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异地购房贷款申请⼈条件
除了住房公积⾦贷款,通过银⾏贷款是最常见的异地购房贷款⽅式。根据规定,外地户⼝的⼈若想申请购房贷款,需要提供1年以上购房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因地区不同会有所差异,⽐如北京必须提供5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东⼀些地区则不需要提供),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按第⼆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即⾸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
外地⼈在有限购令的城市买房需要提供在当地⼀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才可以买房的。
通过银⾏异地购房贷款申请⼈条件⼤致如下:
1.有合法的⾝份,同时借款⼈年龄加上贷款年限⼀般不超过65岁
2.有稳定的经济收⼊,信⽤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件
4.有所购(建造、⼤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筹资⾦,并保证⽤于⽀付所购(建造、⼤修)住房的⾸付款
5.有贷款⾏认可的资产进⾏抵押或质押,或(和)有⾜够代偿能⼒的法⼈、其他经济组织或⾃然⼈作为保证⼈
6.在贷款⾏开⽴存款账户
7.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住房贷款应向贷款⾏提交下列资料:
1.⾝份证件(居民⾝份证、户⼝本、居留证件或其他⾝份证件)
2.借款⼈偿还能⼒证明材料
3.合法的购(建造、⼤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件
4.抵押物和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件,有处分权⼈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保证⼈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承诺及保证⼈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于购买(建造、⼤修)住房的⾃筹资⾦的有关证明
7.借款⾏规定的其他⽂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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