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集中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09.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集中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大气办《苏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苏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部署,市住建局开展了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集中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覆盖全市10个板块,实地抽查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预拌混凝土企业”)16家;其中,在《市住建局关于2020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集中整治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0〕37号)中受到通报的3家企业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督查内容包括各市、区住建部门落实《计划》和《方案》等文件精神的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和管控建筑预拌混凝土用砂氯离子的情况。
本次督查工作中,受检企业名单对检查组专家事前保密,对受检企业也仅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有效保证了检查行为的规范性和检查结果的公正性。
二、各市、区住建部门工作情况
各市、区住建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计划》和《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扬尘集中整治活动。除姑苏区之外,各市、区住建部门均开展了实地检查,具体指导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一步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防控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自6月份以来,全市住建部门共对全市11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开具《整改通知书》24份,截至9月13日,绝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一些地区的住建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值得借鉴的经验做法。张家港市住建局不断完善、认真实施《张家港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综合考评办法》,于今年7月份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综合考评,评定了A类企业3家、A-类企业2家、B类企业13家,评价结果与该市工程招标、政策支持、差别化监管等工作挂钩。常熟市住建局也于今年6月份出台了《常熟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动态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混凝土质量、实验室管理、绿色生产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级管理。太仓市住建局进一步强化了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专门致函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将涉嫌违法违规的3家企业移交其进行执法检查。
三、受检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1.绿色生产标准化方面。个别企业未将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一些企业未制定噪声、粉尘、生活污水及废弃物排放控制和自查制度。有的企业未定期组织绿色生产管理业务培训。有的厂区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缺项,布置的生产性粉尘监测点偏少甚至没有。
2.设备设施管理方面。有些搅拌楼二层平台随意堆放杂物。有些搅拌主机卸料口下方堆积混凝土废浆。个别搅拌车未安装防漏斗、未进行定期保养。有的搅拌机内表面大量积尘、外表面清理不及时;固体废弃物堆放无序。一些骨料堆场未完全封闭甚至未封闭。有的骨料堆场采用装卸式上料,但未按要求安装喷淋装置。
3.厂区道路管理方面。有的厂区道路破损后未及时修补,存在积水、积尘问题。有的企业将骨料堆放在厂区空地且未覆盖。一些企业未按门前“三包”的要求管理厂区门前道路,且未采取抑尘措施。一些卸载原材料的码头未按要求采取喷淋等降尘措施。
4.砂料氯离子管控方面。一些企业未能提供砂料采购合同等证明砂料来源的材料。有的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的机制砂验收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
四、督查结果通报
(一)扬尘管控工作较好的企业
1.张家港德申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企业异地重建为契机,全面更新设施设备、重建厂区道路;建立并有效落实关于绿色生产的各项制度,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突出。
2.苏州市嘉达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搅拌楼、骨料堆场等设备设施管理基本到位;厂区道路、原材料码头等扬尘污染源全面受控;认真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等规范标准,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良好。
3.苏州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基本到位;厂区扬尘管理全面受控;绿色生产管理中的专人负责、定期培训、定期体检、定期监测、自动化控制等工作基本落实到位,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较好。
(二)扬尘管控工作较差的企业
1.苏州华联燃料物资供应中心。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未开展,相关工作台账未建立。未及时
清理搅拌楼二层平台、卸料口等扬尘污染源。未及时修补破损的厂区道路;未按“三包”要求管理门前道路;原材料堆放在厂区空地,且未有效覆盖。
2.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量化考评结果不合格。未对搅拌楼主体及二层以上、骨料堆场、砂石输送带上部等扬尘污染源进行完全封闭;未在配料仓设置除尘装置;未在搅拌主机卸料口安装防喷溅设施;未及时处理生产废浆淤积问题。未在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未有效连接生产场地与废水处理系统。厂区内卫生管理情况很差;未在原材料码头采取喷淋降尘等措施。未将绿色生产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未指定专人负责绿色生产管理;未组织开展绿色生产业务培训;未对噪声、粉尘、废弃物排放定期进行自查并按预案处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
3.苏州狮王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月统计混凝土试块强度,未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批次进行处置。搅拌楼主体及二层平台以上还在施工,未完全封闭;未在卸料口安装下料防喷溅设施;未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固体废弃物露天存放;未在运输车辆上配备清洗设备;未在搅拌车上安装防漏斗。大面积的厂区道路未硬化,未及时修补破损的道路;未对厂区空地进行硬化或绿化;未在原材料码头采取喷淋降尘措施。未及时开展绿色生产业务培训,未建立完善的噪声、废水、粉尘排放和自查制度;未及时检查料位控制系统。
4.常熟松盛实业有限公司。未封闭骨料堆场,且未安装喷淋降尘装置;筒仓平台、搅拌机漏灰现象严重;部分车辆未安装防漏斗;未提供搅拌机定期保养记录。厂区道路破损,且积水严重;原材料堆放在厂区空地,且未有效覆盖;未定期开展绿色生产业务培训活动;未能提供空气监测报告。
五、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1.限时促改到位,依法处置到位。各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受检单位对督查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进行实地核查;对于本文件公开的扬尘管控工作较差的企业(特别是去年受到通报批评的企业),要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2.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请各市、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项督导,努力提升本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管控整体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改进监管措施,提升工作实效。各市、区住建部门可学习借鉴张家港市等地区的办法,对于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氯离子管控、扬尘集中整治等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和分级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引导差别化管理。
请各市、区住建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本辖区内受检企业的整改材料(应包括整改工作情况、移交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情况、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以及必要的影像资料)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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