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5-2012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国屋面工程技术水平,做到保证质量、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环保节能,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屋面工程设计和施工。
1.0.3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和防火安全等有关规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措施。
1.0.4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2 术 语
2.0.1 屋面工程 roof project
由防水、保温、隔热等构造层所组成房屋顶部的设计和施工。
2.0.2 隔汽层 vapor barrier
阻止室内水蒸气渗透到保温层内的构造层。
2.0.3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减少屋面热交换作用的构造层。
2.0.4 防水层 waterproof layer
能够隔绝水而不使水向建筑物内部渗透的构造层。
2.0.5 隔离层 Isolation layer
消除相邻两种材料之间粘结力、机械咬合力、化学反应等不利影响的构造层。
2.0.6 保护层 protection layer
对防水层或保温层起防护作用的构造层。
2.0.7 隔热层 insulation layer
减少太阳辐射热向室内传递的构造层。
2.0.8 复合防水层 compound waterproof layer
由彼此相容的卷材和涂料组合而成的防水层。
2.0.9 附加层 additional layer
在易渗漏及易破损部位设置的卷材或涂膜加强层。
2.0.10 防水垫层 waterproof cushion
设置在瓦材或金属板材下面,起防水、防潮作用的构造层。
2.0.11 持钉层 nail-supporting layer
能够握裹固定钉的瓦屋面构造层。
2.0.12 平衡含水率 equilibrium water content
在自然环境中,材料孔隙中所含有的水分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这部分水的质量占材料干质量的百分比。
2.0.13 相容性 compatibility
相邻两种材料之间互不产生有害的物理和化学作用的性能。
2.0.14 纤维材料 fiber material
将熔融岩石、矿渣、玻璃等原料经高温熔化,采用离心法或气体喷射法制成的板状或毡状纤维制品。
2.0.15 喷涂硬泡聚氨酯 spraying polyurethane rigid foam
以异氰酸酯、多元醇为主要原料加入发泡剂等添加剂,现场使用专用喷涂设备在基层上连续多遍喷涂发泡聚氨酯后,形成无接缝的硬泡体。
2.0.16 现浇泡沫混凝土 casting foam concrete
用物理方法将发泡剂水溶液制备成泡沫,再将泡沫加入到由水泥、骨料、掺合料、外加剂和水等制成的料浆中,经混合搅拌,现场浇筑、自然养护而成的轻质多孔混凝土。
2.0.17 玻璃采光顶 Glass lighting roof
由玻璃透光面板与支承体系组成的屋顶。
3 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和阻止水侵入建筑物内的作用;
2 冬季保温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和防止结露;
3 夏季隔热降低建筑物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
4 适应主体结构的受力变形和温差变形;
5 承受风、雪荷载的作用不产生破坏;
6 具有阻止火势蔓延的性能;
7 满足建筑外形美观和使用的要求。
3.0.2 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宜符合表3.0.2的要求。设计人员可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功能、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组合。
注:1 表中结构层包括混凝土基层和木基层;防水层包括卷材和涂膜防水层;保护层包括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2 有隔汽要求的屋面,应在保温层与结构层之间设隔汽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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