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99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9]11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12-99,自19999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426
1  总则
2  术语
3  燃具给排气
4  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
5  燃具安装
6  验收
附录A  室内换气
附录B  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
附录C  给水安装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总  则
1.0.1为使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居民住宅中使用的热水器,单、双眼灶,烤箱,采暖器等燃具的安装和验收。
1.0.3燃具应根据用户的用途、安装条件、气源、水源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
1.0.4使用的燃具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在实行产品生产许可证制以后,应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1.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燃气燃烧器具(燃具)gasburningappliances
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装置的总称。
2.0.2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semi-sealedgasburningappliancesofnaturalexhausttype
燃烧时所需空气取自室内,用排气筒自然抽力将烟气排至室外的烟道式燃具。
2.0.3单独烟道individualflue
只供1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使用的烟道。
2.0.4复合烟道compoundflue
可供2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使用的烟道。
2.0.5公用烟道commonflue
可供多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使用的烟道。
2.0.6公用给排气烟道commonsupplyandexhaustduct
在楼房住宅等处设置的可供多台密闭式燃具进行给气、排气的通道。
2.0.7U形烟道type“U”duct
公用给排气烟道的一种,给气道与排气道下端连通,其上部处于风压平衡状态。
2.0.8T形烟道type“”duct
公用给排气烟道的一种,给气道在垂直排气道下端横穿建筑物并成水平设置。
3    燃具给排气
3.1    一般规定
3.1.1没有给排气条件的房间严禁安装非密闭式燃具。
3.1.2设置吸油烟机等机械换气设备的房间及其相连通的房间内,不宜设置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
3.1.3安装在浴室内的燃具必须是密闭式燃具。
3.1.4自然排气的烟道上严禁安装强制排气式燃具和机械换气设备。
3.1.5排气筒(排气管)、风帽、给排气筒(给排气管)等应是独立产品,其性能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1.6排气筒、给排气筒上严禁安装挡板。
3.1.7每台半密闭式燃具宜采用单独烟道。
3.1.8复合烟道上最多可接2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2台燃具在复合烟道上接口的垂直间距不得小于0.5sin;当确有困难,接口必须安装在同一高度上时,烟道上应设0.50.7m高的分烟器。
3.1.9公用烟道L可安装多台自然排气式燃具,但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3.1.10公用给排气烟道上应安装密闭自然给排气式燃具。
3.1.11楼房的换气风道上严禁安装燃具排气筒。
3.1.12安装有风扇排气筒的直排式燃具和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热水器严禁共用一叫排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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