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砌体工程
13-1 砌筑砂浆
13-1-1 原材料要求
1.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择。水泥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32.5级;水泥混合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42.5级。
2.砂:砂宜用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用粗砂。砂的含泥量: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石灰膏: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黏土膏:采用黏土或粉质黏土制备黏土膏时,宜用搅拌机加水搅拌,通过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筛。用比色法鉴定黏土中的有机物含量时应浅于标准色。
5.电石膏:制作电石膏的电石渣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检验时应加热至70℃并保持20min,没有乙炔气味后,方可使用。
6.粉煤灰: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13-1的要求。
7.磨细生石灰粉:磨细生石灰粉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13-2的要求。
粉煤灰品质指标表 13-1
序 | 指标 | 级别 | ||
I | II | III | ||
1 | 细度(0.045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 | 12 | 20 | 45 |
2 | 摇水量比,%不大于 | 95 | 105 | 115 |
3 | 烧失量,%不大于 | 5 | 8 | 15 |
4 | 含水量,%不大于 | 1 | 1 | 不规定 |
5 | 三氧化硫,%不大于 | 3 | 3 | 3 |
建筑生石灰粉品质指标 表13-2
序 | 指标 | 钙质生石灰粉 | 镁质生石灰粉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1 | CaO+Mg0含量,%不小于 | 85 | 80 | 75 | 80 | 75 | 70 | |
2 | C02含量,%不大于 | 7 | 9 | 11 | 8 | 10 | 12 | |
3 | 细度 | 0.90mm筛筛余(%)不大于 | 0.2 | 0.5 | 1.5 | 0.2 | 0.5 | 1.5 |
0.125mm筛筛余(%)不大于 | 7.0 | 12.0 | 18.0 | 7.0 | 12.0 | 18.0 | ||
8.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9.外加剂: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13-1-2 砂浆技术条件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宜采用M20、M15、M10、M7.5、M5、M2.5。
水泥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900kg/m3;水泥混合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800kg/m3。
砌筑砂浆的稠度应按表13-3的规定选用。
砌筑砂浆的稠度 表13-3
砌体种类 | 砂浆稠度(mm) |
烧结普通砖砌体 | 70~90 |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 60~90 |
砌体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 60~80 |
烧结普通砖平拱式过梁 空斗墙、简拱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 50~70 |
石砌体 | 30~50 |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水泥砂浆中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总量宜为300~350kg/m3。
具有冻融循环次数要求的砌筑砂浆,经冻融试验后,质量损失率不得大于5%,抗压强度损失率不得大于25%。
13-1-3 砌筑砂浆配合比计算与确定
13-1-3-1 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
水泥砂浆配合比计算,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计算砂浆试配强度fm,0
砂浆的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fm,0=f2+0.645σ (13-1)
式中 fm,0——砂浆的试配强度,精确至0.1MPa;
f2——砂浆抗压强度平均值,精确至0.1MPa;
σ——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精确至0.01MPa。
当有统计资料时,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σ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fm,i——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第i组试件的强度(MPa);
μfm——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
n——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砂浆试件的总组数,n≥25。
当不具有近期统计资料时,砂浆现场强度标准差σ可按表13-4取用。
砂浆强度标准差σ选用值(MPa) 表13-4
施工水平 | 砂浆强度等级 | |||||
M2.5 | M5 | M7.5 | M10 | M15 | M20 | |
优良 | 0.50 | 1.00 | 1.50 | 2.00 | 3.00 | 4.00 |
一般 | 0.62 | 1.25 | 1.88 | 2.50 | 3.75 | 5.00 |
较差 | 0.75 | 1.50 | 2.25 | 3.00 | 4.50 | 6.00 |
2.计算水泥用量QC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水泥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C——每立方米砂浆的水泥用量,精确至1kg;
fm,0——砂浆的试配砂浆,精确至0.1MPa;
fce——水泥的实测强度,精确至0.1MPa;
α、β——砂浆的特征系数,其中α=3.03,β=15.09。
在无法取得水泥的实测强度值时,可按下式计算fce:
fce=γc·fce,k (13-4)
式中 fce,k——水泥强度等级对应的强度值;
γ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该值应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无统计资料时γc可取1.0。
3.计算掺加料用量QD
水泥混合砂浆的掺加料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QD=QA-QC
式中 QD——每立方米砂浆的掺加料用量,精确至1kg;石灰膏、钻土膏使用时的稠度为120±5mm;
QC——每立方米砂浆的水泥用量,精确至1kg;
QA——每立方米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的总量,精确至1kg;宜在300~350kg之间。
4.确定砂用量QS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砂用量,应按干操状态(含水率小于0.5%)的堆积密度值作为计算值(kg)。
5.选用用水量QW
每立方米砂浆中的用水量,根据砂浆稠度等要求可选用240~310kg。用水量中不包括石灰膏或黏土膏中的水。当采用细砂或粗砂时,用水量分别取上限或下限;砂浆稠度小于70mm时,用水量可小于下限;施工现场气候炎热或干燥季节,可酌量增加用水量。
13-1-3-2 水泥砂浆配合比选用
水泥砂浆材料用量可按表13-5选用。
每立方米水泥砂浆材料用量 表13-5
砂浆强度等级 | 每立方米砂浆水泥用量(kg) | 每立方米砂浆砂用量(kg) | 每立方米砂浆用水量(kg) |
M2.5、M5 | 200~230 | 1m3砂的堆积密度值 | 270~330 |
M7.5、M10 | 220~280 | ||
M15 | 280~340 | ||
M20 | 340~400 | ||
注:1.此表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大于32.5级水泥用量宜取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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