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7日发(作者:)
筒灯检验规范
1. 目的
1.1为了更好地规范相关的检验;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WS-QA-036
2012-10-22
版次
页码
1
2
of 5
1.2 可以让检验员有更明确的检验标准,对筒灯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1.3为了规范筒灯技术参数、统一标准,同时也为OEM供应商对产品设计、生产和本公
司检验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2.1本标准适用于品质部对筒灯的入库检验。
2.2抽检数量:
OEM公司出厂检验:根据GB/T2828.1-2003标准,按照一般检验水平为Ⅱ级,正常检
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B类不合格、AQL值为1.0,C类不合格、AQL值为2.5
本公司入库检验:根据GB/T2828.1-2003标准,按照一般检验水平为S-4级,正常检
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B类不合格、AQL值为1.0,C类不合格、AQL值为2.5
尺寸测量:根据特殊检验水平S-2级,AQL值为1.0;
外观:根据正常检验水平Ⅱ级,AQL值为1.5;
功能测试:根据特殊检验水平S-2级,AQL值为1.0;
破坏性测试:按照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根据特殊检验水平S-1级,AQL值
为1.0。
3. 参考标准
3.1 GB7000.1-2007 灯具一般要求与试验
GB7000.10—1999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某些客户特定要求的功能与形状等,依据客户的要求来判断,当客户的要求与国
标有冲突,作个案来判断解决,不影响本标准的使用。
4. 定义
4.1检验结论判定:表一检验项目中涉及到部分项目因没有相关设备而导致的无法判定
则 默认来料制造商的型式检验效果(建议至少一年2次),以封样产品为准,对比偏差超
出1个所检项则不得入库。
4.2让步政策:表一验收项目中存在不合格项,且与封样产品对比不能作出判定结果,
则需与相关项目部门进行协商。
4.3检验条件:在额定电压±1V,室温环境(环境温度25±3℃),湿度<65%,电压总谐
波<3%,无对流风环境中进行检验。
5. 检验内容:
筒灯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WS-QA-036
2012-10-22
OEM
公
司
出
厂
检
验
版次
页码
2
2
of 5
表一
检
序验
号 项
目
检验
方法
及工
具
例
行
检
验
成
品
入
库
检
验
不
合
格
类
别
检
验
AQL
水
平
具体要求
1.外箱应有清晰,牢固、正确的标志,
目视、
如名称、产品编号、型号规格、功率、
游标
√
重量、生产日期以及向上、轻拿轻放、
卡尺
怕湿、禁止翻转图示等。
2.外箱平整、清洁、无刮伤、破损等影
响外观的缺陷,标示字样大小一致,无
色差现象,外箱合口不得有大于3mm的间
隙; 外箱堆放排列整齐,堆码层限不超
包
标且包装可靠。
1
装
3.箱唛无少印、错印、多印字符,字体
清晰,纸箱无变形、无破损,颜色要鲜
明一致。
4.说明书、彩盒放置是否整齐、一致,
彩标粘贴牢固平整。
√
C Ⅱ 2.5
目视 √
√
B Ⅱ 1.O
目视 √
参
考
OEM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
C Ⅱ 2.5
目视 √
√
B Ⅱ 1.O
5.不可有混装、装错、倒装、漏装(如:
产品、合格证、说明书、附件包、保修目视
卡等)等现象。
1.彩盒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如:制
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产品型号规格、
目视
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电流,印刷
内容无重影,斜影,漏印,错印等现象。
2.产品表面电镀(喷涂)应无刮花、生
锈、麻点、鼓泡、针孔、粗糙、裂纹、
外
刮伤或漏镀区(除盲孔、通孔深处外)
2
观
等现象;电镀(喷涂)颜色符合封样,
无色差和杂色。
√
√
B Ⅱ 1.O
√
√
B Ⅱ 1.O
目视 √
√
B Ⅱ 1.O
3.灯杯反光面光亮、无划痕、麻点、斑
目视
点、发蒙、彩虹色、披峰、变形等现象。
4.防雾玻璃为钢化玻璃,无杂质、划伤、
目视
缺口等不良现象。
3
结 1.筒灯各部位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和
构封样要求。
卡尺
√
√
√
参
考
√
√
√
B Ⅱ 1.O
B Ⅱ 1.O
B Ⅱ 1.O
筒灯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WS-QA-036
2012-10-22
OEM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
版次
页码
3
2
of 5
尺
2.灯形整体无歪斜、外部配件无松动手感、
√
寸
(如壁座、底座、螺母、主体等无松动)。 目视
1.装标准光源、灯杯、等可替换零件或
部件进行对应替换(密封零件和铆接部
件为不可替换部件),不能有松动、难装、手感、
√
装不到位或错位等不良现象。 装拆光源目视
顺畅,不出现卡死光源或卡不住及接触
不良现象。
2.悬挂装置(如:灯杯)应有足够的安
全系数,将等于4倍灯具重量的均匀恒定电子
载荷以灯具通常的受载方向加在灯具秤、计
上,历时1H后,部件应无明显变形或脱时器
落现象。
3.对直插螺丝口式灯头,灯头与灯杯轴
机
线对正,对横插螺口灯头和PLC灯头,
械
灯头与灯杯侧口对正。
4
性
4.灯内走线附近无可能磨损接线绝缘
能
层的锐边、毛口、毛刺等类似现象,导
线可靠的连接在一起,连接导线接触良
好,除接地线外其它导线均需套玻纤管
且线材符合3C认证要求。
5.接地端子连接应充分固定以防意外
的松动,螺纹接线端子夹紧装置应不能
徒手松开。
6.非永久性连接件,每根导体要经受8N
的拉力试验。
目视
B Ⅱ 1.O
√
B Ⅱ 1.O
√
√
B Ⅱ 1.O
√
√
B Ⅱ 1.O
目视 √
√
B Ⅱ 1.O
目视
扭力
表
√
√
√
√
B Ⅱ 1.O
B Ⅱ 1.O
7.永久性连接件,在施加或插入导体的扭力
相反方向上,施加20N拉力1min,连接应表、计
保持完全有效。 时器
1.绝缘电阻:应在施加约500V直流电压
1min后测试: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
功
带电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带电部件和
5 能
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绝缘电阻≥2MΩ。
性
2.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端子与可能触及
金属之间电阻≤0.5Ω。
电阻
测试
仪
电阻
测试
仪
√
√
B Ⅱ 1.O
√
√
B Ⅱ 1.O
√
√
B Ⅱ 1.O
筒灯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高压
测试
仪
WS-QA-036
2012-10-22
版次
页码
4
2
of 5
3.介电强度:给灯具不同极性的带电部
件之间,带电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带电
部件和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施加频率
50-60HZ 电压1500VAC,电流5mA,历时
60S,不得产生火花或击穿。
4.耐热性:外部防触电绝缘部件和固定
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均应具有充分的耐
热性:球压试验将直径为5mm钢球以20N
的力压在厚度至少有2.5mm的受试样品
上,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球压试验
温度125℃,其它部件温度80℃,在恒温
箱放置1小时,压痕直径应≤2mm,在试
验前应将受试部件和支撑装置放置在加
热箱内加热10秒。
5.防火防然: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
及外部防触电的绝缘部件应过灼热导丝
试验,将安装在支架上的受试样品紧贴
加热到650℃镍铬热导丝端部,并施加1N
力,试验最佳部位是距离试样上部边缘
15mm或大于15mm的位置(灼热丝试验装
置);非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及外部
防触电的绝缘部件用酒精灯的外针焰点
燃;灼热或点燃30S之后移开,受试品任
何燃烧火焰在30S内自熄,且滴落物不引
燃受试品下200mm±5mm的薄棉纸。
6.标识实验:用蘸有水的湿布轻轻擦试
标志15S,待其干后,再用蘸有汽油的布
擦试15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辩,不
模糊和不易脱落。
老化试验:筒灯在环境温度15-40℃,
无对流风的条件下试验168h,共分7个周
期,每个周期24H;前6个周期,在额定
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开21H,关3H;其中第
老
6 7个周期在额定电压的110%下开21H,关
化
3H;试验后,灯具的任何部件不得变成
不能工作,灯座不能有变形。灯具不得
变的不安全(如:开裂,烧焦、变形),
灯具的标记应清晰可见。
跌落试验:按产品重量确定跌落高度
跌
测试后产品无变形、破损及配件脱落现
落
7 象,且符合以上功能性要求。
试
(0.45-9.5Kg 76cm);(9.6-18.5Kg
验
60cm);(18.6-27.6Kg 45cm)
√
√
B Ⅱ 1.O
高低
温试
验箱
√
√
B Ⅱ 1.O
阻燃
仪
√
参
考
OEM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
B Ⅱ 1.O
汽油 √
√
B Ⅱ 1.O
老化
台
√
√
B Ⅱ 1.O
跌落
试验
机
√
√
B Ⅱ 1.O
筒灯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WS-QA-036
2012-10-22
版次
页码
5
2
of 5
备注:开发新产品或参数产生变更时,以上项目须全部检测并记录存档。
6.注意事项:
6.1 所有关于所附的资料中必须真实有效;
6.2 对于有公司内部无法进行实验确认的,可以申请到外部进行实验确认;
6.3 QC检验人员根据《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在相关的表单中进行记录。
7. 相关记录
7.1《检验记录》
版 次
修订内容
修订时间
修 订
核 准
更多推荐
部件,检验,进行,灯具,产品
发布评论