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操作标准
1基本规定
总承包商对在建、新建项目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均必须按以下标准进行管控。所有分包施工范围涉及的装修材料,均属总包责任。
1)室内装修材料中涉及的有关材料应满足集团品牌库要求,材料环保性能符
合集团和国家规定要求。
2)自开工之日起60天内,由监理单位督办总承包商依据合同、图纸、装修材料分类管控要求,按业态分栋号上报装修材料总表,每月更新装修材料清单,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上报业主,由第三方实测实量单位现场复查。
3)材料进场前,总承包商应对装修材料进行封样,并上报监理、业主环保性
能检测报告,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场。并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装修材料及技术要求见《室内装修材料清单及绿色环保技术要求》(附表4)。2施工阶段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流程
管控流程管控步骤
施工阶段室内装修材料环保性能管控流程
第一步
施工封样
提供的样块要附带环保指标齐全的检验报告,并
见证取样送有资格的县市级检测机构复试,无合
格检验报告或复试不合格不能作为封样材料
第二步
材料进场报验
材料进场后、由总承包商组织监理工程师、业主
共同检查,签署验收单(附表一)
第三步
材料见证取样
取样已签署报验单的材料,由监理组织业主现场
见证(附表二),按照国家规范按批次和数量抽
样送检
管控流程管控步骤
第四步样品送检1、样品送检应由总承包商技术员和监理工程师负责;
2、项目所在地如在省会城市,必须送至省级检测机构检测;
3、项目所在地如在其他城市(县),必须送到有权威资质的市(县)级检测机构检测。
第五步
材料使用审批送检样品复试合格后,由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监理方审核,业主审批后方可使用。项目公司审批人为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附表三)
3检验报告及复试报告的具体要求
1)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一年。
2)各管控环节,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及现场见证取样复试报告必须包含《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所要求的环保检测项目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
3)检验报告不合格或见证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在任何环节使用。
4附表
附表一
装修材料(环保)进场检查单
项目名称总承包商
材料名称供应商进场时间采购方式□甲供□三方合同□其他施工单位
验收记录
(数量、外
观质量及
各种资料
是否满足
要求,过程
拍摄照片)
供应商意
经办人:年月日
施工单位
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总承包商
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监理公司
意见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工程(配
套)部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工程部经理:年月日注:本表格一式五份,供应商、施工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方各存留一份。
附表二
装修材料(环保)进场复试取样见证记录
项目名称总承包商
材料名称供应商进场时间采购方式□甲供□三方合同□其他施工单位
见证记录
(数量、批
次是否满
足要求、过
程拍摄照
片)
施工单位
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总承包商
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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