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2.07
【字 号】陕教体办〔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校园安全
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学校卫生工作是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校园群体食品安全和传染病事件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已成为全人类的健康策略。学校作为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照《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开展工作,实现学校卫生设施配备到位,人员队伍充实到位,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学生卫生习惯明显养成,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形成有利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健康第一”理念深入人心。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基本达到《体系》各项要求。
  二、工作对象
  工作对象为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三、工作内容
  《体系》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推进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基础教育学校旱厕改造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学校实际制定,由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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