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5.13
∙【文 号】国质检质〔2016〕215号
∙【施行日期】2016.05.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的通知
国质检质〔2016〕21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质检总局制定了《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总局行动计划,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注意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凝聚各方面力量,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13日
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6)
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贯彻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关于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加快培育、提升、壮大质量品牌,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长效机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对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坚持质量为本,主动作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综合运用质检职能,形成合力,加快质量供给创新,帮助企业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培育、发展质量品牌,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总局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行动计划,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分工,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统一组织、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各专项行动小组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转变行政职能,依法加强管理和服务,综合运用各种质检手段推动质量品牌提升。
(三)坚持夯实质量基础与质量品牌升级相结合。
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改善质量发展的技术条件,为培育品牌奠定扎实基础。质量品牌提升要紧紧依托质量基础,运用质量技术手段改进产品质量,推动产品质量勇攀高峰。以品牌发展创造更高的技术需求,倒逼质量基础的技术进步,形成相互促进、交融发展的态势。
(四)坚持立足年度与注重实效相结合。
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综合运用各种质检手段,明确目标任务,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协力推进,务求在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促质量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年度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行动,使消费品、进出口商品、服务业、地理标志产品等重点领域产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力争10类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中国制造海外形象得到更好维护,推动示范区和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在技术贸易措施工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遴选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组织一批服务质量升级试点,起草完成一批服务业质量规章、标准与规范,完成一批建设期满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研究立项一批服务业国家标准项目;全年新增保护地理标志产品120个,新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600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50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5家。通过凝聚相关部门、地方及行业组织的力量,形成合力,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品牌的意识,全社会质量品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品牌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
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稳步提高。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1. 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突出质量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让消费者直观感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调查,了解掌握企业质量管理与经营状况。加快消费品标准升级,实施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国内外重点消费品性能指标比对,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社会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加强消费引导。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帮扶行动,运用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手段,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监督企业持续有效运行管理体系, 强化质量管理基础,促进企业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培育发展消费品品牌。创建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和创建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带动消费品质量
整体水平提升。推广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严厉打击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力度,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推进消费品质量共治,广泛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行动,倡导行业自律。(牵头部门:监督司,配合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法规司、质量司、计量司、检验司、执法司、科技司)
2. 开展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树立“中国制造”质量标杆,增强“中国制造”的国际认同感。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竞争力。重点抓好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作用,促进我国企业按照更高的技术标准提升出口商品质量。鼓励地方更好地为出口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产品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等全方位服务。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大宗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发挥调控作用,推动外贸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抓好示范区和示范企业的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建设,在产业集聚地区实现检验监管手段的措施集成和互联互通;加强与相关部门在示范区平台上合作推动创建外贸竞争新优势。(牵头部门:检验司,配合部门:认监委、动植司、食品局、国际司)
3.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优质服务为主线,以质量监测为基础,以标准规范为手段,以产业升级为目标,推进服务业质量治理体系建设,助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启动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研究与探索,规范服务业质量评价,健全市场服务质量信号体系,营造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联合国家旅游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开展旅游、快递物流等重点服务行业质量提升活动,以认证手段推进中医药和知识产权管理健康发展。综合运用各项质检职能,促进服务业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对加油站、旅游、保险、快递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测,探索对专业技术服务业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引导各行业增强质量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开展电梯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活动。强化公共服务质量民意调查,组织开展首次京津冀地区和第二轮华东地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数据分析论证,力争下半年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引导城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推动服务认证创新发展,与中医药局联合建立养
生保健服务认证制度,促进养生保健服务业质量提升。与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推动知识产权相关认证工作,以认证手段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探索建立完善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参照《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对服务业经营者进行分类监管。在家用汽车等领域试点开展消费品售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活动,发动行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对汽车售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实施监督,树立行业标杆典型,引领行业质量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强跨境物流检验检疫监管,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保护国门生物安全。(牵头部门:质量司,配合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法规司、计量司、卫生司、动植司、特设局,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防伪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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