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5.08
【字 号】桂财办〔2021〕33号
【施行日期】2021.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财办〔2021〕33号
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5月8日
自治区财政厅2021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做好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至关重要。为充分发挥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奋力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现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一、稳妥有序,坚决筑牢财政体制基石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政部部署加快推进主要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好已出台领域改革后续工作,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研究出台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管理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力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经济发达镇财政治理能力。探索研究园区财政体制与市镇财政体制有效衔接机制,推动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激发园区经济活力。(预算处、各部门预算管理处)
  (二)改革完善自治区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体系。密切跟踪中央消费税改革进程,根据财政部部署,及时做好部分消费税下放地方后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划分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做好调整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后续工作。结合税制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程,适时研究完善自治区以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预算处)
  (三)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倾斜,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提高基层财政“三保”保障能力。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系数,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加大常住人口因素的权重,
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更加突出激励发展导向,加大转移支付绩效奖惩力度。出台加强县级财源建设实施方案。健全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定期评估机制。(预算处、各部门预算管理处)
  (四)推动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根据财政部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明确资金预算管理、分配下达和使用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导市县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分配使用直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控监管,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用途范围,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预算处、各部门预算管理处)
  二、凝心聚力,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部署,研究出台我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实施预算追加负面清单。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完善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指导和督促市县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2021—2023年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预算处、预算编审
中心、各部门预算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
  (六)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加强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预算项目支出管理。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口,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监督、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压减低效无效和不合理支出。(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
  (七)进一步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力度,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的预算绩效分类指标,为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提供科学、规范、标准的绩效指标及标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功能模块建设,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开展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推动市县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预算绩效中心、各部门预算管理处)
  (八)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研究完善将部门和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依法依规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大单位自有资金资产资源统筹使
用力度。进一步完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节约资金动态盘活机制。(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各部门预算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处、投资评审中心)
  (九)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制定并完善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统一全区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则和管理要素, 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和预算指标账管理机制。加快系统研发步伐,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全区的推广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财政部部署的工作任务, 全面提高我区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信息管理中心、国库处(中心)、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政府债务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处、预算绩效中心、投资评审中心]
  三、攻坚克难,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十)积极稳妥出台税费政策。在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优化税费营商环境。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认真做好重大税费政策执行效果监测和评估。加大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进一步推进市县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试点。(税政处)
  (十一)积极推进税收地方立法改革。根据中央授权,积极推进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立法改革,确保2021年9月1日顺利实施。做好水资源费改税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收入下放改革。(税政处)
  (十二)持续加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根据中央立法进程,适时推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推动非税收入征收划转改革。研究起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配套制度。(税政处)
  (十三)做好各项关税工作。建立关税工作基层联系点,选取部分市县财政部门、进出口企业和部分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建立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健全关税工作沟通交流平台。研究提出有利于广西贸易发展的“十四五”关税调整建议,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和口岸进境免税店,做好区域性关税政策研究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积极提出关税政策诉求,为国家出台关税政策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区对外开放水平。(税政处)
  四、提质增效,不断优化财政投入方式
  (十四)深化拓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落实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建立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扩大自治区本级绩效管理试点范围。推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增点扩面。推动购买服务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衔接,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综合处)
  (十五)推动PPP模式改革规范发展。研究出台进一步推进我区PPP模式运用的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优化完善PPP工作绩效考评与激励约束办法,规范PPP项目管理,推广联评联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区PPP项目管理水平。(金融处)
  (十六)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修订完善我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扩大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争取年末我区保险密度达到33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0.8%。鼓励市县开发更多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试点,完善水果种植保险条款升级,研究拓展开发其他保险品种试点。联合相关部门推出巨灾保险试点,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金融处)
  (十七)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杠杆放大和引导作用。加快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交通建设投资基金及广西水运港口发展基金项目子基金的设立投资。加快各类科创、区域特
色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投资,探索制定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配合修订自治区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基金公司)
  五、完善机制,持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十八)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实施办法等,推动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主体框架。完善“政采云”系统建设。完善电子卖场政策落实功能,优化“全区一张网”。规范政府采购推行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动态监管。(政府采购处)
  (十九)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区直金融企业授权管理机制,修订金融企业授权方案。组织开展产权登记专项大行动,摸清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家底。积极利用财政补贴、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推动地方重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金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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