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制造生产项目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未留下环境遗留问题。
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污染源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下料、铣型、钻孔、砂光、封边、雕刻及打磨等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粉尘;拼接、封边及冷压过程中胶体挥发出的有机废气;喷漆(底漆和面漆)和搽色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
(1)粉尘
对于开料车间开料和木工车间铣型、钻孔、封边、雕刻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产尘点设置吸气罩,将粉尘收集到集气管道后送至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对于木磨房内打磨平台产生的粉尘,采用内部风机将打磨下来的粉尘颗粒吸入打磨台内部滤网过滤后设置吸气罩连接中央
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磨房调整为密闭干式打磨房后,通过设置大型吸气罩,连接新增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以上污染物经治理后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相关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经前述工程分析,未捕集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速率共计0.515kg/h,排放量1.236t/a。
(2)喷漆废气
项目设置3套水帘+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1套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喷漆废气。其中1#用于处理底漆房、搽色房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由于人员进出存在少量无组织排放);2#、3#用于处理2个面漆房、调漆室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由于人员进出存在少量无组织排放);4#用于处理UV喷涂线和水性漆自动喷涂线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全密闭收集)。通过工程分析,4
套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装置VOCs排放浓度1.8~3.01mg/m3,合计排放速率0.048kg/h,甲苯、二甲苯及乙苯排放浓度0.504~0.656mg/m3,合计排放速率0.009kg/h,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中家具制造污染物排放标准。
10%未经收集到的有机废气中VOCs排放量0.09kg/h,共0.216t/a,甲苯、二甲苯及乙苯共计无组织排放量0.049kg/h,共0.118t/a。
(3)拼接、封边及冷压废气
拼接、冷压工序使用的白乳胶为水性高分子乳液胶粘剂,根据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SGS出具的封边胶、拼板胶、组装胶成分分析检测报告:游离甲醛含量0.04g/kg,苯系物为ND(未检出),甲醛产生量为51.8g/a,产生速率为0.02g/h,产生量极少;项目使用自动封边机进行封边,封边使用的热熔胶会会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热熔胶年用量约0.5t,则VOCs产生量为0.0015t/a,约0.625g/h。
通过整改,建设单位将拼接、冷压及封边(前端)工位设置吸气罩,连接至4#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通过工程分析,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拼接、冷压无组织排放的甲醛量很小,约0.002g/h,共4.8g/a;封边VOCs 无组织排放量约0.062g/h,共148.8g/a。
综上,评价认为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在采取上述措施,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良好,故项目的生产活动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环节中打磨水循环处理器沉淀池用水、喷淋塔用水、漆房水帘用水及养生房恒温用水均为循环用水,因蒸发、损耗等定期补充新鲜水,很少量排放。项目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最大排放量为4.18m3/d。
由于项目租用经纬王朝家具生产企业的部分厂房,可依托该厂房污水处理设施对本项目的生活废水进行处理,根据成都经纬王朝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建橱柜家具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纬王朝家具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西侧阳光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河。通过现场了解,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使用。故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经纬王朝家具污水处理设施(责任主体为成都经纬王朝家具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是可行的。远期待园区污水
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经纬王朝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羊头堰。
项目水帘循环装置、喷淋塔对喷漆产生的漆雾进行吸附时会产生含渣废水,这部分水为循环使用,为确保漆雾吸收效果且不影响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水质,喷漆废水采用“絮凝+氧化”工艺用于处理喷漆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且每日排放很少量(单套排放0.05m3)废水至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养生房恒温
用水内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因蒸发损耗的新鲜水。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生产活动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的噪声以设备噪声为主,主要产噪设备为推台锯、砂带机、磨光机、排钻、砂光机、空压机、排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75~85dB(A)之间。项目目前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机座减震、厂房隔音,同时合理布置了高噪声设备,对降低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可行。
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的5个点位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集的木屑粉尘、油磨粉尘、废边角料、喷漆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及废乳胶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配件、废砂布、质检不合格品、生活及办公垃圾等。
收集的(不含油渣)木屑粉尘及边角料集中收集,暂存于粉尘收集间,统一外售处理;喷涂工序产生的漆渣和废油桶、油磨粉尘及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废配件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外售当地废品回收站;废砂布、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同时评价要求:在本项目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签订的危废处理协议;公司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采取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分类存放;按规定设立标志牌,并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废物暂存间的地面作“三防”处理,铺设防渗层,加强防雨、防渗和防漏措施,以免造成对周围环境的
污染。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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