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书
标题:恒湿机
第一部分:总则
本技术需求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恒湿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与相应的服务。
本技术需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需求书和有关最新标准的产品,保证工程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技术需求书要求和最新适用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本技术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应对本技术需求书中所列明的各项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作出明确的响应。如投标产品的功能或技术性能指标优于本技术需求书所提出的要求,则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说明,以便在评标价相等或相当的情况下作出对投标人有利的评估。
投标人在投标中选用的设备和材料要满足或优于本技术需求书的要求。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本技术需求书中所有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
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第二部分:设备以及投标人规定
2.1设备的一般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含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的,但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运行所要求的详细要求,并提供全新、先进、优质设备。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侵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
标志:各设备均应有铭牌,铭牌的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确定。
2.2投标设备必须满足的基本技术条件
投标方所提供恒湿机的软硬件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
投标方需保证硬件设备均为原厂产品,非OEM产品。
投标方需保证所配置的软件产品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相应的使用许可证。
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不少于五年生产同类设备的经验。生产厂家需要具有ISO9001全面质量体系的认证。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3.1设计条件
投标方或设备制造商在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和调试本文件要求所述的设备和材料时,须考虑当地有关气候条件,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和材料在当地的气候条件下可靠运行。
3.2主要技术参数
机组风量:≥6000m3/h
有效加湿量:≥18kg/h
有效除湿量:≥15Kg/h
设备重量: ≤600Kg。
设备功率: ≤6kw。
设备电源:380V。
机外余压:40Pa。
风机:多速度离心风机。
3.3技术要求
A.采用湿膜加湿,制冷除湿。
B.保证24小时连续运行,整机平均设计寿命≥7万小时。
C.柜体采用碳钢金属结构,壁厚1.5mm,面板采用金属板喷塑,面板厚度1.2mm。具有较强的防火性,防火等级A0级。
D.空气入口配置初效空气过滤器,拆卸方便,可进行清洗。
E.除湿系统的制冷压缩机和变速风机均为高端优质或合资品牌。
F.除湿系统不能外置冷凝器。
G.加湿材料可以多次清洗、重复使用。加湿材料具有难燃、自熄特性,防火等级为B 级,使用寿命达到8 年以上。
H.加湿材料为模块拼装式,便宜维护。
I.可适应自来水、软化水,纯水,对水质无特殊要求。
J.对机房空气无污染,设备具有防菌阻垢功能,能够自动清洗。
K.加湿除湿一体机采用纯水进行加湿给水,自动补水,机械和电子双重控制。进水电磁阀采用铜材质制造,供水管路配置过滤器。
L.布水系统采用重力淋水器,布水器管路为PVC或PPR管,可使加湿用水以最佳节水方式均匀淋到湿模上。
M.空调系统应标配采用R410A制冷剂,环保高效。 
N.加湿除湿一体机采用PLC控制,彩色液晶触摸屏操作系统,标配RS485接口,支持Modbus通信协议,加湿除湿一体机控制精度在±10%RH范围内。
O.控制器具有如下功能:
可现场设置各种参数,可现场手动调整湿度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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