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平台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双十一之际,不少人疯狂买买买,过后悔悔悔,产生了大量闲置物品资源,加上受疫情影响,很多人通过变卖及购买闲置二手物品“开源节流”,闲置经济发展迅猛。据《2021年度中国二手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21年二手电商交易规模达4001.7亿元,同比增长29.27%;用户规模为2.23亿,同比增长22.52%。京东、抖音、快手等知名平台纷纷加入二手赛道,但诈骗、虚假信息、跑单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买卖双方维权仍困难重重,相较于较为完善的买家(消费者)维权途径及制度,个人卖家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长此以往不利于二手交易市场良性发展,现笔者从个人卖家角度出发,以占据二手交易市场份额最高的XX平台为例,浅谈二手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卖家身份定性难,法律责任界定不清
一是目前对于二手交易平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对个人卖家在经营者和非经营者身份的判定上尚无明确规定,《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三包”规定等法律制度均不能完全适用于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针对的也是经营者的义务,在二手物品网络交易中经营者和非经营者身份不清的状况下,也无法确定适用。目前实践中认为出售闲置物品的偶然性个人卖家不属于经营者,如果定性为非经营性行为,
应按照《民法典》中有关买卖合同的规范去规制,但实践中仍有争议。例如按照《民法典》来看,事先约定不退不换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实际上一旦产生纠纷,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仍然偏向于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导致部分个人卖家利益受损。二是个人卖家仅是零星交易,不用办理营业执照,对于非产品质量问题的个人卖家来说,由谁监管尚无明确答案,当个人卖家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没有针对性的部门可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尽管可以申请客服介入或者到法院起诉,但费时费力,个人卖家通常选择自己承担。例如XX局曾收到来自某个人卖家的投诉,称已经事先约定好不退不换,且交易前也给买家发过十几张细节图和视频,买家主观判断两只鞋真假不一致,无任何依据要求退货,最终XX平台以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支持了买家退货,卖家则被迫承担了邮费、时间、人力等损失,但因不属于消费者,我局也无法受理该投诉。
(二)商品质量难界定,交易有失公允
一是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商品评判缺乏规范性。个人卖家和买家对闲置物品的专业信息辨别能力不足,对于使用过的旧物,买卖双方均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且对于商品的判断均带有主观性,因此在交易者纠纷频发。例如XX平台在发布商品时可以选择商品成色,但是卖家认为该商品是九成新,但买家收到货后却有不同的看法。二是当前XX平台过于注重买家权益,交易的公平公正性无法保障,导致买家有漏洞可钻,个人卖家的权益反而不断被侵犯。例如据黑猫投诉平台公布,个人卖家投诉XX平台偏袒买家的帖子比比皆是,尽管在XX小法庭(由17位历史交易行为良好且芝麻分650以上的XX优质
用户参与评审,以17票9胜制判定买卖双方纠纷。)上以9:0压倒性获得了胜利,但买家可选择要求进入平台客服复审阶段。一旦复审,平台不是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而是参考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判定卖家退款,且XX评价功能仅适用于交易成功的双方,一旦退货也无法对买家进行评价。三是买家失信行为成本低,买卖双方用户只需要手机号即可注册平台账号,买家无需缴纳保
障金,不需要担心因失信行为和信用问题对其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从而对买家的行为无约束性。例如买家恶意退款(即卖家在提供了出售的相关服务后,买家以未收到服务申请退款)、“到手刀”(即买方收到货后要求降价,若不降价,就申请退款,甚至以不确认收货来拖延时间逼迫卖家妥协)、商品掉包或恶意退换货(即商品被买家更换一部分或者掉包后以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原因申请退货,以假换真)、买家诱导私下交易诈骗钱财等问题频发,严重侵害了个人卖家权益,但平台对于买家也只能采取冻结账号等无关痛痒的约束和惩罚。
(三)个人卖家缺乏保护制度,维权困难
一是个人卖家缺乏有效维权制度和渠道。由于在传统交易中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我国优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个人卖家不属于经营者,在现行较为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下,在与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反而处于弱势地位,个人卖家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被忽视,缺乏有效的保护制度及维权渠道。二是个人卖家经验不足,使用经验与防骗经验不足,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例如在签收买家退回
的商品的快递时未开箱检查,直接签收,回家后才发现商品被损坏,此时再维权为时已晚,平台和买家均以已签收为由不支持卖家诉求。
二、相关建议
二手商品交易是绿色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资源循环流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如果个人卖家的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会严重打击个人卖家的积极性,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亟需引起重视。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二手交易平台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明确个人卖家身份定位、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退换货规则、双方维权渠道、监管部门等,全方位把关治理,规范二手商品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优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背景下,对于二手市场这类交易平台,还应规范细化个人卖家权益保护和买家应承担义务的制度。
(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作为纠纷解决主要责任人,二手平台在准入门槛、售后服务、纠纷解决方面均应当进一步完善。例如增加协议签订步骤,事先约定退换货规则、免费提供商品鉴定分级服务等。同时,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角度,对平台内职业卖家和个人卖家的身份认证采取更细化的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流程,例如XX平台虽出台了职业卖家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则,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是一刀切,并未严格区分职业卖家还是个人卖家,从而引发网络对于平台偏袒买家
的争论。
(三)拓宽个人卖家维权渠道。相关部门应联动协调推进构建调解、仲裁、司法等有效衔接、互相协调的民商事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让个人卖家除在平台和法院外,投诉有门、有权可维。例如开通个人卖家投诉热线、探索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或将买家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管理体系,定期公示等,从而倒逼买卖双方诚信交易。
(四)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线下实体二手市场发展。一是通过公交广告、交易界面提示、短视频等积极宣传维权小tips、相关法律法规、识骗防骗知识等,进一步提高买卖双方警惕心和保留证据的意识。二是鼓励街道、社区构建线下二手交易市场,鼓励面对面交易,不仅实现资源共享,更促进邻里关系,减少网络虚拟化带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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