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章 工程概算
16.1、工程概述:
本概算为重庆绿森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绿森名都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为17722.33 m2,总建筑面积96892.11m2。建设投资13472.49万元。
16.2、编制依据:
⑴ 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2 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及配套费用文件。
3 建筑、结构和公用各专业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数据。
4 甲乙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
5 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16.3、编制方法:
⑴ 土建工程:根据建筑专业提供的平、立、剖面图、装饰标准和初步设计文字说明,以及结构专业提供的结构梁、板、柱断面尺寸等计算工程量。
⑵ 定额套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及配套费用;详见各单位工程概算表。
16.4、其他费用概算
⑴ 三通一平费用:根据重庆同类工程估算计取。
⑵ 天然气初装费:根据渝价(2000)409号文规定计取。
⑶ 勘察、设计费:根据重庆同类工程估算计取。
⑷ 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渝价(2000)352号文规定计取。
⑸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根据渝价(2001)345号文规定计取。
⑹ 施工图审查费:根据渝价(2005)649号文规定计取。
⑺ 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费:根据渝价(2001)402号文规定计取。
⑻ 白蚁防治费:根据渝价(2003)489号文的规定计取。
⑼ 城市建设配套费:根据渝府发[2007]62号文规定计取。
⑽ 建设工程综合服务费:根据渝价[2005]143号文规定计取。
⑾ 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根据渝府发(2005)48号文规定计取。
⑿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
⒀ 异地人防费:根据渝价[2007]654号文规定计取。
⒁ 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渝财建(2002)247号文规定计取。
⒂ 零星规费:未包括在以上费用中的零星费用。
⒃ 基本预备费:根据渝建发[2006]47号文,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按工程费用与其它费用的4%。
详见表1—3其它费用概算表。
16.5、投资构成及总概算:
投资构成 见表1—1
总概算表 见表1—2
16.6、有关问题说明
⑴ 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造价信息2008年04期和装饰造价2008年01期中有关价格以及市场价格进行计算的,若与实际不符,可按实调整。
⑵ 其它费用是参照《重庆市房地产业税费政策汇编》和建设部及国家有关规定计取的,若与实际不符,可按实调整。
⑶ 本概算总投资不包括土地费、室内装修费用、材料涨价预备费。
⑷ 本概算桩基础暂按平均深度10米计算,若与实际不符,可按实调整。
⑸ 本概算是按现行定额、取费标准、价格依据和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编制的,因此,只能反映现时设计造价水平,不能作为以后招投标的标底,如果在以后各阶段内相关资料、依据发生变化,应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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