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研报告:关于北京历史街区保护与改造的调查和思考
北京旧城大量存在的历史街区,保留着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和建筑,承载着丰富的城市功能与大量的居住人口,是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至今,北京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改造的理念、内容、方式和方法都在发生变化,保护与改造一直处在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调适的过程中,但改善民生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通过吸取以往不同发展阶段的经验教训,北京市加快了历史街区保护和更新改造的步伐,保护和改造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总结不同时期的历史街区改造经验,面对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新要求,无论是北京旧城整体风貌保护,延续历史街区的社会结构与活力,还是城市功能更新和社会经济发展,贯彻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理念,都有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建国初期从保存古都风貌到让位城市经济建设
历史街区集中的旧城是北京城市的核心地带,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承担了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重要的城市功能,也是北京市人口居住密度最高的地区。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济建设刚刚起步,北京市的房屋和人口问题并不十分突出。面对“梁陈方案”和以旧城为中心的
城市建设,北京总体规划确立了以旧城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传统建筑,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建设新首都。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北京政府将城市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市政建设、道路交通、大型公共建设等方面,对住房的建设和维护则放到了次要地位。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北京几次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保护北京城的古都风貌,要求“对古代遗留下来的建筑物采取有的保护、有的拆除、有的迁移、有的改建,区别对待的方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古都风貌保护的历史沿革”,《北京观察》2004年第9期)此时针对古都风貌保护的争议,突出集中在牌楼和城墙的存废,建筑物的外观和样式等几个方面。但在贯彻1956年中央成都会议精神的形势下,北京市明显加快了旧城改建速度的部署,主要采用就地改造、插建和占用空地的方式,在一些王府和保存较好的四合院,着手成立各级行政办公机构。大量的行政办公职能安排在北京旧城区,传统的历史街区风貌开始发生变化。在明确的政策导向指引下,北京作为生产性城市开始大力发展工业,以就近解决居民的就业问题。随着大量居民进入旧城,北京历史街区开始新一轮的社会变革,保护北京城古都风貌的政策取向,不得不让位于城市经济建设的需要。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尽管政府期望能通过历史街区的改造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公共财力的限制,真正实施改造的只有十年国庆工程的少数地段,建设总量相对较小。20世纪60、70年代开始,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北京住房需求激增,一系列以解危解困为目的的应对性住房建设项目应运而生。政府采取经租房等方式,将大量新增人口安置并挤进私人住宅和院落。随着人口持续增长,特别是大量“知青”返城后使住房变得更加困难,政府只好鼓励单位和居民采取“见缝插针”“滚雪球”等方式,以房屋加建、改建等增加容积率的方式来解决居住问题。由此,传统的历史街区一点点被挤占,胡同四合院也慢慢演变成大杂院。由于对历史街区的保护理念得不到真正落实,这种局部性蚕食逐渐扩大,不断改变北京城原有的城市空间布局。因房租低廉,很难做到以租养房,房管部门只能勉强维持运转,历史街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紧张,居住矛盾开始显现,危房大量增加,加剧了历史街区建筑密度和风貌损毁程度,增加了拥挤程度和保护难度,也为以后的大规模危旧房屋改造埋下了伏笔。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前三十年,在首都北京的各类城市规划中,受各种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对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在这个时期,北京旧城形成了日后社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基础,城市中心的功能开始多元化,但由于城市建设的总体规模有限,历史街区整体风貌变化不大。在1982年的国家总体规划中,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
城的名单,北京市排在首位。但此时的保护对象还更多表现在文物保护方面,新中国成立三十年以来缺乏保护意识的应急式改造,导致历史街区出现了大量的危旧房屋。随后不久,北京城便开始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改造。
二、“危”“旧”不分,历史街区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
北京历史街区整体大规模改造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北京旧城更新改造的第一个阶段,也是由政府行政干预的大拆大建时期。此时历史街区的突出矛盾是房屋面积、数量与功能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需求,街区居民强烈要求住房改造。政府也试图通过改良建筑形式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人均居住面积,进而提升居住质量。
1986年,在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际,历史街区的概念也正式出台,随之迎来的是全国各大城市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改造热潮。1987年左右,东城区菊儿胡同、西城区小后仓和原宣武区东南园三个典型街区,率先作为危旧房改造的试点,拉开了北京历史街区更新改造的序幕。这些试点项目由政府主导,非常注重社会效益,但由于资金有限而进展缓慢,更新改造的规模并不大。1988年起,我国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承认土地出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尤其是1990年以后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对于城市建设
和发展产生根本性影响。随着我国“城市革命”的来临,北京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房地产市场开始兴起,历史街区也因此进入整体性大规模更新改造时期。
伴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在政府与资本市场的主导下,北京旧城区位优势越发明显,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纷纷争夺开发的“黄金地段”。而1990年的北京市旧城危旧房屋中,危房约占1/3,政府为了吸引资金和改善城市面貌,也急需建设和改造旧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拉开了北京市大规模危旧房改造的序幕。而与此同时,历史街区保护工作也在旧城展开,1990年北京市政府将旧城内包括南锣鼓巷、什刹海、国子监等在内的25个街区,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并提出了保护与改造的具体要求,这一举措被称为“国内首创”。(单霁翔:《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天津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4页)随后,一系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继出台。1993年北京市政府推出城市总体规划,第一次比较系统地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案,从文物保护单位切入,到历史文化保护区再到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共三个维度层层展开。这次的城市规划虽然是保护理念的一次重要提升,但是与90年代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相比,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依旧进展缓慢,更多还是停留在图纸规划层面,其改造速度和规模远远超过保护的力度。尽管这一时期旧城大规模改
造的出发点,是为了改善历史街区居民的生活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历史街区尖锐的居住面积、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的问题。但从历史风貌保护的角度看并不理想,一大批斩断城市历史文化积淀的多层建筑拔地而起,破坏了历史街区传统的街巷格局、空间肌理和建筑形态,造成了传统文化的断裂和独特性的丧失。“开发带危改”一般都采用货币拆迁的方式,历史街区内被拆除的危旧房屋多改为商业金融用地,居民被动接受决策和安排,大量居民不得不迁到城外,或回迁至条件拥挤的高层高密度楼房。这一做法背离了改善街区居民生活条件的初衷,消解了历史街区原有的居住形态、人口和社会结构,引发街区居民与政府、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各历史街区保护与改造的力度和程度并不一致,其结果就是街区现有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参差不齐。居住人口最密集的大片历史街区,因为开发难度大,改造成本过高,加之商业价值低,迟迟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导致街区居民整体生活环境进一步恶化。
大规模改造导致大面积保存完好的历史街区被成片拆除,街区风貌的整体性遭到极大破坏。历史街区原本构成了居民生活多元化的公共空间,充满活力和生机,但“千城一面”的结果是丧失了老北京的传统文化气质。打着复兴传统文化的旗帜,却对传统文化进行片面商业化的改造,产生了诸如酒吧街、商业旅游街等许多变异的街区。20世纪50—70年代,
伴随历史街区改造进入旧城的多为行政机构,而90年代以来以大拆大建为特征的历史街区改造,涌入的则是大量的商业和办公建筑。商业和金融机构高度聚集,导致大量商业经济活动引入旧城,使旧城的功能定位日趋模糊,不仅加剧了历史街区的拥挤程度,也给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北京历史街区不分“危”“旧”,统一规划,成片拆除重建的大规模改造方式,一直延续到21世纪初。在日益增长的文化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双重压力下,历史街区更新改造中涉及的人口与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以往的大规模改造模式饱受争议,举步维艰,促使政府、社会和学界展开反思,文化保护并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历史建筑保护,还需要关注生活在其中的居民。随着保护思想的转变,历史街区在注重传统物质层面保护的同时,逐渐加大对人文、社会层面的关注,历史街区更新改造也进入居民参与、注重文化复兴和社会治理并重阶段。
三、增强活力,推动历史街区传统文化复兴和社会治理(弘利遴选)
跨入21世纪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北京先后提出了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世界城市”的目标,迫切需要城市建设进入一个高水平发展阶段。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演变,历史街
区的老住户逐渐分化为由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经济条件的人员构成,各自按需求私搭乱建的房屋,其规模大小不一,质量和档次各有差距,原住居民呈现出老龄化和贫困化特征,局部街区出现绅士化现象,社区发展缺乏生机活力。历史街区的破落状况已经严重滞后于北京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论从维护城市风貌还是改善民生需求角度,北京历史街区新一轮的保护和改造都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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