接地系统进行接地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3)除本款(1)、(2)项外,静电接地干线应在建(构)筑物(群)相对侧的适当位置至少各设一组独立的静电接地体,或通过邻近的建(构)筑物(群)内的静电接地干线引向独立的静电接地体。
    (4)除第一类工业建(构)筑物的独立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外,其它用途的接地体,宜作为静电接地用.计算机和电子仪器等设备应考虑静电干扰。
    (5)当单个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接地电阻值满足2。3.1要求时,该基础可作为静电接地体用。在同一组建(构)筑物(群)内,即使有数个此种合用的基础,并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但仍作为是一组静电接地体。
    (6)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和作为静电接地的其它用途的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应符合2。3。1和2。3。4的要求。
2。6。6  接地干线的接地体的钢材规格一般可按表2。6.6选用。地上用的材料应镀锌或涂漆,地下用的材料应镀锌。
表2.6。6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推荐规格
表2。6。6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推荐规格
名  称
规格及单位
地  上
地  下
室  内
室  外
扁  钢
截面积,mm2
100
100
160
厚度,mm
4(5)
4(5)
4
圆  钢
直径,mm
12(14)
12(14)
11
角  钢
规格,mm
50×5
钢  管
直径,mm
50
    注:括号内数字为2类腐蚀环境中用钢村的推荐规格,其涂敷应符合CD90A6一85《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2。7  静电接地连接的要求
2.7.1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各个固定连接处,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紧固连接。埋地部分应采用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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