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3.20
∙【字 号】济政办字〔2021〕15号
∙【施行日期】2021.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统筹全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鲁政办字〔2020〕166号)和《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0〕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的部署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提高防范、化解和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应急管理保障。
(二)工作目标。
1.2025年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济南特色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全面有效防控和应对,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1)风险防控目标。
——自然灾害领域。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45‰以内。
——事故灾难领域。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公共卫生领域。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95%以上;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
——社会安全领域。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网络安全事件得到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得到有效应对。
(2)能力保障目标。
——应急指挥能力。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初步建成,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实现移动指挥平台标准化建设;突发事件应对专家咨询决策作用充分发挥。
——监测预警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全市公共安全风险一张图;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精准发布。
——物资保障能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储备体系;救灾物资储备满足不低于1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需要;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优化市、县二级粮食储备体系,其中市级储备粮不低于35万吨;济南主城区建立不低于15天市场供应量的成品粮油 (含小包装)储备。
——应急力量保障能力。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一专多能”进一步增强;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防御和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市级区域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区县建设区域生物安全二级
实验室,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建设达标率达100%;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传染病防控队伍进一步加强。
——运输保障能力。形成应急运输保障网络“一张图”;阻断道路抢险抢通能力明显增强;应急调运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绿色通道畅通。
——通信保障能力。建成安全高效畅通的应急通信网络。
——基层基础能力。应急预案体系趋于完善,应急演练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综合减灾示范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完善,应急管理末梢反应灵敏高效。
——避难场所支撑能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更加标准规范;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满足应急需求,功能完备、设施齐全、运行规范。城市、县城常驻人口人均有效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应急处置保障能力。重大突发事件现场网络管控措施启动程序规范,机制、措施灵活有效。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专业支撑反应迅速,措施有力。
2.2030年目标。到2030年,建成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特色鲜明、全面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保障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突发事件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8以内,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显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有效处置率达100%。
(1)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25‰以内,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能力,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各类安全风险精准识别、整体监测、实时感知、早期预警和有效防控。
(2)应急指挥体系权威高效。应急通信公专网融合率达100%,安全韧性和抗毁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系统,7×24小时应急指挥高效畅通;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统一指挥、科学决策、精准处置。
(3)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各类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壮大,航空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应急防御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用物资按日均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储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8%以上,重大灾害事故实现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阻断道路抢险抢通能力明显增强;12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4)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支撑更加稳固。应急管理体系和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基层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城乡公共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健全。
(5)公众安全文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系统完善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体系,创新推动“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的应急实训基地和科普教育场馆,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
1.优化应急管理领导指挥机构。加快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由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统领,各部门紧密配合,统一指挥、分类处置和专家支撑协调一致、有效衔接的应急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组建各级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和指挥机构,统筹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完善“大应急”体系建设。(市应急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应急管理领导指挥平台。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统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标准,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等保障能力,推进各部门领域分平台接入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实现应急指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覆盖全领域、贯通各层级的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达标运行。(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财政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应急管理现场指挥平台。加强应急指挥车、移动应急方舱、单兵系统等设备设施应用,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完善应急管理现场指挥功能,实现前后方的协同应对与信息互通。2021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达标运行。(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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