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水模板补偿费的探析
缘 起
笔者从事造价审算、地产成本管理工作多年,每到竣工结算阶段,一些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就提出了“清水模板补偿费”的结算诉求。一栋2-3万㎡的住宅楼,这个补偿费动辄就是一两百万,借用《孙子兵法》开篇的话来讲,就是“结算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下面我们就来说道说道。
这个“清水模板补偿费”的提出,起始于《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不得不说陕西省造价管理部门是一个神奇的部门——国家出03清单计价规范的时候,他们花一年时间请专家改编,改动了几处不痛不痒的细节,出了陕西省04清单计价规则;国家出08清单计价规范的时候,他们又花了一年时间请专家改编,基本重抄一遍,出了陕西省09清单计价规则;国家出13清单计价规范的时候,他们发了一条通知,大意是说“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家13清单规范,我们正在加紧编修工作,在出台正式文件前,继续执行09清单计价规则和配套的消耗量、价目表”,到现在三年多时间过去了,愣是没编出来。到目前为止,我们从业者眼看着更实用、更明确、更先进的国家13清单规范不能用,还守着旧的规则在各处扯皮,着实
悲哀。
争 议
跑题了,言归正传。在《陕西省建筑 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下文简称“计价规定”)的总说明中,有这么一句话:“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构件表面不需要再做装饰抹面时,每平方米模板接触面增加6.67元补偿费”,言语简洁、没有拖泥带水,也没有任何释义和补充。但至少存在以下诸多概念不清的地方:
1、什么是清水模板,有什么标准和判断依据?
2、清水模板施工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3、计价规定中所述的“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与《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中所述的“清水混凝土”,是否为同一概念?
4、“混凝土构件表面不需要再做装饰抹面”,指的到底是什么?
设计取消混凝土面抹灰,由业主做装修时施作;
混凝土构件表面不需要做抹灰就可以直接刮腻子刷漆;
直接利用混凝土成型后的自然质感作为饰面效果”。
5、每平方米模板接触面增加6.67元补偿费,补偿的是什么?
如果上述几个问题不能明晰,那么这条规定的执行就有很大的问题。施工单位主张“甲方取消基层抹灰,我们混凝土工程又通过了验收,所以就应该按此条规定计取费用”,第一是立场不同,这种诉求可以理解;第二是语文没学好,需要回炉重学。
探 析
现就以上几个问题逐一讨论。
1、什么是清水模板,有什么标准和判断依据?
我们翻遍现有规范和官方文件,除了一个《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下文简称“技术规程”)外,再无其他权威释义。这个规程的事情后面再说。从度娘、行业论文和通行做法中寻迹,基本可以找到清水模板的大致特点:1)幅面大、不翘曲、不变形、
不开裂、耐水性能好,脱模容易;2)支模要求和技术标准远高于普通混凝土。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采用胶合板、钢板、还是塑料板、铝板,甚至玻璃钢,只要能满足“质量效果”,都是可以的。
施工单位所谓不抹灰就是清水混凝土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比如清水砖墙的要求与混水砖墙相比,至少要满足“砌砖质量要求高,灰浆饱满,砖缝规范美观”等标准,不是说不抹灰就是清水墙。所以引出下一个问题。
2、清水模板施工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效果?
同样,除技术规程外,清水模板的施工效果也无权威标准。但也可以从相关文献中寻迹,清水模板施工至少应达到:浇筑构件表面美观,光洁度高;拆模后就能达到很高的垂直、平整度,只需极少量的瑕疵处理。
如果光洁度、垂直平整度、美观性都和普通混凝土一个标准,甚至效果差于普通混凝土的验收标准,那还谈何补偿费用呢?
3、计价规定中所述的“使用清水模板施工的混凝土”,与《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
9-2009》中所述的“清水混凝土”,是否为同一概念?
现在谈到这个技术规程,其中给清水混凝土的定义是“直接利用混凝土成型后的自然质感作为饰面效果的混凝土”,也就是说,不但施工单位不用抹灰,(户内)业主装饰也不用抹灰——不但不用抹灰,连表面的漆、涂料、壁纸统统不需要做,就会很漂亮。这里的清水混凝土,指的是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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