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科技大学宿舍及周边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期)
河北科技大学宿舍及周边旧城改建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期)
(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公共利益~改善被征收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石政函【2012】38号,~对河北科技大学宿舍及周边旧城改建项目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房屋征收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77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
3、《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2号,
4、《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石家庄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5、《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等8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56号,
二、房屋征收实施批准文件
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石政函【2012】38号,,
2、石家庄市发改委出具的《关于河北科技大学宿舍及周边旧城改建项目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石发改函证【2012】47号,,
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编号:GHTJ2,和项目用地红线图~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总平面图,
4、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河北科技大学宿舍及周边旧城改建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房征函【2011】第012
1
号,。
三、房屋征收范围
地块一:东至:泰华街 西至:省公安厅及科大宿舍 北至:合作路 南至:省安装公司及科大宿舍,省直第二门诊部除外,,地块二:东至:省公安厅宿舍 西至:省物价局 北至:合作路 南至:科大宿舍,以规划局出具的征收红线图为准,
四、征收主体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五、房屋征收部门
石家庄市新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六、评估机构
根据《石家庄市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确定。
七、签约期限
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选房公告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期限。
八、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一,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
,二,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市场平均价:征收范围区域内为成套多层楼房~预评估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为8435元/?。
拟建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为高层住宅楼房~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为8010元/?。
,三,公摊补助
根据《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成套多层楼房~经测算给予被征收人套型公摊补助系数确定为0.1585。
公摊补助=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平均价格〓套
2
型公摊补助系数
,四,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确定
1、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配套设施等因素评估确定,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估价结果为准,。
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结合拟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交房标准、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总平图等因素评估确定。
3、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价格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五,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公摊补助+装饰装修附属物价值补偿
2、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其他补偿
,1,搬迁费,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元/?,一次性计发,
,2,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5元/?/月~一次性计发12个月;
,3,固定电话移机费:每部88元~一次性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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