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环境空气净化管理制度
1、洁净手术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中心及其他洁净场所,空气净化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空气细菌监测符合《空气层流净化装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空气净化系统出、回风口每周清洁消毒一次,记录详实。
2、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妇科门诊手术室等二类环境须安装空气动态消毒器,使用空气消毒器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过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空气消毒器的检修与维护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3、治疗准备室、注射室、治疗室、感染疾病科门诊等须采用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空气净化。
4、其他三、四类环境一般情况下采用通风的方式进行空气净化。自然通风应根据季节、室外风力和气温,适时进行通风。普通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应进行通风或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h,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必须进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h。
5、当遇到污染时应根据污染病原体的性质采用活动的紫外线灯照射方法进行消毒。
6、病理科使用醛类及其他可挥发性化学性物品的房间应实行机械强排风。
7、排风扇及空调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回风口保持清洁,遇污染及时清洁与消毒。
8、紫外线灯应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安装的紫外线灯应满足≥1.5W/m3的要求,每天照射一次,每次1h。每周用75%酒精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紫外线灯应进行日常监测及照射强度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30w)在1.0m处的照射强度不应低于90μw/cm²,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²。紫外线照射强度应每半年监测一次。室内有人时不应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9、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清洗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0、化学消毒法可采用3%过氧化氢、5000mg/L过氧乙酸、500mg/L二氧化氯等消毒液。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作用时间:过氧化氢、二氧化氯为30min~60min,过氧乙酸为1h。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喷雾时消毒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手套、口罩,
必要时戴防毒面罩,穿防护服。喷雾前应将室内易腐蚀的仪器设备,如监护仪、显示器等物品盖好。
附:各部门职责: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知识的培训,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2.使用科室负责按要求正确使用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负责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日常清洁与保养。按要求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保障空气净化合格,发现问题及时与保障部门进行沟通。
3.医学装备部门负责提供和安装合格的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向厂家索取合格的证件并进行审验和保管,按照相关规范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当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确保空气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对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的使用者和医务人员进行空气净化与消毒设施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要求的培训,并制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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