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上漏⽔楼下遭殃业主该如何维权
楼上漏⽔楼下遭殃业主该如何维权
楼上漏⽔损坏楼下房屋,针对这⼀案例,城关区法院近⽇判决:“漏⽔者”赔偿“受⽔者”修复房屋费⽤,同时承担鉴定房屋损害情况时产⽣的鉴定费⽤。⽇常⽣活中,房屋漏⽔导致邻居房屋受损之事并不少见,⾯对此种情况,“受⽔者”应如何科学维权?2⽉16⽇,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武丹彤律师,听⼀听律师的专业分析。
案情回顾
楼上漏⽔屋主承担两项赔偿
甲、⼄为上下楼邻居。某⽇,甲的房屋漏⽔致使⼄的房屋被⽔浸泡,装修财产受到损失。后双⽅就此协商解决未果,⼄(原告)遂将甲(被告)诉⾄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限期对⾃家房屋渗⽔点进⾏防⽔维修,排除对原告⽣活的妨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屋损失、维修费⽤共计13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经⼄申请及法院委托,由某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房屋漏⽔浸泡装修损失为9930.32元。⼄因此次鉴定共计⽀出鉴定费⽤5000元。
法院认为:不动产相邻的各⽅,应当按照有利于⽣产、⽅便⽣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
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造成妨害或者损失的,应当停⽌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原被告为上下楼邻居,在⽇常⽣活中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和睦相处,原告对⾃⼰遭受的财产损失并⽆过失,被告对⾃⼰的住房及内部设施负有管理义务,因疏忽造成原告房屋被⽔浸泡,屋顶、墙⾯等装修财产受到损失,被告对此存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所涉及的房屋受漏⽔浸泡,装修损失费为9930.32元,被告应予赔偿。原告因鉴定⽀出的费⽤5000元,系因被告的⾏为所致,对此应由被告承担。基于以上事实,城关区法院判决:甲对其房屋进⾏防⽔维修,排除妨碍,赔偿⼄修复房屋的损失费⽤9930.32元,⽀付鉴定费⽤5000元。
律师详解
民法典这样规定
提问: 发现漏⽔后,“受⽔者”应该如何及时处理?
⾸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证据固定,如拍照、录像录⾳等证据收集。其次进⾏协商,可先找⼩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协商修补。若协商不成,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等,到现场进⾏评估。等待有关⼿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
提问: 对于漏⽔造成的损失,⼜该如何索赔?
找楼上业主: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原因并维修,还应就其不当⾏为承担对楼下住户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找开发商:房⼦还在保修期内,⼜确信不是⼈为破坏时,应及时让开发商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修补后,仍未解决漏⽔问题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找⼈维修,费⽤由开发商承担。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法院。
提问:楼上造成漏⽔情况却不肯赔偿,咋办?
提问:楼上造成漏⽔情况却不肯赔偿,咋办?
如果漏⽔原因确为楼上造成,⽽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典第⼆百⼋⼗⼋条、第⼀千⼀百六⼗七条之规定,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可以先⾃⼰请施⼯队修补,所花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赔偿。
提问: 出租房漏⽔殃及邻居,房屋所有⼈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百⼋⼗⼋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应当按照有利⽣产、⽅便⽣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案件系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侵权⼈,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对于因其房屋漏⽔对邻居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
可向租户追偿。承租⼈未按照约定的⽅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兰州⽇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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