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说明书
                         
1  曳引电梯的特点和结构
曳引电梯是一个具有特种容载装置(轿厢)沿着恒定不变的铅垂导轨,在不同水平面间,作间歇运动的用电力驱动的起重运输机械。它适宜于装置在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内,专供上下运送人员和货物之用。
2家用多电脑控制交流变压变频调速(VVVF)电梯简介
家用多电脑控制,VVVF驱动电梯采用高性能微电脑控制,是我公司致力现代科技应用,顺应市场需求,推出的新一代家用电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多电脑控制VVVF驱动电梯将高性能的多微机系统和变频系统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使电梯的操控性能、安全可靠性都有了可靠的保证。电脑控制VVVF电梯具备多信息的显示功能。系统一旦出现异常,只须对照信息处理手册,就能找出原因,使电梯恢复正常,售后管理十分方便。在舒适感方面比以往的电梯也迈进了一大步。
3电梯正常使用操作说明
3.1 全集选控制(FCL)
电梯在所有的服务楼层,除上下端站外,厅外均装有带上下方向箭头的两个呼梯按钮,供乘客选择乘梯方向,操作按钮。
3.1.1 电梯在本层厅外呼梯
        按下厅外呼梯,按钮被点亮,如电梯在本层。门已关闭,或电梯将要运行的方向与按钮箭头一致时,门正在关闭,按钮灯熄灭。电梯门打开,乘客进入轿厢,使用电梯。乘客可以通过厅外的楼层显示器观察电梯所在楼层位置和运行方向。
3.1.2 电梯不在本层厅外呼梯
按下厅外呼梯,按钮被点亮,如电梯不在本层。只有电梯以按钮箭头同样方向运行,须通过本层时或向本站驶来,电梯将停车开门,按钮灯熄灭。乘客进入轿厢,使用电梯。
3.1.3 厅外最远信号呼梯
        按下厅外呼梯,按钮被点亮,如电梯不在本层。电梯以按钮箭头相反方向运行,向呼梯层驶来。如果电梯没有比本层更远的用梯信号,电梯到站开门,按钮灯熄灭。即可使用电梯。
3.2 电梯自动运行
      电梯最常见的运行方式,电梯只提供内令、开关门、外呼用梯按钮,让乘客使用。电梯以
全集选控制方式,响应用梯信号。电梯自行运行。
3.3 电梯门自动关闭功能
      在中自动运行,电梯门必须能自动关闭。电梯停靠层站后,如电梯门没有阻碍,相关按钮没有按住。门开到位后,经过一段时间,电梯门自动关闭。
3.4 电梯停止服务(锁梯)
      电梯锁梯一般由装在基站的钥匙开关来实现,开关手动动作后,电梯不再登记厅外召
唤,只响应轿内指令,待轿内指令处理完成,返回基站。关门、闭灯,电梯停止使用。
3.5 轿内操纵箱(COP)上部分操作元件功能说明
3.5.1 开门按钮
      电梯停靠在层站,按开门按钮,正在关闭和已关闭的电梯门,立即开启,长时间按住开门按钮,门保持打开,不关闭。电梯一旦运行,操作开门按钮无效。
3.5.2 关门按钮
      在自动运行时,电梯停靠层站,门打开,处于延时关门待客状态。如果门口没有阻碍,按关门按钮,延时关门失效,电梯提前关门。在司机运行时,按住关门按钮,直到电梯门完全关闭,中间如释放,门立即开启。
3.5.3 轿厢照明、风扇开关
      两开关用于手动开启和关闭轿厢照明及风扇。
3.5.4 警铃按钮
      触发警铃按钮,首先安装在电梯基站井道内的警铃发出警报声,其次,轿厢内与机房或其它方的对讲装置被激活,可进行对讲联络。此按钮一般用于电梯在非正常工作状态,如电梯运行故障关人,故障不运行,电梯调试和检验时。警铃按钮要求电梯轿厢照明供电停止时,其功能在蓄电池的支持下仍然能保持一段时间。
3.5.5 蜂鸣器
      电梯轿厢内的声响提示元件,在司机运行,有外召唤登记;自动运行时,电梯门长时间被阻挡;电梯超载时,蜂鸣器发出声响,提示司机或乘客。
3.5.6 轿厢应急照明
当轿厢照明供电因故停电,轿厢应急照明自动投入,并以符合要求的照明亮度,保持一段时间。轿厢应急照明是由蓄电池或充电电池支持的。
4电梯正常使用条件
4.1 为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必须建立正确的维修保养制度,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检查。进行维修保养的专职人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维修、保养要求。
4.2  投入使用阶段,维修人员应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设施和电气控制部分进行一次检查。使用三个月后,维修人员应对电梯较重要的机械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当使用一年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所有机械、电气、安全设施的情况,主要零部件的磨损程度,以及修配换装磨损超过允许值的和损坏的零部件。一般应在三至五年中进行一次全面的拆卸清洗检查。用户应根据电梯新旧程度,使用频繁程度确定大修期限。
4.3  发现电梯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复并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
4.4  在层门附近,层站的自然或人工照明,在地面上应至少为50lx,以便使用者在打开层门进入轿厢时,即使轿厢内照明发生故障,也能看清前面的物体。
4.5  若电梯停止使用超过一周,必须先进行仔细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4.6  维修人员应将电梯的故障,以及检查和维修的情况,详细记录在电梯履历表中。
4.7  电源电压,频率和相序,必须符合电梯技术资料中的规定。
电梯正常工作条件应符合如下规定:
a)电压波动必须在±7%范围内。
b)机房应当干燥,机房和井道应无灰尘及化学有害气体。
c)机房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机房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在25℃时)。
4.8  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表,必须采取保护接地。除应符合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梯部分》中的接地要求,其余均应符合SDJ0-76《电力设备接地设计规程》中的规定。
4.9 动力、照明线路应与控制线路分开敷设。
4.10 电梯轿厢、层门、门套和层站召唤盒的外表面保持整洁,严防擦伤和损坏装潢表面。
4.11 机房内和各层门近处应设有灭火设施。
5  安全使用规范
5.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千万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5.2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起动。
5.3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5.4 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规定载重量。
5.5 乘客电梯不允许经常载货使用。
5.6 电梯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7 严禁在人为短接安全回路,层门开启情况下,开动电梯。不允许利用检修、停止按钮来作一般正常行驶中的消号,运输乘客和货物。
5.8 乘客不应倚靠在轿厢门和层门上。
5.9 轿厢顶部和底坑内,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5.10 在电梯使用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检修后方可使用:
a)层、轿门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行驶时;
b)运行速度显著变化时;
c)轿、层门关闭前,电梯自动行驶时;
d)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e)如指令召唤和层楼信号失灵失控时;
f)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g)当轿厢在额定重量下,如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h)安全钳误动作时;
i)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j)发觉电气部件应过热而发出焦臭味时。
k)发现电梯机房、井道进水时。
6  电梯的井道管理
6.1 当设有井道检修门时,应在检修门旁设有下列须知:“电梯井道——危险,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6.2 井道内除规定的电梯设备外,不得存入杂物,敷设水管或煤气管等。
6.3 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电梯的总电源断开。
6.4 机房顶板承重梁和吊钩上应标明最大允许载荷。
6.5 当维护检修人员检查、维保电梯时,应在电梯每个层门口设置护栏,并标有“电梯检修、停止使用、请勿靠近、危险!”等警告标志。
7  紧急情况后的处理
当电梯发生地震或火灾后,应通知维护检修人员检查电梯,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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