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购销合同
供方:成都金锋钢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2-04-18-1
需方: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成都青羊区
                                                    签订时间:2012年4月 10 日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订货产品。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T
单位
单价
备注
1
盘元HPB300
6.5—10
价格以备注栏第二条约定执行
2
螺纹钢HRB335
12
3
螺纹钢HRB335
14
4
螺纹钢HRB335
16
5
螺纹钢HRB335
18—25
6
螺纹钢HRB335
28—32
7
螺纹钢HRB400
6-10
8
螺纹钢HRB400
12
9
螺纹钢HRB400
14
10
螺纹钢HRB400
16
11
螺纹钢HRB400
18—25
12
螺纹钢HRB400
28—32
13
-CRB550(冷轧带肋钢筋)
综合
合同总数量约为8000 吨,最终以实际送货签收数量为准
总金额约为 4200 万元人民币
备注:
1.以上规格、数量以需方书面通知为准,供方签字确认。
2.批货批价,价格以攀成钢对成都地区当日挂牌价为基础,盘元HPB300的在
Q235的基础上加价150元/吨,带E的螺纹在挂牌价上加价90元/吨,双方在送货单上
签字确认。
3.结算时按供方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二、质量认证标准: 按国家标准标准验收,约定品牌为德钢、威钢、成钢等大厂包检产品,并附材质证明书且加盖鲜章。
三、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
  1.双方以过磅计量按实计算,误差需在约定的允许范围内。
2.需方在收到货物十日内,按双方确定的价格付清全部货款,逾期供方按每吨每日4元加价计算。
3.付款前供方需提供等额的发票与收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至需方工地(宜宾半岛大院项目工地),运杂费、上车费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方法:
1.所有货物均以重量过磅计算数量,过磅数量正负差在千分之三合理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超过合理范围由供方自行承担。
2.需方项目执行经理文意,电话138****7046,项目指定收货人为杨子军,电话159****5651结算无项目经理和指定收货人签字无效。
六:提出异议期限:
1.外在质量异议:在收货的当日之内提出,过期则视为符合要求,供方不再受理异议。
    2.内在质量异议:需方在使用材料前,对供方所交付货物进行内在质量的复检,复检中如有异议必须以
书面形式在使用材料前向供方提出,同时保留标签,封存该批货物,不得再将该批货物投入使用或剪切,否则视为供方已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供方不承担其他形式的补充复检或赔偿责任。如钢材抽检不合格由供方负责更换钢材,所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供方负责
七:质量异议的处理:
供方收到需方的质量异议后的3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到需方处核实有关异议情况,如果供方认为须由生产
企业进行处理的,供方将及时与生产企业就异议事项进行现场勘查、检测、解决。
八:违约责任:
1.需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供方支付货款的,需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累计计算至货款付清时此,如逾期超过三个月供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方应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供方按需方确定的到货时间及时送货,若在确定的到货时间超过2天,供方应承担单次延误工作面上材料、人工、机械及工期等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不可抗力:如果本合同书约定货物的生产企业延期交货或运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需方免除供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签约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其他约定:
1.需方应提前五天提出钢筋供应计划并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至供方指定号码;供方接到通知确认后3-5个工作日内将本批次钢材供应完毕。
2.货到需方工地后需方应于当日验收完毕后向供方办理入库手续。每批次钢材价格在供应过程中随市场行情的变动而变动。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现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变动,需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
约定,该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供需双方某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当承担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
5.供需双方相互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成都金锋钢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四川红叶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港钢材城双子星A座605
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63号1栋1单元7层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1001300000087741
帐    号:
代    表:
代    表:
电    话:028-62390081  138********
电    话: 028-********
日期:2012-4-10                                日期: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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