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
1运行维护总体内容
为保证国家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的数据连续准确可靠, 运维单位严格按照 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水站(站房、采水、所有仪器设备 等)的日常运行维护。
(1)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 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本着为招标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水站 的运行结果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 使水 质自动监测系统发挥其效能和作用。
(2)运行维护及管理期间,站房值守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以及水站运 行产生的水电、通讯、采暖费用、试剂耗材费用、仪器设备维修费、设施设备的 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 均由运维单位负责。 如遇水电、 通讯条 件无法满足运维需要, 站房采水等基础设施出现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时, 运维单 位提前和当地监测站协调解决并报告招标人。
(3)运维单位承诺每年适时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 年检工作。
(4)运维单位积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
查,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
(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招标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运维单位积极配 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 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招标人指定 的管理平台中。
(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 属采 购人所有。未经招标人同意,运维单位保证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 抵押或转移
(7)运维单位保证对水站的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和渠道 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
(8)运行维护期间,运维单位会确保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 好状态。为每个水站配备值守人员, 避免出现因被盗、 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 产流失。如出现因运维单位安保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 运维单位将负责复原, 并尽快恢复运行, 所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 并积极 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9)运维单位在各省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并承诺按照每 12 个水站建立 1个运维服务机构的标准增设服务机构,以确保运行维护的及时性。同时,各服 务机构设立备品备件和备机库,按照不低于 1:10 的比例配备备品备件和备机。
(10) 运维单位每 5 个站点配备 1 辆运维车辆。
(11)运维单位承诺将针对所投包件, 配备水站监测因子相应的移动式实验 室。移动式实验室配备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器、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常用的分 析设备、实验器具和化学药剂,并携带 4 台在线分析仪器备机。
(12)运维单位严格遵守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定期组织技术培训,使 国家站运维人员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
(13)人员配备方面,运维单位承诺项目团队中项目经理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有 5 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经验, 且项目经理三年内专职投入本项目; 项目团队 中骨干人员(不含项目经理)不少于 10 人,骨干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 工作满 3 年;每两个水站配备 1 名运维人员(含骨干人员) 。
(14)为满足水站日常运行和质控要求, 运维单位应在本市建立或有长期合 作的具有 CMA 检测资质的实验室,检测范围覆盖水质常规五参数、氨氮、高锰 酸盐指数、总氮和总磷,并配备相应的便携式仪器。
(15)运维单位承诺在运维期满后会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确保 交接的仪器设备满足本标书和交接方案的技术要求。
(16)为方便运维工作管理, 运维单位承诺为本项目在 重庆提供 100 平米以 上的运维服务场地,并提供不少于 10 人的驻场服务。
(17)当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 以新要 求为准。
2运行维护目标
运行单位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和招标人的要求, 定期开展水质自动站运维工 作和实施相应的质控措施, 保证水站监测数据质量, 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确保单台分析仪器月数据有效率不低于 85%,整个水站仪器 (按水站配置全部仪
器统计)月数据有效率不低于 85%
3详细的运行维护方案
3.1 运维方案概述
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主要包括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 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运维单位严格根据招标人的运维内容与要求制定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与方案,明确水站各个系统(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分析系统、数采系统、通讯 系统以及辅助系统)的维护方法、周期、内容及技术保障等。水站现场配备必要 的操作手册、管理规章和现场记录本等。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主要参考技术规范与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相关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方法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
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T91-2002) 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52-1999)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6-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7-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8-2003) 溶解氧( 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9-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0-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 (HJ/T101-2003) |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 (GB/T 11894-1989) |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 (GB/T 11893-1989) |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
3.1.1远程维护
3.1.1.1 远程维护主要内容
(1)每日对水站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对监测数据进行 审核,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 根据运维工作需要, 对运维人员进 行调度,并记录;
(2)远程对水站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监控,获取仪器设备关键参数,可根 据其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
(3)通过远程控制,可对仪表进行校时、复位、测试、校准、清洗、 24 小 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核查、标样核查、样品复测和留样等维护工作;
(4)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对站点的运维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评价,包 括运维巡检频次、质控频次、故障响应情况、超标响应情况等信息统计,结合数 据获取率、数据有效率等对水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
3.1.1.2 远程监视
运维人员通过远程查看水站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况, 对水站的整体工作情 况进行监控, 获取仪器设备关键参数, 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 对站点运行情况进 行诊断和运行管理,根据运维工作需要,对运维人员进行调度,并记录。
具体工作如下 :
(1)检查数据采集与传输状况, 确认是否获取了水站全部仪器的监测数据。
(2)根据仪器质控结果、关键参数判断仪器运行情况及数据的可靠性。
3)发现水站出现异常或超标情况,立即通知相关运维人员去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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