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旁站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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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旁站监理工作原则 (3)
三、旁站监理工作的范围 (3)
四、旁站监理的依据 (3)
五、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3)
六、旁站监理工作方法 (4)
七、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5)
八、旁站监理记录及确认 (7)
九、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7)
十、施工阶段旁站监理管理制度 (8)
十一、旁站监理检查的内容 (8)
Ⅰ、砼工程 (9)
Ⅱ、防水层细部构造 (10)
Ⅲ、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0)
旁站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1.2工程项目特征概述
二、旁站监理工作原则
2.1、确认的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2、隐蔽工程隐蔽的全过程;
2.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工序;
2.4、易产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工序;
三、旁站监理工作的范围
3.1、按照建设部建市[2002]189通知(试行),实施旁站监理范围为:二次结构砼浇注、砼垫层、卫生间防水细部构造处理、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工程的机械设备。
四、旁站监理的依据
4.1、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行政法规;
4.2、有关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等技术法规;
4.3、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合同文件;
4.4、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及措施、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五、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5.1、审核施工单位提前24小时报送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
工申请,及有关人员名单、使用机具、材料、构配件的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各种配合比及样件试验报告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符合质量及安全施工要求,并予签认。
5.2、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安全员值勤安排计划、资质证、上岗证应符合要求;
5.3、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操作条件能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技术工人、特殊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4、检查施工单位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5.5、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6、检查施工单位遭遇特殊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并具有可操作性。(如遇能源短缺、暴雨、狂风、机损等意外情况)
5.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变更单、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强制性质量条文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8、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5.9、巡查施工过程各环节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及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六、旁站监理工作方法
6.1、坚持全方位、全过程观察、巡视、测量、检验,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纠正,不留隐患,并做好记录。
6.2、检查要点:
6.2.1、材料、构配件、设备实验资料及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6.2.2、是否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施工;
6.2.3、管理人员、质检、安检及维修工人是否坚守岗位;
6.2.4、施工的间歇时间是否超过水凝性材料或配合料允许使用时间;
6.2.5、施工缝位置是否按施工方案留置,是否符合规范、设计及强制性质量条文要求。
6.2.6、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
6.2.7、按规定旁站取样、送样及检查保养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8、按规定频率进行工序质量抽检;
6.2.9、用平行检验手段进行质量动态跟踪控制;
6.2.10、必要时照相、摄像。
七、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设置旁站控制点
监理单位
送达旁站监理方案监理单位(总监批准)提交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和措施
施工单位
(人员、技术交底、检测设备)旁站监理准备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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