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机电设计合同(精选3篇)
酒店机电设计合同 篇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酒店二次机电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酒店项目的二次机电设计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规模、范围、内容:
2.1设计规模:
2.2设计范围:
2.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弱电集成、精装配合施工图
2.3.1图纸至少应包括下列方面的图纸:设计说明、深化所有平面图、深化所有大样图、客房竖井内管道连接大样图、二次控制和原理图、管线穿线技术要求和接线原理等。施工图纸中所有管井、风道均需注明服务对象并编号。
2.3.2提供包括各专业与精装相关末端设备的选型、主要技术规格和数量的设备和材料清单。
2.3.3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并满足业主、酒店管理公司及业主委托顾问的设计要求。并满足通过施工图审核的规定要求。
2.3.4系统应是与建筑和结构以及机电系统各专业之间已经进行了相互协调的,不应出现主打的遗漏和偏差。
2.3.5需复核一次机电预留条件是否满足精装设计要求,并反馈给一次机电进行调整。
2.3.6根据各专业之间的界面划分和接口条件以及楼控点表等进行设计。
2.3.7精装区域综合管线图
提供所有精装区域内综合管线图用以各专业排布各自的专业管线,关键的位置应配置适当的剖面图
2.3.8精装标高复核
需对精装设计天花标高进行复核。对机电安装不满足精装天花要求的区域需提供合理依据,并优化机电管道,尽量减少精装的调整。
2.3.9负责和上海艾华酒店管理公司一起对金螳螂公司关于弱电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和集成工作。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资料: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电气施工图,内装方案图(提交时间为 月 日)以及咨询公司提出的相关专业意见( 月 日- 日)
第四条 设计工期
设计阶段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设计方案及设计条件确认
年 月 日— 月 日收到设计条件文件,并且提出自身专业要求。完成并确定设计方案,确认设计时间节点。此时间节点将做为合同附件补充保存。
第二阶段:图纸设计阶段
1、初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精装及一次机电施工图后 日内;
2、 过程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审图意见及精装调整图纸后 日内;
3、最终版设计时间暂定为收到精装终版图纸后 日内。
第三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后期配合服务。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设计调整。
第五条 审查、确认
5.1审查
5.1.1乙方应及时提交满足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甲方负责审查的安排。
5.1.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5.2确认
5.2.1甲方负责组织设计文件的确认或会审工作;
5.2.2如果确认或会审意见要求乙方修改设计,乙方应按确认或会审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
5.2.3甲方的确认将不减轻乙方对设计成品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设计取费与付款进度
6.1、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描述的服务项目计算的服务费如下表:
设计出图费用固定为 元/平米,设计出图费用总计暂定 元。(图签章由原设计负责)结算总价
以甲方审定最终图纸为准。
其中已包括:
A、所有为完成本次二次机电设计合同而需产生薪金、成本、费用等支出。
B、所涉及国内的税费,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申报及缴交。
C、以邮件、传真、快递的形式递交设计文件,包括CAD、PDF文件资料、函件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D、根据项目的进展进度和节点,乙方按以下规定根据甲方的指令提供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前往施工现场服务:
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各专业1名设计工程师4次驻现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其中:设计交底、中间协调、项目收尾及机动服务各一次),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更多设计工程师或需要乙方提供超过4次驻现场服务的,按8.2条执行。
各专业设计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为3个工作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超过3个工作日(
不含)的,按8.3条执行
乙方在施工现场服务期间,如现场允许,甲方应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和办公条件,不提供工作餐。
G、上述所有业态面积为甲方提供的预测面积,如将来各区域实测面积有变更,乙方承诺该等面积变更不超过20%的,则本报价将不做变更。如超过原预测面积20%的,双方应根据实测面积以及本报价书的单价重新计算设计服务费。
F、精装修装饰二次机电设计图图签由原设计院提供,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费用总额确定的基本依据
本合同3.1所述的二次机电设计费用总额是根据乙方为本项目工程提供的主要服务将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并正式启动相关服务工作后的12个月内完成。如非乙方原因发生工程设计进度无法在12个月内完成的,乙方保留要求增加额外设计费用的权利,设计收费增幅综合考虑工程当时物价指数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整。
6.3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费用的支付方法为:
6.3.1合同签订后,甲方规划设计中心通知乙方开始启动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合同的预付款;
6.3.2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并通过甲方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设计费支付至合同价的 %;
分解为:完成裙楼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完成地下层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支付 %,完成标准层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完成宴会厅部分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支付 %。
6.3.3本项目施工竣工,经甲方书面评定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毕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6.3.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6.3.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以人民币汇入乙方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第三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第三条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双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7.1.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收到预付款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
款,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7.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经甲方确认合格的设计费。
7.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7.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及劳保等必要条件。
7.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
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7.1.1、7.1.3、7.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如延误超过30工作日,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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