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资助农村牧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公布日期】2014.04.03
【字 号】内民政社救〔2014〕111号
【施行日期】2014.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
正文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资助农村牧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为改善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条件,提升敬老院服务管理水平,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资助农村牧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4年4月3日
内蒙古自治区资助农村牧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农村牧区敬老院硬件设施条件总体上得到明显改善,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是,由于规划建设起点较低,还有极少部分敬老院建设时间相对较早,位置偏僻,设施比较陈旧,占地面积不足,拓展的空间不大,亟需重新规划建设;有少部分敬老院住房短缺,床位有限,集中供养率明显不够,亟需进一步扩建;有部分敬老院配套设施
不足,需逐步改造完善。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细则》,从根本上解决我区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服务功能不全、安全隐患较多、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自治区民政厅决定从今年起实施以“健全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内容的农村牧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区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关注民生、关爱老人,以改善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条件为出发点,以提升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水平为落脚点,全力推进农村牧区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牧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新建、扩建、改造提升农村牧区敬老院所需资金,采取当地政府投入为主,加大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吸收社会捐赠资金的方式筹集。
  2.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需求,制定整体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3.坚持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主的原则。着重完善敬老院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任务。集中3年左右时间,完善全区敬老院基础设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提升服务能力,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推进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全面提升敬老院综合实力,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专业的敬老院服务体系,努力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不断满足农村牧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二、项目内容
  各地要按照当地农村牧区敬老院设置的总体布局,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对现有敬老院进行资源整合,旗县(市、区)形成以中心敬老院为主、区域性敬老院为辅、乡镇敬老院为补充的格局。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抓紧搞好整合、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细则》要求,着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要预留部分床位满足社会老人养老的需求。
  改造提升的具体方式为:对目前农村牧区敬老院符合床位总数要求、院舍设施较好但功能不能满足需求的,重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活条件,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各地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要根据实际严格进行报批。
  三、规划标准
  各地敬老院新建和扩建项目要按照《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以及国家建设工程方面的规定组织设计、实施。改造提升项目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重点搞好“二改”、“五设”、“三完善”、“一提升”。
  (一)“二改”。一是改善卫生间。卫生间应紧靠老人居室,配设坐便器、毛巾架、梳妆镜、洗漱盆、卫生纸及纸夹、废纸篓等;墙面采用牢固、耐用、难玷污、易清洁的瓷砖装修到顶;地面采用防滑地板砖;坐便器相邻墙面安装高0.7m的安全扶手。二是改善厨房餐厅。按照食药部门规定,厨房与餐厅分设,设置生熟间分离厨房,厨房应配置操作台、灶具、炊具、洗涤池、冰柜(箱)、排烟和排风换气设备、库房等设施,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营养搭配合理,对食品成品进行留样48小时以上。餐厅应配设餐桌、座椅、公告栏、废纸篓、消毒柜、防蝇设备等。
  (二)“五设”。一是设立公共浴室。根据供养对象人数配备热水器或采用锅炉供热,配设淋浴器、防滑浴垫、换气扇、安全扶手等。二是设立洗衣房。布局合理,污净分开,配有洗衣机、消毒设备,并设置必要的室内外晾晒场地。三是设立活动室。有供老人阅读、写字、绘画、娱乐的场所,提供图书、报刊、电视机和棋牌等。四是设立医务室。根据老人健康情况,配有急救箱、常用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常规消毒用品、担架、轮椅等,协同驻地乡镇卫生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诊疗和及时救治老年人常见病、突发病的服务。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心理咨询,帮助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五是设立特殊护理房。配备简易护理设备,安排专门护理人员对失能、半
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
  (三)“三完善”。一是完善供暖措施。根据各地实际需要,对老年人居室内火炕进行改造,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居住安全。供养对象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敬老院改用土暖供热,人数较多达到一定规模的敬老院统一采用锅炉供热,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敬老院各类建筑应根据服务对象安全需要进行设计,符合无障碍标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房屋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强度应不低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的乙类标准。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合格证,防火等级应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老年人居室内安装烟雾探测器,所有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均设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并保持通畅,走廊、房间醒目处有区域消防疏散示意图,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宿舍走廊配设安全扶手,老年人居室和卫浴室应安装应急呼叫设备,安装覆盖全院的安全监控系统。三是完善健身康复措施。配置有适合老人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场所,健身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

更多推荐

提升,服务,牧区,农村,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