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0成都预售政策宣讲
一、新政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未明确修建成品房的项目,不再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另,后续销售只能以清水销售,不办理装修价格核定。
二、已有预售政策明确:预售包含装修价格核定、清水价格指导、属地意见征询及预售许可办理四个阶段。
1、定义:
①首开项目:根据不动产权证(国土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总平图)、建筑物名称备案(由民政局核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几个资料是独立的,则为一个独立项目。将独立项目的首次开盘界定为价格指导中的首开项目。
②住宅业态划分:3层以下为低层;4-6层为多层;7-18层为小高层;19层以上为高层。
1、单价限制:中心城区(5+2)清水单套单价不高于3万元,含装修不高于3.5万元。(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成品住宅的首开项目装修价格不高于4200元;续建项目装修价格不高于前批次装修价格,且总价不高于3.5万元)
新六区参照中心城区价格核定政策,具体价格指导工作由属地住建局负责进行,价格指导成果报市住建局指导。
2、年度涨幅:自2019年11月开始,续建项目同一业态批次有5%年度涨幅,即每月涨幅为0.42%。
3、现售涨幅:现房销售的项目,在同期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涨10%。例如指导价为1万,则现房销售价格为1.1万。(现房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衡量方法)
4、无障碍车位、人防车位,现行政策仍为不可售。
5、对于有自持要求的项目,在征询属地意见前,需完成预测备案;征询过程中,属地需明确具体自持房屋编号;如自持为另一业态,需在征询时明确楼栋、面积(一般为规划面积)、房号等具体信息。
6、对于收并购项目,从未销售过的项目,可按照首开项目进行成本法(地价按照原始地价计算)及市场比较法进行清水价格指导;对于已销售的项目,适用于5%每年涨幅定价。
三、清水价格指导:现行政策下,清水价格指导包含成本法、市场比较法两种方法。
1、适用范围:
①成本法适用于首开项目;
②市场比较法适用于首开及续建项目。
2、市场比较法
①比较对象: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的三个项目。
②同时期:最近两年内取得预售/现售许可,且最近一年内有效成交价格(有效成交价格:7层以上高于10套,7层以下高于5套;
否则判定为清盘状态)。
③同地段:利用GIS系统,选取距离最近的三个项目。距离最近:可跨越道路、河流、桥梁、行政区(若距离相差50m以内,则均考虑。如选取的项目距离分别为1200m,1210m,1250m,则三个项目均考虑为同地段,在此情况下,则为5个项目进行比较。)
④同品质:以业态作为划分标准。(3层以下为低层;4-6层为多层;7-18层为小高层;19层以上为高层。)
3、成本法:考虑四个维度,即实际楼面地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其他开发成本。
①实际楼面地价:包含土地出让价款、移交政府项目配建成本、土地指标费等。(拆迁费可算入土地成本中)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不同建筑形态住房建安费用、室外总平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等。
③工程建设其他费:包含前期工作费、规划设计费、报建费、咨询费、水文地质勘察费、测绘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
④其他开发成本: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税费、利润等。

更多推荐

项目,价格,指导,包含,清水,装修,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