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结晶服务质量检查及日常养护标准
甲方设专人对乙方的石材结晶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并由乙方现场负责人一同参加,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环境服务质量检查表》,并由双方在记录表上共同签名确认,各留一份。
1、核查、评审细则
    1.石材结晶出现以下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判定为轻微不合格一次:
A、在石材结晶处理中,施工人员未做好防护;
B石材结晶处理后表面出现小洞;
C、石材打磨表面不平整;
D、石材结晶处理后颜色有色差;
2.当乙方出现以下情况,被列为严重不合格项:
A、石材结晶处理完后,结晶面层有裂痕、凹凸不平等现象;
B、石材完成面结晶处理不均匀,尤其是靠在建筑物和装饰物的地面边缘处理不到位;
C、石材表面结晶处理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无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二、验收扣款细则
乙方石材结晶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视情况扣除服务费用。每次随机抽查30,轻微不合格数量限额为3,每超出一个扣除本次石材结晶服务费用的2%;每出现一次严重不合格,扣除四害消杀总计费用的5%(具体标准依据附件六);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地面石材结晶日常处理方法
1.每月1-2次局部保养把石材护理机配合红色百洁垫或钢丝绵垫;
2.在干净或已洗净的石面上分散地喷上晶面保养剂;
3.石材结晶面保养剂在地面上要即时磨均匀,如发现某处不均匀而留下暗影,可再加上少量再磨一次。开始时百洁垫很干,应多加一些晶面保养剂,随后可稍微减少。
4.工作面积大,应两台石材护理机为一组,一台负责分布磨匀,一台负责擦亮;
5.做完后用尘推把地面的粉末推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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