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最新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1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最新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篇2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请假
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
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
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条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条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补贴标准
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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