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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发(作者:)
一起别墅精装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例阐述
由于造价纠纷专业性强,各方分歧难以取得统一。鉴定人员应避免超越职权,而是应当从专业造价人员的角度为法官提供可靠的造价专业意见,让法官再从法律角度去研判。笔者现就鉴定的一例别墅精装修造价司法鉴定实务,写出基本案情、鉴定分析过程、鉴定意见及结束语,供同行探讨。
标签:造价鉴定;按实鉴定;争议单列
1、基本案情
原告(施工单位)与被告(房产单位)及第三方(总包)三方签订了《某工程别墅精装修指定分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工程承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原告以包二次深化设计及通过有关部门设计审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税费等全部合同约定工作,合同价款暂定计1900万元;合同工期:150天;工程量计量方式:根据合同约定范围及施工图纸、联系单、设计变更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拨款方式:按原告当月申报的进度款,经被告审核确认后,在次月21日前拨付该部分工程量造价的85%,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并移交后,被告应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余款2%在竣工验收24月后,按质量保修条款执行;误期违约:根据合同暂定款每日计0.05%;拖期支付:按每天万分之二计算;完工结算报告:竣工验收并移交被告后28日内,原告应提供结算报告。工程签证单必须有被告委派人员签字方有效,工程签证单必须是被告发出的附带编号的联系单,工程量必须是按月确认的有效工程签证单,实行完工签证单月清,逾期报送或未报送未经被告审核的签证单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报告不得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否则扣除核减金额10%作为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进行了施工,通过了相关验收并已备案。被告支付约1600万,原告结算金额高达2600万元,被告认可1800万元,双方分歧金额巨大,于是采取了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2、争议焦点
双方一致同意以工程竣工图、施工合同为鉴定依据,双方代表均在竣工图上签字确认。主要争议有以下几点:
2.1相关联系单不符合合同约定,被告不予确认。
相關联系单在签字、时效上确存在不符合同约定的瑕疵。但在现场勘察的过程中,现场实际确已按联系单内容施工。是从约还是按实,鉴定人员如何取舍,涉及180多万工程造价金额。一个算要,一个认为不要算。
2.2相关石材材料调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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