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等三项费用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8]68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等三项费用标准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8〕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等三项费用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8日
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等三项费用标准
  为有效规范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称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进一步维护被补偿人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现就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房屋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等三项费用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住宅搬家补贴费和非住宅搬迁补贴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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