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推广工作规定
一、  联赛广告种类及形式
(一)球队冠名权;
(二)比赛服广告;
(三)赛场LED广告机;
(四)门票正面广告;
(五)门票背面广告;
(六)联赛统一秩序册和俱乐部赛区自制秩序册广告;
(七)篮球架防撞垫广告;
(八)罚球圈地贴;
(九)总决赛场地地贴;
(十)24秒计时钟广告;
(十一)球车;
(十二)战术板;
(十三)冰桶;
(十四)网站专栏冠名广告;
(十五) 啦啦队冠名广告;
(十六) 啦啦队服装广告;
(十七) 赛场工作人员服装广告;
(十八) 球员座椅;
(十九) 防滑垫;
(二十) 啦啦棒;
(二十一)联赛向俱乐部开放的横幅广告。
注:所有联赛广告种类和形式归中国篮协/盈方中国所拥有。如上述广告形式有所增减,将在赛前通知各参赛俱乐部和赛区。
二、  联赛广告种类说明及权益分属方案
广告形式
位置
数量
规格
主办单
位统一
招商
俱乐部/
赛区招
说明
球队冠名权
1
唯一可以出现在球队名称里的商业名称
原则上俱乐部仍可沿用联赛2012/13赛季之前的做法
比赛服胸前广告
领口下和胸上右侧号码上
2
胸上右侧6×7.2cm
领口下广告为装备赞助商标志,胸上右侧广告为联赛赞助商标志
比赛服背后广告
比赛背心背后、球衣号码之上
1
任何标志或字体不可超出26×8cm的范围
此广告位置只能体现球队冠名赞助商广告
比赛服短裤广告
右裤腿前侧
1
3×5cm
为装备赞助商标志
赛场LED广告
摆放边线2m以外,面对电视摄影机
43
两个篮架下方底线靠近队伍两侧各6m和中间30m0.96×0.96m/块)
门票正面
广告
门票背面
广告
21×9.5cm/
联赛统一秩序册广告
插页
首页显示联赛赞助商标志集合
俱乐部自制秩序册广告
封底及插页
首页显示联赛赞助商标志集合
篮架防撞垫广告
2
总决赛场地地贴
2
总决赛比赛场地
罚球圈地贴
2
半径1.8m半圆形/
2个罚球圈广告内容须一致
24秒计时钟广告
球车
底线两端靠近球员休息区
2
战术板
2
冰桶
主、客队球员休息区外侧
2
赞助商自制,带有赞助商标志
俱乐部网站专栏冠名
啦啦队冠名广告
啦啦队服装广告
赛场工作人员服装广告
球员座椅
主、客队座椅广告位
主客
14
座椅广告位共2/把(座椅靠背、椅子两前腿中间位置)
防滑垫
边线LED广告机一侧缓冲区靠近中线位置
2
防滑垫规格61.5 ×64.5cm(宽×长)
啦啦棒
联赛向俱乐部开放的横幅广告
每个篮架后方观众席各1条横幅
2
长×宽≤10 × 1(米)
注:比赛服广告具体位置详见比赛服图样。
三、联赛基础广告类别说明
(一)联赛赞助商是指主办单位统一招商,对联赛实施整体赞助的赞助商。包括官方战略合作伙伴、官方合作伙伴、官方赞助商及官方供应商。
(二)除门票收入外,联赛相关商务权利归盈方中国所有。2012-2013赛季俱乐部可按照联赛推广工作的有关通知进行部分商业权利开发(见第二大项表格所示),但不得与“联赛基础广告类别”相冲突;俱乐部签约任何赞助商(与联赛有关的)前,均须向主办单位申报并获批准后方可签署。
(三)俱乐部须于开赛前一个月将该冠名赞助产品名称和类别报主办单位并获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俱乐部冠名赞助商可同时获得比赛服背后广告的发布权,但该冠名名称须与比赛服背后广告名称相同。
(四)参赛俱乐部和赛区在联赛比赛期间以及组织的任何与联赛有关活动中发放的纪念品、促销品均须提前上报主办单位并获批准,并且不得是与联赛基础广告类别相冲突的产
品。
(五)2012-2013赛季联赛基础广告类别包括:
序号
行业类别
1
运动、户外装备
2
童装
3
体育用品超市/商城
4
通讯运营商及无线业务
5
互联网
6
视频网站
7
物流及快递
8
篮球
9
电视接收器和显示器、视频设备、音频设备、安防监视器、
移动电视机、消费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含3G)、家用电器
10
保险
11
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机及上述功能的复合机或一体机
12
篮架
13
运动防护产品
14
光电子器件、电工材料、配电材料及照明产品
15
酒类(啤酒、白酒、黄酒、红酒)
16
牛仔服饰
17
矿泉水/纯净水/蒸馏水
18
服装箱包辅料
19
计时设备及手表
20
金银铂金饰品和珠宝首饰
21
时尚休闲男装(含正装)
22
建材(卫浴、瓷砖)
23
独家互联网电视视频服务供应商
24
内衣裤
25
医药
26
金融(银行、证券、基金)
27
汽车及附属产品
28
能源
29
计算机、数码产品
30
饮料(含果汁类饮料、功能运动饮料)
 
(六)2012-2013赛季,联赛向CBA联赛各俱乐部继续开放部分赛场横幅广告,合作期限止于2013年5月1日(不包括全明星赛),各俱乐部在协议期内无偿使用以上权益。
1.横幅广告可授予非地域性行业21类:1. 石化;2. 石油;3. 电力;4. 水力;5. 煤炭;6. 房地产;7. 酒店;8. 度假村;9. 体彩;10. 福彩;11. 电视购物;12. 动漫城;13. 影视基地;14. 旅行社;15. 景区;16. 游乐场;17. 摩托车;18. 电动自行车;19. 自行车;20. 租赁公司;21. 文具品牌。
2.横幅广告还可授予地域性行业11类(限俱乐部所在省注册并仅在省内经营的企业):1. 餐饮;2. 媒体;3. 教育培训机构;4. 健身会所;5. 商场;6. 市场;7. 家居建材城;8. 电影院;9. 婚纱影楼;10. 美容美发;11. 特色产品(地方老字号、著名商标)。
盈方中国和俱乐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此授权生效。赞助协议报盈方中国审核、批准后,由俱乐部与赞助商签署,协议期限不得超过2013年51日;签署后的协议复印件交盈方中国和主办单位备案。广告设计需报盈方中国审核,批准后方可制作,并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联赛规定。俱乐部、盈方中国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广告制作及相关费用由俱乐部或赞助商承担。
四、  联赛赞助商分类
(一)官方战略合作伙伴
(二)官方合作伙伴
有权使用以下赞助名义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官方合作伙伴
CBA职业联赛官方合作伙伴
以及其他双方约定认可的赞助名义(经主办单位核准)
产品种类在CBA职业联赛中的排他权
有权使用“唯一指定产品”的名义
有权在其产品推广中使用CBA联赛及俱乐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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