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公安局冯店派出所备勤楼维修项目(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
NO             
本项目经江发改审批[2009]907(立项文号)批准建设,现通过竞争性谈判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成交人(承包人),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须知,知晓本次竞争性谈判相关情况,并依法对自己在本次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行为负责。遇不可抗力因素,由中江县政务中心对谈判时间、地点进行变更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申请人。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概况:
项目业主(谈判人)
中江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中江县冯店派出所备勤楼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
冯店场镇
预计开工时间
2010427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塑钢窗53.2平方米,屋面卷材防水147.7平方米,仿瓷涂料2257.82平方米,块料楼地面500.58平方米,门维修80.4平方米,墙面裂纹抹灰处理1350.4平方米。
建设资金来源
灾后重建资金
控制价(财政评审价)
143923.87
预计工期(日历天)
30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三、谈判申请人资质
1、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 房屋建筑总承包 3 
2、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建设项目财政评审预算书;合同文本;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格式等内容组成。
2、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人负责解释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在竞争性谈判截止日前,竞争性谈判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书面修改及补充,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五、谈判要求
1、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各申请人提交的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争性谈判第一次报价函;
4)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函(加盖公章的空白表正副本各1份);
5)相关业绩证明;
6)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3、谈判保证金:
1)参与谈判的申请人在报名时应缴纳财政评审预算价10%的谈判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A、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
B、谈判成交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施工合同的;
C、有证据证明谈判申请人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成交申请人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4)未成交申请人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予以退还给谈判申请人。
4、谈判文件的制作
1)谈判申请人必须按以上谈判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谈判文件的份数:
谈判文件共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正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
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
3)谈判文件的签署:
谈判文件封面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谈判文件的总报价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的密封:
谈判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封口处须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5、无效谈判
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 3)谈判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4)谈判申请人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资质”要求的内容。
6、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042310请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届时将竞争性谈判申请资料密封送达。不提前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程序
整个谈判过程将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1)、谈判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各申请人参加谈判人员1-2名,其中必须有1名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会并签到。(2)、由谈判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且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
七、成交办法
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第二次报价最低的谈判申请人确定为谈判成交人。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单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其谈判文件。
八、成交通知
1、竞争性谈判结果将在(1)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2)建设单位所在地张贴;3)县政务中心张贴。
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县政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县政务中心将书面异
议移交县监察局,县监察局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依法进行审查,确定谈判结果是否有效。对谈判结果无效的,由县政务中心会同谈判评审组和监督组在其他谈判申请人中按最低报价法重新确定谈判成交人。
2、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政务中心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谈判人和谈判成交人发出《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必要依据。
3、谈判成交价低于财政评审价85%的,按照相关规定,谈判成交人除将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财政评审价的85%与谈判成交价之差的二倍增加履约保证金。
九、签订合同
1、谈判成交人收到《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2日内与谈判人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内容应与《合同法》、《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竞争性谈判会议上明确的要求保持一致。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2、竞争性谈判合同一式三份:成交申请人、谈判人、县政务中心各一份。从合同签订之日
7个工作日内,由竞争性谈判人将合同报送至县政务中心备案。
十、本须知由 中江县公安局(业主)负责解释。
项目业主(谈判人全称): 中江县公安局(盖章)
联系人: 王国富                  联系电话:7208586
政务中心联系人:刘荣华          联系电话:7250193
时间: 2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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