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裁决纠纷上诉案
【案由】行政 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作为 商标 行政 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裁决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3.13
【案件字号】(2019)京行终10094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王东勇吴静郭伟
【审理法官】王东勇吴静郭伟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事人】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事人-公司】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
【代理律师/律所】康瑜河北悦群律师事务所;王青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康瑜河北悦群律师事务所王青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康瑜王青
【代理律所】河北悦群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字号名称】行终字
【原告】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是否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权责关键词】合法证据不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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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20 18:53:41
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裁决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9)京行终1009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
法定代表人:郑巨海,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康瑜,河北悦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青,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辉,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
上诉人海燕接线盒有限公司(简称海燕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150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申请人:海燕公司。
2.申请号:25621457。
3.申请日期:2017年8月1日。
4.标志:
5.指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04;0906;0907;0910;0912-0914;0920):接线柱(电);接线盒(电);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站自动化装置;衡量器具;信号灯;计量仪表;计量仪器;电子防盗装置。
二、引证商标
(一)引证商标一
1.注册人:天津市海燕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号:3748747。
3.申请日期:2003年10月10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0月20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12):塑胶线。
(二)引证商标二
1.注册人:乐清市沪雁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9457888。
3.申请日期:2011年5月12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8月6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06;0910):感应器(电);信号灯。
(三)引证商标三
1.注册人:乐清市瑞邦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
2.注册号:9705514。
3.申请日期:2011年7月11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12月20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14):电站自动化装置。
(四)引证商标四
1.注册人:西安宏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2.注册号:10274533。
3.申请日期:2011年12月6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3年6月6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10;0916;0920;0924):车辆测速器;车辆恒温器;电动开门器;电子防盗装置;灭火设备;汽油压力计。
(五)引证商标五
1.注册人:天津市海燕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号:14506126。
3.申请日期:2014年5月4日。
4.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6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12;0911;0918):工业用放射设备;绝缘铜线;
马达启动缆;纤维光缆;电缆;电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线识别线;电话线。
(六)引证商标六
1.注册人:广州市索新电器有限公司。
2.注册号:22365414。
3.申请日期:2016年12月22日。
4.初审公告日期:2018年9月20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02-0904;0908;0913;0922):衡器;扬声器音箱;电视机;自动广告机;变压器(电);电开关;插头、插座和其他接触器(电连接);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收银机;传真机。
(七)引证商标七
1.注册人:重庆华正水文仪器有限公司。
2.注册号:142548。
3.专用权期限至:2023年2月28日。
4.标志:
5.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类似群0910):流速仪。
(八)引证商标八
1.注册人:天津市海燕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号:804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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