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LED灯技术要求
1 总体要求
所有灯具应符合GB7000系列国家标准和3C认证或欧盟ROHS认证,若在设计和制造中
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招标人。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时才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2 执行标准(满足以下但并不仅限于以下)
1) 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2) JB1045《电工产品化工气体腐蚀试验方法》
3) QBT3741-1999《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4) GB17743-1999《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5) GB17625.1-1998《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
6) GB/T 5702-2003《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7) GB/T 7922-2003《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8) JJG 211-2005《光亮度计检定规程》
9) JJG 245-200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10) GB/T 11470-1989《电光源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指标》
11) GB 7001《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12) CIE 127-1997《LED测试方法》
13) SJ/T 2355-2005《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测试方法》
14) GB 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15) GB7000.5-2005《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16) EN61347《光源控制器、通用及安全性要求;LED模组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器的特别要求》
17) EN61000-3《电磁兼容(EMC),谐波限制;额定电流≤16A的低压设备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3 技术要求
3.1 LED灯芯片技术要求
LED芯片要求采用知名的、成熟的功率型产品(推荐品牌:CREE、LUMILEDS、OSRAM、
NiChia或性能相当的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采用功率型LED芯片封装技术,选用低热阻、散热良好、耐高温、抗高压的封装及高折射率、抗劣化封装材料(如硅胶、硅酮树脂、高透光的玻璃或亚克力等合成材料),提高出光效率和降低热阻,保证功率型LED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及高效性。
1) 采用多晶集成芯片;
2) 允许工作结温不小于125℃;
3) 采用单颗粒LED芯片结构,每颗芯片功率≥1W,LED的发光效率≥100 lm/W;
4) 灯具的整灯光效≥71 lm/W;
5) PN结至封装底座的热阻:≤10℃/W,投标样品在工作1小时后实测芯片脚焊点温度不得高于80℃;
6) 灯具与器件装配后,满负荷稳定工作1小时后,实测芯片焊点、电路板、灯具外壳
三者温差≤10℃。(必须提供温度热测模拟图);
7) 使用寿命:≥50000h时,光衰小于初始值的30%;
8) 色温为5500K+-300K;色温一致性≤±5%;
9) 显色指数不低于75(Ra≥75);
10) LED芯片应为模块化设计,与电源的结合没有任何焊点插拔式连接,以方便LED芯片的替换维护和升级换代。
3.2 灯具整体品牌
投标人可自行采用国内外名优产品。
3.3 环境条件
3.3.1 产品在温度-15~40℃范围内能可靠的工作。
3.3.2 产品在温度-40℃~85℃范围内能可靠存储。
3.3.3 产品在相对湿度≤95%R.H.能可靠的工作。
3.3.4 产品间歇暴露在振动条件下不会危害到产品的正常工作。
3.3.5 产品在搬运期间遭受的自由跌落不会危害到产品的正常工作。
3.3.6 产品在大气压为86~106Kpa范围能可靠的工作。
3.4 电气性能
3.4.1 交流电源基本参数
交流输入电压为:AC 220V(±15%);频率:50±1HZ。
3.4.2 灯具电气性能
3.4.2.1 额定值
额定工作电压:AC 220V;50HZ;
额定绝缘电压:AC 500V。
3.4.2.2 湿态绝缘电阻:用500V摇表测量湿态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3.4.2.3 湿态介电强度:能承受交流50HZ,1500V(有效值)试验电压历时1分钟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3.4.2.4 防触电保护类别:I类。
3.4.2.5 接线方式:单相三线制。
3.4.2.6 灯具的功率因数应≥0.95。
3.4.2.7  LED路灯需有良好的散热系统,保证LED路灯在正常环境下工作时,铝基电路板温度不得超过71℃。
3.4.2.8  LED路灯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
3.4.2.9  具有调功控温的LED路灯应有调功控温能力。
3.4.2.10 LED路灯应有控制电路异常保护,LED路灯必须设置有3C或UL或VDE认证的熔断装置,以作为电路异常时过流保护。
3.4.2.11  LED路灯应具有抗LED异常工作能力,即LED路灯中,每个LED串联组由独立的恒流源电路驱动,该恒流电路应保证有LED击穿短路异常情况下能安全运行,并且电流稳定。
3.4.2.12  LED路灯具有防潮、排潮呼吸功能,LED路灯内部电路板须作防潮处理,灯具须
有防水透气的呼吸器,保证灯具内部万一受潮仍能稳压工作,并且靠自身工作产生的热量将水汽排除。
3.4.2.13  LED热阻应≤12℃/W。
3.5  灯具光学性能
3.5.1 整体光衰:10000小时不超过10%(光输出维持率达90%以上)。使用 寿命:≥50000小时(不含驱动电源,其寿命另行规定),即:50000h光衰不超过25%(光输出维持达75%以上)。注:光通量低于初装时的70%视为使用寿命结束。
3.5.2 灯具应采用每个灯具单独使用一个发光透镜的光学设计,以实现光线的精确定向投射,透射率高,物理化学性能稳定。
3.5.3 提供LED灯具的出光角度和配光曲线,灯具应为专业路灯配光以得到良好的道路照明效果,为非对称蝙蝠翼配光。
3.5.4  LED路灯总向下光通量与灯具耗能比≥71lm/w。
3.5.5  LED路灯单灯照度均匀度≥0.4。
3.5.6 LED路灯单灯在路灯上的照度分布应为一矩形。
3.5.7 照明设计要求LED路灯按规定的安装规范安装后应符合CJJ45-2006标准的要求。
3.5.8  激光辐射LED路灯按规定的灯杆高度安装就位后,在离地面2米高的照射面内的激光辐射不能超过按GB7247.1分类的I类激光辐射的限制。
3.5.8  LED灯可靠性
LED路灯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0小时。
3.6 灯具外壳性能
3.6.1 灯具材质和外形:灯具外壳采用优质高压铸铝压铸制成,表面灰色粉末喷涂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气候性能,表面应能承受机械压力和盐雾、汽车废气及清洗剂的腐蚀。灯具及灯臂颜色由用户最终确定。灯具油漆、喷塑层(镀锌层)应外表美观,厚度均匀、光亮,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十年无裂纹、腐蚀剥落和变色,灯具颜色初步确定为   色,投
标人最终确定后提供样色供招标人最终确定。灯具前置耐热钢化玻璃透光罩,面板与灯具采用搭扣式链接方式;为确保防水防尘等级和维护升级方便,要求面板固定不能采用螺丝固定方式。
3.6.2 整灯(包括电气室和光学室)的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65。
3.6.3 灯具外壳耐腐蚀性能:II类。
3.6.4 灯具绝缘等级为Class I。
3.7 外观结构
3.7.1 外观要求:涂漆色泽均匀,无气泡、无裂缝、无杂质;涂层必须紧紧的粘附在基础材料上;LED路灯系统各部件壳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划伤、裂纹、变形等缺陷。
3.7.2 尺寸要求:灯具外形由招标人最终确定。
3.7.3 采用内置恒流电源,与灯具一体化设计。
3.8 安全要求
LED路灯应符合GB7000.5的要求,普通照明用LED模块应符合IEC62031的要求,LED
模组用交流或直流供电的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IEC61347-2-13和IEC62384的要求。
3.9 电磁兼容性要求
LED路灯的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743和GB17625.1
的要求。
3.10 LED灯具的其它技术要求
3.10.1 所用的相同类型的灯具应能互换。
3.10.2 灯具正面采用不散光耐高温钢化玻璃作面盖,灯具结构坚固,能经受清洗,搬动不变形。
3.10.3 灯具应具备短路保护功能。
3.10.4  LED灯具采用模块化设计,每个模块可单独更换。过电压保护模块单独设置,不与
驱动电源一起组装,以便维护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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