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3.03
【字 号】京建发〔2021〕67号
【施行日期】2021.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年。市区两级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精神,以构建首都建筑业高质量新发展格局为主题,准确把握建设工程领域发展的新阶段、新理念,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不断强化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一、工作目标
  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抓早抓小、落实落细,坚持构建以“大安全和大质量”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有效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安全质量首要责任,积极探索消防验收与质量监督深度融合,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不断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智慧提质,促进产业转型;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完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机制;以工匠精神为引领,促进建筑从业人员提升素质;着力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全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受控,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构建以“大安全和大质量”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为推动城市更新提供有力保障
  (一)制定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出台《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完善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主体的安全质量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夯实安全质量管理基础。
  (二)健全轨道交通工程监管制度,开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积极推进《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研究制订《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典型地质条件风险防控指南》,修订完善《关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的通知》,开展地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研究,制订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地方铁路质量监管工作接得住、管得好。
  (三)坚持关口前移,积极推动消防验收与质量监督深度融合。坚持关口前移,制订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与质量监督融合,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和消防验收联动,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编写消防验收工作月报,定期分析全市消防验收工作情况。持续做好本市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商场、老旧商务楼宇更新改造工程的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创新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消防验收工作。
  (四)加强“四新”管理,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四新”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学审慎强化建设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专家论证制度,在“四新”应用过程中施行信息反馈及退场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四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做好案件移送工作。针对安全质量事故多发的形势,不断加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发现典型问题的能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记分、曝光,依法应当立案处罚的,及时向执法总队或有关部门移送,确保“应移尽移”。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领域行政处罚移交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程序、标准和内容,出台文件规范总站内部案件移送程序及标准,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实现处罚职权的顺利移交。确保执法力度不降低、执法效率不降低、监督力度不降低。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工程项目开展科技创新和智慧工地创建
  (六)积极推动项目智慧工地创建。严格落实本市工程项目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有关要求,实现智慧工地创建与质量创优相结合。围绕“智慧管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6个方面,鼓励参建单位推广使用智能技术、智能设备,推行施工现场智慧化管理方式,突出安全质量过程管理的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和可追溯性。完善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将项目智慧工地创建和安全质量状况测评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智慧工地创建情况抽查力度,树立标杆项目、企业,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活动,实现首都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七)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影像追溯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实施对隐蔽工程、隐蔽环节及施工过程的追溯管理,对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关键材料生产的追溯管理,以及对检测试验的追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随机调取影像资料查看,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的有关要求,对参建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八)加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电子化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助力提升施工现场智慧管理水平;完成质量监督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夯实监督系统基础数据,建立基于风险等级为导向的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督管理模式,实现电子签名、监督计划和监督报告审批功能,推行监督档案电子化工作,逐步实现“三类企业”、轨道交通工程和重点房建市政工程监督工作电子化;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标准化考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升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平台,提升消防验收统计数据准确率,推行业务一站式办理和查询,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九)鼓励轨道交通工程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倡导科技创新、装备升级,会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融入人员设备智能动态监控、无线网络隧道全覆盖、远程双向与音频监控平台、材料可追溯快查电子标签等技术措施,逐步推进技术安全质量创新与信息化管理实施的落地,切实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品质;逐步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形成环境良好、过程受控、持续改进的安全质量管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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