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环保与环卫管理办法
1.控制室内污染物氡(Rn-222)甲醛、氨、苯和TVOC 含量的措施
(1)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检验,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有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必要情况下,分批抽查送样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所有材料合格。
(2) 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时,严禁使用。
(3) 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确需更改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4) 当样板间施工完毕时,先行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符合规范要求后再行其他项目施工。
(5) 各种装饰材料放射性指标、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限量
1)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见表12-1)
测 定 项 目 | 限 量 | |
A | B | |
内照射指数(Ira) | 不大于1.0 | 不大于1.3 |
外照射指数(Iγ) | 不大于1.3 | 不大于1.9 |
2) 人造木板及饰面板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分类限量(见表12-2
类别 | 限量(mg/100g,干材料) |
E1 | 不大于9.0 |
E2 | >9.0,不大于30.0 |
)
3) 室内用水性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
测定项目 | 限量 |
TVOC(g/1) | 不大于200 |
游离甲醛g/kg | 不大于0.1 |
12-3)
4) 室内用溶剂型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限量(见表12-4)
涂料名称 | TVOC(g/L) | 苯g/kg |
醇酸漆 | 不大于550 | 不大于5 |
硝基清漆 | 不大于750 | 不大于5 |
聚氨酯漆 | 不大于700 | 不大于5 |
酚醛清漆 | 不大于500 | 不大于5 |
酚醛磁漆 | 不大于380 | 不大于5 |
酚醛防锈漆 | 不大于270 | 不大于5 |
其他溶剂型涂料 | 不大于600 | 不大于 |
测定项目 | 限量 |
TVOC(g/1) | 不大于50 |
游离甲醛g/kg | 不大于 |
5
5)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5)
测定项目 | 限量 |
TVOC(g/1) | 不大于750 |
苯g/kg | 不大于 |
1
6)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6)
测定项目 | 限量 |
TVOC(g/1) | 不大于200 |
游离甲醛g/kg | 不大于0.5 |
5
7) 室内用水性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限量(见表12-7)
2. 环境污染保护整治措施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市里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对工地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环保教育。
(2) 施工现场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防止污物及粉尘产生。
(3) 施工现场的垃圾做到每天定时清理。
(4)专职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检查、监督,养成良好的文明和习惯。
(5) 如有特殊作业需先征得负责人许可后,并做好相应的防尘,防污、降噪声处理,才能施工。
(6) 工地要与周边单位及居民搞好团结,注意卫生,防止疾病的传播。
(7) 对清运废渣垃圾的车辆,用苫布对所载物进行覆盖,避免途中遗撒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
(8) 各施工作业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各层设垃圾点,由专人收集处理,严禁随意进行凌空抛撒。
(9) 确保所有材料采用绿色环保材料,降低对人、物造成的身心损害。
(10) 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应按有关规定排入市污水处理网管。不能随意排放。
3.防止扰民措施
(1) 控制作业时间,对施工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施工项目要合理地控制其作业时间,电动圆盘锯、电锤、石材切割机等作业过程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晚上尽量进行无噪声施工项目
如油漆、胶粘项目等,减少施工对周边单位正常工作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 作好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对环境管理方面的意见,并做好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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